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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工作計劃》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西安市高陵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西安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行動計劃的通知》(市政發〔2017〕29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全區去杠桿工作,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省市關于去杠桿的各項政策措施,以疏通資金進入實體經濟的通道為主攻方向,切實處理好去杠桿與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的關系,從資金使用端和供給端同時著手,著力推進政府和企業降杠桿、優結構;著力推進金融機構重點是銀行機構去杠桿、防風險;從杠桿率的負債端和資產端同時發力,著力降低債務水平,增強創新發展能力;著力擴大經濟規模,增強債務承受能力,推動全區社會杠桿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提高全區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質量和效率,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融資結構明顯優化。鼓勵和推動全區優質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通過掛牌上市加快發展、做大做強,助推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企業杠桿率穩步降低。企業在降杠桿中的第一責任主體作用得到有效發揮,資產負債結構有效改善;推動企業降杠桿的激勵性政策全面落實,政策覆蓋面有效擴大;區屬國有企業降杠桿成效明顯。
政府債務規模有效控制。到2020年末,政府一般債務率(年度平均一般債務余額/公共預算可償債財力)和專項債務率(年度平均專項債務余額/政府性基金預算可償債財力)均控制在警戒線以內。
金融機構杠桿率達標。駐區金融機構杠桿率滿足監管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率先實現杠桿率達標;及時發現并化解部分銀行資產質量下遷情況,確保駐區銀行機構不良貸款率長期低位運行;區政府與金融監管部門共同建立起區級金融風險防范處置聯動機制,各類金融風險得到有效防范和穩妥處置。
二、重點任務和措施
(一)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
1.強化企業自我約束。積極發揮企業在降杠桿中的第一責任主體作用,引導全區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樹立審慎經營觀念,防止激進經營過度負債。支持企業建立權責明確、制衡有效的負債行為決策監督機制,加強自身財務杠桿約束,形成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鼓勵和引導企業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兼并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開展股權融資等方式,穩妥降低杠桿率。(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工業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2.推動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全區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開展業務結構重組,發展規模經濟,提高綜合競爭力。支持區域外資本收購全區企業非主業或低收益業務,推動全區企業降低資金低效占用,提高運營效率和經營效益。推動全區主導產業和優質企業開展產業鏈整合及產業化融合,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3.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推動企業開展債務清理和債務整合,加快資金周轉,降低資產負債率。多措并舉協助企業化解資金鏈、擔保鏈風險,對發展前景良好、生產經營較為正常,有技術、有訂單但遇到階段性困難的企業,要制定“一企一策”的幫扶方案。支持企業通過出售、轉讓、租賃、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種形式盤活閑置資產以及各類重資產。(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和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4.減輕企業負擔。當好服務企業的“五星級店小二”,穩步推進涉企收費減免工作。大力推進“行政效能革命”,清理規范涉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以及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行業協會涉企收費政策,探索建立涉企收費“負面清單”。督促落實中省市關于中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組、破產清算、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等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稅費,按政策規定予以減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物價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5.鼓勵企業開展直接融資。加大對企業開展直接融資的培訓、指導,根據《西安市加快企業上市工作指導意見》和《高陵區支持企業掛牌上市獎勵辦法(試行)》(高政發〔2017〕31號),積極引導全區優質企業在西安股權交易中心(新四板)掛牌,持續做好企業掛牌上市的培育、輔導及協調服務工作,對全區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及融資發展進行獎勵。(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工業和商務局、區金融辦、區招商局(工業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6.有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多類型實施機構依法依規在全區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業務。落實債轉股獎勵補貼政策,加大對債轉股企業剝離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的支持力度。大力協調推進投貸聯動融資服務,爭取擴大試點范圍。支持本地法人機構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企業通過西安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實現債轉股中股權市場化退出。(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和商務局、區金融辦、區招商局(工業園區管委會)、人行高陵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7.發揮新金融業態在去杠桿中的積極作用。鼓勵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金融(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互聯網金融等新金融業態在全區集聚發展,加快打造創新活躍、要素豐富、流通順暢、風險可控的地方金融市場。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新金融業態,在登記、注冊、備案、展業等方面予以支持,提供便利。(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工業和商務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8.推動全區國有企業降杠桿。支持國有企業突出精干主業,壓縮管理層級,嚴格規范對外投資參股、融資擔保的審核程序。鼓勵國有企業通過出讓股份、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引入民營資本,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研究通過注入資本金、有效資產等方式增強政府平臺公司實力。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分類改革,認真梳理國有企業資產,對“僵尸企業”、落后及過剩產能等高負債、低效益資產,按照“一企一策”原則穩妥有序實施處置,力爭2020年末,實現全區"僵尸企業”的基本出清。(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工業和商務局、區金融辦、區物資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二)合理控制地方政府債務。
