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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西安市高陵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區教育局編制了《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2019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條例》精神,不斷強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細化分解工作職能,公開內容重點突出,尤其對于社會群眾與廣大師生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能夠比較全面、及時、準確地進行公開,形成了由主要領導親自抓,相關科室負責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按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緊抓教育問政及區委巡查整改“拐點”機遇,聚焦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社會反響強烈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公開我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各相關科室職責分工明確,能根據信息公開目錄所需填報的信息內容,按照統一規范和要求將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上報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和更新,我局政務公開工作不斷規范化、制度化,使公眾獲取信息的途徑更加便捷,與群眾的溝通渠道更加暢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一)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五)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8 | 23 |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第二十條(六)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八)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第二十條(九)項 |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 政府集中采購 | 30個 739327269.07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束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2.重復申請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六)其他處理 |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還不夠充實,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針對存在問題和不足,我局采取改進措施如下:
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和培訓,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升政府信息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時更新欄目,確保公開政府信息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的數量和質量。
二是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加強工作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人員的職責,形成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