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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區政府關于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結合我中心實際情況,認真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和年度報告工作,特制定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咨詢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一、基本情況
2020年,在區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中心全面貫徹落實電子政務網絡中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等相關文件要求,通過健全工作機構、明確專職人員、開展學習宣傳、加強門戶網站建設等,進一步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政務公開實效明顯提升。
(一)加強組織實施。一是嚴格明確分工。我中心成立以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健全了以辦公室為首要負責處理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的辦公室,各相關機關科室明確一名同志全程參與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并且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學習培訓,為政務信息全面公開、主動公開、規范公開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形成了高效的工作機制。二是嚴格信息把關。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規定,對各科室需要發布上傳到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務信息,按照“控制源頭、加強檢查、明確責任、落實制度”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及時上傳,逐條審核。三是及時更新網站。根據政府網站任務分解工作要求,定時對網站相關內容進行認真自查,針對欄目未及時更新的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政務信息網站管理更為規范。
(二)加強建章立制。按照《條例》規定,高標準打造區農經中心政務資源管理系統,強化網站集約化平臺公開功能,根據《政務公開任務分解表》及區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我中心進一步編制完善了政務公開信息上傳相關制度,內容包括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及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制度,做到信息公開專人負責,信息管理有制度,信息發布有審查,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保障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進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內容
1、主動公開信息數。我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我中心在2020年度共計主動公開的信息有21條。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類別情況。我中心2020年公開信息21條,其中:政務公開8條、調查問卷4次、部門動態4條、信息公開年報1條、財政信息4條。
3、重點公開內容。我中心按照職責和法定程序重點公開了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政務活動情況、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情況、政府機構和人事管理情況、本地新聞、工作動態、法規公文、計劃總結、其他信息。按要求公開了我中心2020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2020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中心認真抓好依申請公開辦理答復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等各個環節的制度規范。2020年度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事項0項。
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
2020年度受理并辦結依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0起,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0起,舉報投訴0起。
五、政務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實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依申請公開政務范圍有待進一步梳理、確定;政務公開發布平臺隊伍建設尚不夠完善。
改進的措施: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宣傳力度,充分完善政務公開內容,提高政務公開深度和廣度,豐富欄目內容,提高公眾對政務公開的知曉率。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不斷促進辦公信息化建設,增強與群眾的互動溝通服務,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擴大政務公開的數量,及時提供最新的政務公開信息,重點推進群眾關注度高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定期組織政務信息員進行學習培訓,提高政務公開隊伍整體素質。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0 |
第二十條(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束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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