黨建工作辦公室(新時代文明實踐所)職責
1.貫徹落實基層黨組織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擬定轄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年度工作方案和中長期計劃并組織實施;
2.全面落實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要求,貫徹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負責推進街道社區黨建與單位黨建、行業黨建互聯互動,統籌抓好轄區無主管上級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團體、中介組織以及新領域、新業態、新群體黨建工作;
3.負責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工作;
4.負責轄區黨員 發展、培養、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班子建設;
5.組織、指導和協調轄區黨組織開展地區性、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
6.監督村級民主建設和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7.負責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統戰、群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工作。
綜合與經濟發展辦公室職責
1.主要承擔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負責網絡安全和信息化、人大、國防動員教育、民兵預備役和人武工作;
2.負責協調各項中心工作;
3.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印章、對外接待聯絡、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組織人事、考核、機構編制等工作;
4.統籌落實轄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項目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5.負責制定并實施轄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工作;
6.負責產業發展、商貿流通、電子商務、統計等工作;
7.負責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工作。
平安法治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
2.開展普法宣傳、依法行政工作;
3.負責維護轄區安全穩定,協調推進 轄區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
4.組織動員指導轄區社會力量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治理;
5.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組織協調轄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6.負責信訪維穩、矛盾糾紛化解、風險防范工作;
7.協助開展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8.負責協調聯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辦公室職責
1.主要承擔轄區應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災減災救災等工作。
2.負責轄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檢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滅火、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災情報送、應急救援等工作。
3.負責組織傳染病疫情應對等工作。
城建管理辦公室職責
1.主要承擔推進轄區老舊小區、城中村和棚戶區、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和斷頭路打通、架空線落地等工作。
2.負責開展人居環境整治;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土地管理、征地拆遷等工作;
4.負責職責權限內農村宅基地審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完善停車場、綠地等城市配套設施,做好轄區內生態環保、物業管理等工作。
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職責
1.主要承擔便民服務平臺建設和日常管理、民政、社會保障、 擁軍優撫、公共文化服務等工作。
2.負責轄區內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的受理、辦理工作,提供政策和業務咨詢;
3.負責社會救助、衛生 健康、醫療保障、就業創業培訓、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服務工作;
4.負責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等工作。
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設下列內設機構:
1.公共服務科
(1)負責便民服務平臺建設和日常管理;
(2)負責轄區內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工作,提供政策和業務咨詢。
2.社會事務科
(1)負責社會救助、醫療保障、就業創業培訓、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服務等工作;
(2)負責全民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除“四 害”、控煙、愛國衛生、衛生知識普及等衛生健康工作;
(3)負責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等工作。
社區(村)管理和網格化服務中心職責
1.主要承擔社區(村)規劃、社區(村)建設和社區(村)管理。
2.負責社區(村)換屆選舉、事務公開等工作。
3.負責社會組織、社區志愿服務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的培育建設工作。
4.負責基層 管理網格“多網合一”平臺建設和運行工作,統籌網格內綜合治理、公共安全、治污減霾、隱患排查等網格化管理工作;
5.負責受理來自12345市民熱線、媒體及其他政務渠道的訴求,反饋辦理結果。
社區(村)管理和網格化服務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1.社區(村)服務科
(1)負責社區(村)換屆選舉、事務公開等工作。
(2)負責社會組織、社區志愿服務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的培育建設工作。
2.綜合治理和熱線辦理科
(1)負責基層管理網格“多網合一”平臺建設和運行工作,統籌網格內綜合治理、公共安全、治污減霾、隱患排查等網格化管理工作;
(2)負責受理來自12345市民熱線、媒體及其他政務渠道的訴求,反饋辦理結果。
綜合行政執法隊職責
1.主要承擔轄區綜合執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訴舉報、協助調查取證等工作。
2.依法或受委托承擔轄區內相關行政執法職責,建立與區級專業執法協調配合機制。
3.統籌轄區駐街道執法機構,納入街道統一指揮協調,對外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
綜合行政執法隊設下列內設機構:
1.綜合執法科
(1)依法或受委托承擔轄區內相關行政執法職責,開展執法工作;
(2)負責綜合執法日常巡查、調查取證等工作。
2.法律法規科
(1)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執法隊伍建設、業務培訓工作;
(3)負責綜合協調和執法監督工作;
(4)負責轄區內綜合執法違法 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置工作;
(5)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城鄉發展綜合保障中心職責
1.主要承擔市容綠化、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2.負責推進城鄉統籌發展,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健康發展工作;
3.負責農業技術推廣應用、林業技術服務管理、水資源管理、畜牧獸醫和動植物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4.負責轄區農業農村管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村經濟發展指導、鄉村振興、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
5.負責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村級財務的監督、審查以及財務公開工作。
6.負責推進路長、田長、河湖長制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