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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2020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區電子政務網絡中心的精心指導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緊密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強化組織領導,健全管理制度,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豐富日常公開內容,積極宣傳報道,扎實推進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較好的宣傳成效。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量。2020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30條,其中:公示公告2條、機構介紹3條、財政信息3條、行政事項6條、發布動態16條。共接到群眾反映投訴、意見建議40條,均迅速安排,由責任科室及時處理回復(注:因政府網站改版升級,以上數據自2020年6月15日起計)。同時,按照便民、有效的原則,對公眾關注的統計數據,及時進行收集、整理和上網,方便公眾查詢。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信息公布平臺作用,在我局網站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入口鏈接,專欄中設置了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動態信息、公開制度、三大領域信息公開等欄目,并實現了與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暢通鏈接,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在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同步公開,方便群眾隨時查詢。
2020年,我局沒有收到要求信息公開申請,也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被申請行政復議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5 | 增9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第二十條(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10 | +121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 | 不變 | |
第二十條(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2項,共5126.03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第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束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執法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要求 | |||||||||
(七)總計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局雖然較好地完成了全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達到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要求,但對照中央和省市區提出的更高要求,還存在著以下問題和不足: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還不高,信息的水平和質量還有待提升,不夠新穎、有看點;二是政策解讀方面信息公開的不夠及時、全面;三是專職工作人員較少且為兼職,工作經常出現沖突,時有階段性集中上傳現象,甚至被督促、被要求“填空”“補位”等情況。
2021年,我局將在繼續認真做好本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針對存在問題及不足,一是認真分析研判,全力抓好整改;二是繼續堅持把公開、客觀、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執行國務院及省、市、區政府的有關規定;三是加強對本單位具體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一步強化日常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不斷取得實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