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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區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17日
高陵區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初中畢業
升學考試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根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暫行)》(教考試〔2008〕1號)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為確保我區2018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順利進行,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高考中考期間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考試工作安全平穩實施,維護考點、考場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請遵照實施。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政府關于全力做好2018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會議精神,從促進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高考中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本著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對高考中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高考中考工作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切實維護高考中考秩序和社會穩定,保障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27日-28日)工作順利進行。
二、處置原則
在高考中考期間如發生突發事件,要堅持貫徹“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認真遵循以下處置原則:
(一)安全維護原則。以保護考生和招生考試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高考中考工作的正常秩序為最高原則。
(二)預防為主原則。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頭,加大隱患排查力度,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有效控制原則。堅持把突發事件控制在發生地,就地解決,避免擴展,如一擴展也要立足于思想教育和依法辦事,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采取思想教育、協商調解,思想政治工作與經濟、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種方式,及時妥善處置。
(四)正確引導原則。立足于“團結、穩定、鼓勁、正面為主”,及時發布準確信息,滿足考生和家長的知情權,正確引導輿論,排除流言蜚語,消除消極因素,確保考生思想穩定和考試場所的安全。
(五)保守秘密原則。在處置各種突發事件期間,嚴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2018年高考中考突發事件的應急和處置,我區成立2018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2018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應急和處置。應急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
組 長:王小玲 副區長
副組長:邢剛輝 區應急辦主任
吳重偉 區教育局局長
成 員:張 鵬 區委機要局局長(主持區保密局工作)
張 俊 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劉鵬武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新祥 區水務局局長
劉 林 區衛計局局長
張軍祥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姚小平 環保高陵分局局長
劉 瓊 區新聞中心主任
竇 舉 區電信局局長
馬 強 區供電分公司經理
惠曉強 涇渭供電分公司經理
李佐輝 公安高陵分局紀委書記
童敏輝 區教育局副局長
李亦冰 鹿苑街辦主任
樊曉峰 崇皇街辦主任
曹 豫 區招生辦主任
四、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有關職責要求
(一)發生安全事故后,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二)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在高考中考期間必須嚴格履行職責,按要求到崗到位,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三)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學校、學生必須服從高考中考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
(四)發生安全事故后,必須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高考中考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上級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新聞媒體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防止新聞媒體借機進行炒作。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應對高考中考期間,在我區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一)發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如試卷、試題、答題卡被盜、被搶,以及運送試卷、試題、答題卡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等;
(二)出現重大社會安全類事件。如非法集會、示威游行、集體上訪、群體舞弊、恐怖襲擊等;
(三)發生重大事故災害類事件。如考試場所和學生食宿場所發生火災、爆炸等;
(四)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類事件。如洪澇、地震、風災等;
(五)發生公共衛生類事件。如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六)高考中考出現媒體負面報道。
六、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方案
(一)發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1.試卷、試題被盜、被搶
(1)相關部門立即向區招生辦報告;
(2)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協助公安部門偵破案件。
2.試卷、試題、答題卡運送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1)押運人員立即向區教育局報告;
(2)采取措施,封鎖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如試卷、試題、答題卡已暴露,采取措施隔離試卷、試題接觸者;
(4)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調查取證。
(二)發生重大社會安全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的苗頭一旦出現,相關部門應立即向區招生辦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前往事發地,及時了解和掌握情況,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中,將矛盾化解在事發地內。主要包括:
1.考試中出現非法集會、游行示威、集體上訪等事件,信訪部門積極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導工作,視情況通知公安局疏散群眾。
