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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根據《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現將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如下:
2021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密結合實際,明確工作職責,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規范了我局信息公開的流程,在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局黨政辦具體落實。同時加強內容審核,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穩步推進。
(一)組織領導情況
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黨政辦,主要負責具體日常工作,做好牽頭協調和監督檢查,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同時安排專人負責,做到了領導重視、機構健全、人員到位、場所齊備,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1、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密審查制度和保密審查機制,并認真按制度落實保密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三)納入全局年度工作計劃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把此項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確定專門科室和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
第二十條(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
第二十條(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第 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束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地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蒜泥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執法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要求 | 9 | 9 | |||||||
(七)總計 | 9 | 9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信息公開及時性、規范性方面:(1)主要問題:是政務公開依然還不夠深入,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及時、不全面、不規范的問題,不能發揮政務公開的新渠道作用
上傳信息方面:(1)主要問題:收集和寫作信息的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無信息公開舉報、復議、訴訟情況。
西安市高陵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一、總體情況
根據《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現將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如下:
2021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密結合實際,明確工作職責,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規范了我局信息公開的流程,在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局黨政辦具體落實。同時加強內容審核,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穩步推進。
(一)組織領導情況
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黨政辦,主要負責具體日常工作,做好牽頭協調和監督檢查,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同時安排專人負責,做到了領導重視、機構健全、人員到位、場所齊備,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1.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密審查制度和保密審查機制,并認真按制度落實保密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三)納入全局年度工作計劃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把此項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確定專門科室和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
第二十條(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5 | 5 |
行政強制 | 0 | 0 | |
第二十條(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第 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束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地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蒜泥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執法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要求 | 2 | 2 | |||||||
(七)總計 | 2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信息公開及時性、規范性方面:主要問題:政務公開依然還不夠深入,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及時、不全面、不規范的問題,不能發揮政務公開的新渠道作用。
上傳信息方面:主要問題:收集和寫作信息的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無信息公開舉報、復議、訴訟情況。
西安市高陵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