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9日
西安市高陵區“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
為進一步減少結核病危害,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加快推進健康高陵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陜政辦發〔2017〕7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105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結核病以肺結核為主,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傳染病之一。“十二五”期間,我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依法履行結核病防治職責,落實各項防治措施,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區結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趨勢,共發現并治療管理活動性肺結核患者600多例,成功治療率保持在90%以上,肺結核報告發病率、死亡率明顯下降,基本實現了“十二五”規劃目標。
同時,我區結核病防治工作還面臨著諸多問題與挑戰。一是每年新發結核病患者150例左右,結核病發病人數仍然較多,發病數居所有傳染病第二位。二是我區現行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和防治能力還不能滿足新形勢下防治工作需要,定點醫院(區醫院)結核病門診診治條件不完善,設施設備不足,基層防治力量薄弱。三是流動人口結核病發現和治療管理難度大。四是公眾對結核病防治知識認知度不高,防范意識普遍不強。“十三五”時期是我區結核病防治的關鍵時期,需要各街辦、各有關部門采取有效可行措施,堅決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報告、診斷治療和隨訪服務等全環節管理,全面推進結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質,為推進健康高陵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協同,堅持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全面實施新型結核病防治管理模式。
(三)規劃目標。到2020年,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協同、大眾參與的結核病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區疾控中心、區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實現及早發現病人、全程規范診治和精準簽約管理,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復等防治服務。醫療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負擔進一步減輕。肺結核發病和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全區肺結核報告發病率下降到50/10萬以下。
——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以上。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耐多藥肺結核診治工作覆蓋率達到100%,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傳染性肺結核患者治愈率達到9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家庭簽約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貧困家庭簽約規范管理率達到100%。
——學生體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高中、大學以及寄宿制中學新生入學體檢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區醫院作為區級定點醫療機構,具備痰涂片、痰培養檢測能力和結核病分子生物學檢測能力。
——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服務體系,提高防治能力。
1.推進專病專防策略,讓新型結核病防治管理模式見到實效。加強結核病服務網絡建設,深化新型結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完善和細化區疾控中心、區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職能,建立聯動機制,實現防治工作各個環節的有效銜接,形成各方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系。區醫院要加大投入,積極改善診療條件,建立符合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的結核病門診和病區,要設立獨立的結核病實驗室,并達到生物安全二級標準實驗室的要求。
2.加強防治隊伍建設,提高防癆人員待遇。區疾控中心、區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區醫院要按照新型結核病防治管理模式的要求配備固定的臨床醫生、網絡錄入人員以及實驗室人員,并加強人員培訓,做到診治規范,檢測準確,錄入及時。各相關部門要做好結核病防治人員的防護工作,定期開展免費體檢,提高防治人員服務能力,降低防治人員結核病感染率。要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和工作中密切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的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和工作期間密切接觸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的工傷或撫恤待遇。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勵機制,在職稱晉升、繼續教育、人才培養等方面向防治人員和密切接觸病原體的其他人員傾斜,區醫院承擔結核病診治任務的人員待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
3.加強實驗室能力建設,做好質量控制。區疾控中心和區醫院要建立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符合生物安全防護要求的結核病實驗室,配備專職技術人員,推廣應用新的分子生物學檢測技術,提高病人細菌學確診率。區醫院要開展結核病痰涂片檢測、痰培養檢測及結核病分子生物學快速診斷工作,并提高工作質量,努力發現病原學陽性病人,提高涂陽比例。
(二)完善發現策略,提高發現水平。
1.早期發現可疑癥狀患者。各醫療衛生機構在診療和健康體檢工作中,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排查,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要在及時報告大疫情網的同時,將患者轉診到區醫院結核門診進行規范診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主動搜尋可疑癥狀者,對發現的肺結核可疑癥狀者和涂陽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要直接推薦到區醫院結核門診進行排查和診治。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網絡報告的肺結核患者疫情追蹤核實工作,追蹤率和追蹤到位率要達到相應要求。
2.開展重點人群主動篩查。區疾控中心、區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相互配合,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進行主動篩查;各級各類重點場所要將結核病檢查納入學校新生入學、看守所和流動人口聚集的重點行業入職等健康體檢項目,早期發現傳染源。