l.嚴格政府債務管理。根據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區政府債務限額,有效控制政府舉債規模。結合實際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規范政府舉債的決策、批準程序,舉債項目須列入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或政府性基金預算,并報區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政府新增債務僅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存量債務置換工作。加大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債務資金的統籌力度,堅決杜絕存量資金閑置同時舉債搞項目建設??茖W調度公益類事業單位沉淀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降低債務成本的同時,使政府債務與項目進展、政府資金在規模、期限上更好匹配。加強與市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對接,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債券規模。(區財政局負責聯系區人社局、區建住局、區司法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區交通局、區三陽基投公司、區交通收費管理中心等部門落實)
2.創新政府融資模式。剝離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推動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向市場化方向轉型,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改造,降低政府債務規模,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對確需依法代償或轉化的或有債務,要按程序轉化為政府債務后納入預算管理;對違法違規擔保的或有債務,依法解除擔保關系。積極推廣使用PPP模式,通過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特許經營、注入資本金等方式化解政府性債務。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例應當不超過10%。(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三陽基投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三)有效推動金融機構杠桿率達標。
1.配合金融機構開展杠桿率管理。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銜接,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嚴防加杠桿炒作和交叉性風險,減少資金在金融領域空轉套利,共同采取多種措施引導資金進入實體經濟、服務實體經濟。支持駐區金融機構多舉措降低杠桿率,鼓勵全區法人金融機構率先實現杠桿率達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信貸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確保銀行機構不良貸款率長期低位運行。做好金融機構杠桿率管控過程中可能引發風險的監測預警工作,協助金融機構開展金融風險摸底排查、履行金融債權人職責、建立金融風險與各種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等社會風險的“防火墻”。(區金融辦、人行高陵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人行高陵支行負責聯系各銀行機構,區金融辦負責聯系各保險機構)
2.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全區企業降杠桿。鼓勵區金融機構在防風險的同時為全區企業降低杠桿率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金融產品和智力支持。將金融機構在支持全區企業降低杠桿率中的貢獻度,以及以全區基礎設施、企業資產所開展或推薦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額度納入全區金融機構評價考核指標。加強機構總部的對接,積極推介項目,吸引總部資金、保險資金以債權、股權、基金等方式,為全區企業降杠桿提供支持。(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人行高陵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人行高陵支行負責聯系各銀行機構,區金融辦負責聯系各保險機構)
3.維護地方金融穩定。加大對失信行為和逃廢債務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有逃廢債務行為的企業實際控制人依法采取懲戒措。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金融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建立惡意逃廢債企業和個人黑名單,遏制失信行為。始終保持打擊非法集資高壓態勢,加強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領域嚴密防控,教育廣大群眾遠離非法集資,理性投資理財。積極防范和穩妥處理各類金融風險,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金融辦、人行高陵支行、區打非辦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人行高陵支行負責聯系各銀行機構,區金融辦負責聯系各保險機構)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成立由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工業商務局、區金融辦、區招商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區物價局、區物資總公司、區三陽基投公司、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打非辦、人行高陵支行等金融機構共同參加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和信息共享,采取定期會商、聯合行動等方式,協調解決去杠桿進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營造良好環境。
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銜接,全面落實中省市去杠桿的要求和部署,明確全區去杠桿的重點領域,積極配合中省市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落實和完善中省市關于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清算、資產證券化、債轉股和銀行不良資產核銷等降杠桿財稅支持政策。根據需要采取適當財政支持方式激勵引導降杠桿。
(三)落實工作責任。
按照省市區制定的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將去杠桿工作納入全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并開展專項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去杠桿的計劃和具體措施,分階段設立考核指標,抓緊推進實施去杠桿工作,并定期上報有關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