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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縣第十五次黨代會關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翻一番,推進新型社會養老保險水平提升全覆蓋”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對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進行調整,調整標準為:
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從每人每月16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190元,其中中央財政負擔55元,省級財政負擔5元,市級財政負擔30元,縣級財政負擔100元。
被征地農民及轉戶居民基礎養老金從每人每月25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260元,其中中央財政負擔55元,省級財政負擔5元,市級財政負擔30元,被征地農民社保金負擔170元。
城鎮居民基礎養老金從每人每月25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260元,其中中央財政負擔55元,省級財政負擔5元,市級財政負擔30元,縣級財政負擔170元。
特此通知。
高陵縣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