3.開展重點區域主動篩查。區疾控中心要加強疫情分析,根據歷年發病水平確定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街辦,采取篩查等有針對性的措施,降低結核病高發區域的發病水平。
4.及時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耐多藥結核病防治工作,積極開展耐多藥防控工作,及早發現耐多藥患者。區醫院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對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和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進行耐藥篩查,并將耐多藥肺結核疑似患者轉至市胸科醫院進行耐藥檢測和診療。區醫院要開展耐多藥快速檢測,縮短診斷時間。區疾控中心要繼續開展耐藥結核病監測工作,掌握結核病的流行傳播規律和菌株的遺傳變異情況,做到早期預測預警,優化防治政策。
(三)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服務水平。
1.推行結核病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結核病定點診療、雙向轉診、上下聯動、基層康復管理的分級診療制度,其他非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發現的疑似肺結核病人要及時報告并轉診到定點醫院(區醫院)結核門診進行歸口診治。區醫院結核門診主要診治普通肺結核,市胸科醫院主要診治耐多藥和我區轉診的疑難重癥肺結核,病人病情穩定后,要轉回區醫院結核門診進行后續治療,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家庭簽約健康管理服務,確保患者接受全療程規范治療。基本實現普通肺結核患者診治不出區,耐多藥和疑難重癥肺結核患者不出市。
2.實施結核病診療規范。區醫院要根據國家下發的肺結核門診診療規范、臨床路徑和結核病防治工作規范等有關技術指南的要求,對肺結核患者進行合理檢查,規范治療,同時建立完善的肺結核病人診治、登記報告、病案信息錄入、院內轉診、隨訪和家庭簽約健康管理服務等工作機制,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FDC),為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注重發揮中醫藥在結核病治療、康復中的作用。區衛計局要加強對區醫院醫療質量的監管,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落實診斷檢查、處方點評、抗結核藥品使用、輔助用藥等跟蹤監控制度,減少過診誤診。
3.規范耐多藥患者診療和管理。市胸科醫院將設立單獨的耐藥病區,按照耐藥種類分區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對病情穩定且具有傳染性的患者,原則上鼓勵住院治療。并開展患者心理關懷教育,出院后納入門診登記管理,并轉回區醫院,落實好后續治療管理和隨訪復查工作。區疾控中心要指導做好耐多藥可疑患者的快速篩查工作,同時要對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登記管理、診療隨訪和全療程督導服藥進行監控指導。
4.加強兒童結核病和傳染性肺結核防治。市級指定西安市胸科醫院作為兒童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設定兒童結核病專門病區,并對兒科醫生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培訓,規范兒童結核病的診斷和治療服務,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的兒童密切接觸者中發現的潛伏期感染者進行重點觀察,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原則上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實行傳染期內住院隔離治療,放寬住院日期,待傳染性基本消失后,進行居家治療,減少對公眾的傳播。
5.加強結核病醫療質量控制。區衛計局要將結核病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制工作體系,建立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機制,根據我區實際,制定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具體實施方案。由區衛計局牽頭組織有關專家成立結核病診療質量控制專家組,定期對我區結核病診療質量進行評估。
(四)采取綜合措施,防控重點人群。
1.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區醫院要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結核病篩查的服務項目。區醫院和區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合作機制,共同做好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的篩查、診治和管理工作。
2.強化學校結核病防控。教育、衛計等部門要加強合作,建立定期例會和信息通報制度。各級各類學校是結核病防控工作的主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要建立校長、校醫、班主任三級傳染病防控責任體系,全面落實新生入學結核病篩查、因病缺課登記、病因追蹤、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同時要加強日常散發病例的早期發現和診療管理,開展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篩查,及時采取相應防控措施,防止學校出現聚集性疫情。區疾控中心要進一步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監測、預警和處置,為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控工作提供專業培訓、技術指導。
3.加強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的診斷、報告、轉診追蹤、信息登記和治療、隨訪管理等工作,保障流動人口肺結核患者享受和常住居民同等的診療待遇。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區醫院要做好信息銜接,同時還要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區疾控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部門和單位均要加強流動人口聚集場所的宣傳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意識和能力。
4.加強監管場所羈押人員結核病防控。開展入監(所)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對發現的肺結核可疑癥狀者要轉診到區醫院結核門診進行排查和診治,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將出獄(所)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監管場所應當及時轉診至患者居住地的定點醫療機構完成后續治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積極接收。
(五)推行家庭簽約,加強病人管理。
區衛計局要結合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積極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完善由區醫院、區疾控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醫組成的服務團隊,明確團隊工作任務、工作流程、制度規范、成員職責,提供全療程的健康管理服務。鼓勵使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為患者開展隨訪服務,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的管理、培訓、技術指導和督導,強化責任意識和服務水平。區醫院、區疾控中心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全程無縫銜接。
(六)完善保障政策,減輕患者負擔。
