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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解決“停車難”問題
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解決“停車難”問題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西安市高陵區解決“停車難”問題三年行動方案
(2021—2023年)
為改善我區機動車停放秩序和環境,不斷增加停車資源有效供給,有效緩解我區停車矛盾,著力提升我區停車管理現代化水平,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西安市停車腐敗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當前我區“停車難”現狀特點,緊盯停車管理“全國一流、智慧便捷”工作要求,按照遠近結合、分步實施工作思路,大力開展解決“停車難”問題三年行動,推動全區停車規劃、建設、管理科學規范,智慧停車平臺建成運行,停車服務水平大幅提升,全面形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逐步構建“有位、有序,共建、共享”停車格局,實現停車治理與城市交通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管理。整合優化部門職能,建立健全我區停車管理體制機制,堅持政府主導、部門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停車管理模式,厘清停車管理職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管理、社會協作共治的停車管理工作格局。
(二)科學規劃、綜合施策。充分考慮城市功能和密度分區、停車需求、道路交通承載力等因素,科學規劃配置停車資源,因地制宜、因點施策,多措并舉優化停車設施供給結構。
(三)智慧管控、資源共享。加快引入科技手段,全力推進智慧停車信息管理平臺、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科技化水平,全面推廣錯時共享停車,有效盤活停車資源。
(四)需求調控、價格引導。發揮市場價格杠桿作用,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體、地上高于地下、繁忙區段高于外圍區段、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制定差異化停車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
(五)重點突破、依法治理。加強老舊小區、醫院、學校等重點區域的停車管理,規范設置停車設施,挖掘停車資源潛力。建立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著力消除停車亂象。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源頭規劃監管。科學編制全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停車設施近期建設規劃,建立停車規劃評估反饋和跟蹤監督機制;依據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公共停車位建設任務量,加強停車場建設用地保障;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完善機動車停車位發展規劃,修訂分區域、差別化的停車配建標準;建立建筑工程配建停車位巡查制度。
(二)加快建設增加供給。細化停車設施設備分類及審批管理辦法、優化審批流程;挖掘各類土地資源,三年期間每年新建公共車位400個,并按照《西安市建筑項目停車位配建標準》加快配建居住用地停車位審批;充分利用城市廣場、學校、公園綠地、體育場以及公交場站等公共設施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設施;結合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設“平戰結合”停車場;鼓勵超配建停車位、改造立體機械式停車設施、建設臨時停車場;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發展,引導專業化企業參與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和運營。
(三)共享停車盤活資源。全面推廣停車資源有償錯時共享,鼓勵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及商業辦公建筑的停車設施,在滿足自用的情況下對外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全區每年推廣共享停車場不少于2處;建設社區共享停車示范點,研究建立社區停車共建共治共享機制,明確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模式,合理分配共享車位收益;設置老舊小區“潮汐車位”,增加非高峰時段(夜間、節假日等)停車位有效供給;推動不同居住區之間、相同居住區內不同權屬停車位的廣泛共享,提高停車位利用效率。
(四)構建智慧管理體系。發揮互聯網功能,打造“動靜結合、線上匯合、數據融合、使用便捷”的智慧停車平臺。配合制定全市停車數據接入標準,全面收集停車場動、靜態停車信息并逐步錄入智慧停車平臺;推動智能化升級改造,實現停車管理“一張網、一張圖、一個APP”;優化泊位誘導功能,建設智能收費系統;采用北斗衛星定位、地磁、高位視頻等技術設備,逐步完成智能泊車管理全覆蓋;鼓勵現有或新建停車場按照智慧停車管理要求,升級改造停車設施設備系統。
(五)完善創新規范標準。完善建筑工程配建停車位設計方案專項審查相關辦法;完善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停車位租售信息公示標準;加強對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的機動車停車位、車庫出售和出租情況的監督管理;出臺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類型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結合《西安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完善公共停車場建設相關政策;完善停車收費管理政策,科學制定階梯式差異化收費標準,建立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擴大政府投資計劃中公共停車場建設資金支出范圍;創新金融支持方式,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鼓勵停車產業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停車場和社區停車設施挖潛改造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鼓勵獨立占地停車設施綜合開發利用;強化停車行業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等。
(六)全面提升治理水平。科學規劃路內停車泊位,定期評估、動態調整路內停車配比,強化道路泊位管理,定期對全區路內停車泊位進行巡查;嚴格落實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開展停車秩序綜合整治,重點加強對學校、醫院、商業區域等重點地區違法停車行為的執法監督;強化剛性執法,對占用快車道或消防通道停車等嚴重影響交通秩序與安全的車輛及時拖移處罰;加強人行道停車秩序整治,有效遏制人行道違停現象,積極鼓勵市民對人行道機動車違停行為進行舉報;針對停車場標識標牌設置不規范、手續不完備等問題,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停車行業監督管理,完善城市停車設施備案工作制度,確保新建、改建或擴建停車設施及時備案;加強停車服務及收費監管,嚴厲打擊亂收費、無證照經營、私自圈地收費等違法行為;制定停車場運營服務規范,明確服務內容和要求,規范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服務行為,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
(七)綠色出行平衡需求。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地鐵工程建設,加大新型公交車投放力度,優化公交線路網,提高公交車的便利性、舒適性,吸引更多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提升出租車管理水平;改善非機動車和行人出行條件,切實保障非機動車和行人路權優先;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紙等載體,引導群眾調整日常出行方式,積極選擇公共交通、非機動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降低機動車出行停車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按照區政府工作安排,成立西安市高陵區解決“停車難”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由解寧元同志任組長,胡民升、胡醒亞、師文忠同志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公安高陵分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各街辦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協調全區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委辦(區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日常綜合協調工作。
區解決“停車難”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各成員單位關于解決“停車難”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針對重大事項、關鍵節點以及在任務推進過程中急需解決的其他重大問題,適時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專題研究推進解決。
區級相關部門是實施解決“停車難”問題三年行動的責任主體,要主動認領任務,組建工作專班,緊盯時間節點,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二)督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交委辦)建立綜合督查督導和抽查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做好事前提示、事中追蹤、事后復核工作。對重大事項和任務實行專項督查,確保如期完成。不斷強化督查考核,將解決“停車難”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通過定期督查考核,對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部門單位予以表揚,對履職不力的部門單位依規依紀追責問責。
(三)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強化規范停車、文明停車宣傳教育,倡導拼車出行、綠色出行;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合法停車意識;充分發揮媒體作用,采取專欄報道、政策解讀等方式,積極宣傳我區在解決“停車難”問題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共同營造良好的停車秩序和環境。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有位、有序,共建、共享”停車理念,堅定信心、通力配合,切實做好解決“停車難”問題各項工作。
(二)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各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的原則,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夯實工作責任、倒排任務工期,根據本方案明確的任務時限節點,超前謀劃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三)及時總結,定期報送。各單位要注重溝通銜接,加強解決“停車難”問題創新舉措、先進經驗觀摩互鑒,及時總結交流,每月下旬向區解決“停車難”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交委辦)報送工作進展。
附件:解決“停車難”問題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工作任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