2.考試中因極端天氣(如暴雨、打雷)和地震等自然原因,致使考試不能正常進行,而引起考生和家長的騷動事件,由區教育局牽頭,協調解決。
3.考試中出現群體性舞弊事件或利用高科技工具舞弊事件,由區教育局、區招生辦、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門立即查明作弊情況和范圍,并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同時控制作弊考生,防止作弊蔓延,并作進一步取證調查。
4.考試中出現恐怖襲擊,以及其他危害社會正常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應啟動社會安全應急預案,由公安高陵分局牽頭解決。
5.在考生至考點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帶隊領導要及時與聯系考點的交通警察聯系,指揮考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同時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撥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6.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考點或考生住處,應及時聯系公安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去;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撥打“110”、“120”請求援助,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發生重大事故災害類事件。
在高考中考期間,發生火災、爆炸、異常天氣等事件:
1.重大火災安全事故時,相關領導指揮考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招生辦。發出緊急集合信號,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考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嚴禁組織考生參與救火,考試工作人員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現場,協助公安部門偵破案件;要劃定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如果是在考試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等事件,事發考點責任人必須組織考務員搶救試卷(試題、答題卡),并轉移至安全地方;積極組織疏散考生,并救治受傷人員。
(四)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類事件。
如遇洪澇、地震、臺風等惡性自然災害,不能進行正常考試時,區招生辦要寫出書面情況報告,上報省、市招生部門并聽候進一步的指示。
(五)發生重大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1.食物中毒事件
考試期間,考點學校需在衛生防疫、藥監部門指導和監督下,做好考點的衛生排查工作,如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時啟動衛生防疫部門應急預案,報告上級部門;對中毒人群立即采取救治措施,防止中毒人群進一步擴大。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牽頭,認真做好封鎖、隔離、調查等處置工作,切實做好考生、監考員及其考務人員健康狀況的監測和檢查;做好考場和試卷的消毒防疫工作;落實考場需要配備的防疫防護措施和物品。同時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食物中毒的源頭進行調查,進行必要查封處置。
2.出現疫情
考試前或考試中發現考生中出現疫情,要立即向衛生防疫部門和上級考試機構報告,根據衛生防疫部門和上級考試機構的指示做好相應工作,根據疫情發展隨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上級考試機構續報情況并聽候進一步的指示。
(六)高考中考出現媒體負面報道。
考試過程中或考試結束后,在各種新聞媒體上發現有關泄密、大規模舞弊等報道。媒體負面報道的苗頭一旦出現,事發單位應立即向區教育局、區招辦報告,會同宣傳等有關部門前往事發地,向所在單位及時了解核實掌握情況,將情況報區應急領導小組,有新的進展隨時續報。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中,將矛盾化解在事發地內。調查處理過程中,應注意避免新聞炒作,影響社會大局的穩定。
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七、其他說明
(一)高考中考期間,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強化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二)每一個考點學校、送考學校、重點食宿場所都要負責本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安全措施,明確領導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
(三)加強綜合應急人力資源建設。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考務應急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做好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教育工作,提高綜合應對能力。出險時能夠立即集結到位,并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四)完善高考中考應急保障能力建設。考試期間是人群密集時期,常常是一人參考多人送考、陪考,容易發生群體性事件和安全事件。因此,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加強對重點單位、重點部位以及重點人員的監管,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要及時了解天氣情況,做好自然災害的預防工作。
(五)切實做好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高考中考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都要進入預警狀態,做好一切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重點是要強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考點大門考生進出入通道,加強學生食宿場所管理,防止食物中毒、防范傳染病的流行;要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確保電力、通訊、道路、水等的暢通;要組織各類巡邏隊伍,加大對考場周邊環境整治力度,確保高考中考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時間安排
附件 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時間安排 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考科目時間表 | |||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
6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語文 |
下午 | 15:00~17:00 | 數學 | |
6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
下午 | 15:00~17:00 | 外語 | |
西安市初中畢業升學統考科目時間表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備 注 | |
6月27日 | 上午 | 8:30—11:00 | 語文 | 英語聽力考試8:20廣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聽力試題。 |
下午 | 14:00—16:00 | 數學 | ||
16:50—18:30 | 思想品德與歷史 | |||
6月28日 | 上午 | 8:30—10:30 | 英語 | |
下午 | 14:00—16:00 | 物理與化學 | ||
16:50—18:30 | 綜合素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