最大限度發揮基本醫保對肺結核患者的保障作用,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病種范圍,“十三五”規劃期末門診報銷比例不低于70%。將符合條件的貧困肺結核病及耐藥肺結核患者納入精準扶貧對象和醫療救助范圍,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后,給予醫療救助,患者自付比例不超過醫療總費用10%,切實降低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避免患者家庭發生災難性支出而因病致貧返貧。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機構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肺結核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
(七)加強信息整合,提高使用效率。
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提高結核病信息管理系統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規范結核病信息報告。將區醫院納入國家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肺結核患者登記、診斷治療及隨訪復查等情況。結合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利用區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信息系統收集數據,加強信息整合。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診斷治療、隨訪復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實現區疾控中心、區醫院、區醫保中心、區合療辦之間信息共享。利用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網絡,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培訓。
四、部門職責
(一)區衛計局:發揮區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加大涉貧街辦結核病防治力度,對農村貧困結核病患者進行分類救治;將結核病防治作為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完善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機制。負責指導各地區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在結核病診療中發揮作用,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結核病研究,發揮中醫藥在防治耐多藥肺結核等方面的優勢。
(二)區委宣傳部:聯合區衛計局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傳,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
(三)區發改委:負責加強結核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結核病防治設施條件。
(四)區教育局: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落實新生入學體檢等學校結核病防控措施,創建良好學校衛生環境。督導學校在衛計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疫情報告,嚴防結核病疫情在校園內蔓延。
(五)公安高陵分局、區司法局:負責會同區衛計局對看守所等監管場所的被監管人員開展結核病檢查和治療管理。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對監管場所民警和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教育內容,納入被監管人員的入監(所)和日常教育內容。
(六)區民政局:負責按照相關社會救助政策,將符合條件的結核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
(七)區財政局:保障結核病防治經費,強化預算績效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防治工作開展,切實減輕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
(八)區人社局:會同區衛計局負責完善結核病醫保政策,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患者醫療保障水平。
(九)區脫貧攻堅辦: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已治愈的、有勞動能力的結核病患者的扶貧開發支持力度,做到精準幫扶、無一遺漏。
(十)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的監管,完善抗結核藥品的抽驗機制,保證抗結核藥品的質量。
(十一)區物價局:負責結核病診療服務項目價格的管理工作。
(十二)區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負責向貧困結核病患者傳遞社會關愛,及時將定向救助款物用于相關人道工作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結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長期性的認識,加強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把結核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作,納入我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結合我區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要進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為主、分級負責、多渠道籌資”的經費投入機制,并根據我區經濟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將結核病防治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證結核病常規工作和耐藥等防治新領域工作的開展。同時要及時制訂細化配套措施,指導督促各相關單位落實各項防治責任,完成好規劃任務。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部門要充分發揮“12320”公共衛生熱線、微博微信等宣傳平臺作用,大力開展宣傳工作,不斷提高防控水平和全民健康素養。以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契機,集中開展宣傳活動。深入開展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和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學生、流動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
(三)強化督導評估。各部門要將規劃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到具體科室,區衛計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我區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通報檢查結果和監督工作改進情況。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考核評價,探索將考核結果作為財政投入、醫保支付、職稱評聘等重要依據。同時,區衛計局要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的對各部門執行規劃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并于2020年組織開展評估,結果報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