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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陜政辦發〔2017〕94號)和《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115號)精神,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區政府決定開展全區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為圓滿完成本次調查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的范圍和內容
(一)調查范圍。
調查范圍為西安市高陵區行政轄區內全部土地,包括我區7個街道(鹿苑街道、張卜街道、通遠街道、耿鎮街道、涇渭街道、崇皇街道和姬家街道),調查總面積294平方公里。
(二)調查內容。
按照全國統一技術標準,采用國家新修訂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利用遙感和“互聯網+”等新技術手段、全面查清全區各類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積、分布、用途等狀況;查清全區各類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查清全區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更新全區永久基本農田數量、質量、分布和保護狀況;建立全區影像、圖形、地類、面積和權屬為一體的土地基礎數據庫,完善互聯共享的網絡化管理系統;健全全區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全天候覆蓋遙感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二、任務分工及時間進度
(一)任務分工。
根據市政府提出要求,在全市統一技術標準和調查要求的前提下,高陵區范圍內的土地調查工作由本區負責完成。
(二)時間進度。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統一部署、全區統一開展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開展調查的準備工作,完成調查方案編制、技術規程細化以及試點、培訓和宣傳等工作。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底前,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
2019年9月基本完成全區調查成果整理。
三、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全區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解寧元擔任,副組長由副區長胡民升、政協副主席張護安擔任,成員由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建住局、區財政局、區農林局、區民政局、區水務局、區統計局、區農經局、區招商局(園區管委會)、國土高陵分局、環保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區統籌辦、鹿苑街辦、耿鎮街辦、崇皇街辦、姬家街辦、通遠街辦、涇渭街辦、張卜街辦分管領導擔任,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調查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高陵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高陵分局局長高煒兼任,負責調查工作的日常事項。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聯系溝通,建立聯絡員制度,并根據自身職能和業務范圍全面提供相關資料和成果。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干部作為聯絡員,名單請于本通知下發一周內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吳濤,聯系電話:86918831)。對調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其中涉及調查業務指導和檢查方面的工作,由國土高陵分局負責;涉及調查經費、物資保障方面和土地調查項目招標工作,由國土高陵分局、區發改委、區建住局和區財政局負責協調;涉及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工作,由國土高陵分局會同區統計局負責處理。涉及到民政勘界、城市邊界劃定、生態紅線、濕地保護、各類林地、自然水域、農牧業用地及基礎測繪成果等資料由區民政、建住、規劃、環保、水利、農林等部門負責協調提供。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四、相關要求
(一)明確任務,按時完成。
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通知要求,堅持“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由區上負責全區土地調查技術指導、組織建設區級土地調查數據庫。各部門緊密協作,夯實責任,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全區土地調查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工作。
區政府將本級土地調查、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建設等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確保調查經費按時足額到位,保證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三)制定方案,標準統一。
國土高陵分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統一要求,根據全區土地利用特點,編制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制定土地調查實施細則。
(四)確保質量,嚴格驗收。
國土高陵分局要切實加強對調查隊伍和人員的管理和培訓,依法通過招投標方式擇優選擇技術強、信譽好、質量高的調查單位和項目監理單位。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報送調查數據。對土地調查項目實施全流程監管,虛報、瞞報、篡改土地調查數據的,一經發現,依法問責;同時,落實質量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后期應用和管理中發現問題的,依法追責。調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
檢查驗收采用分階段成果檢查及分級檢查驗收制度。我區土地調查成果由市國土局負責組織驗收,確保土地調查的數據、圖件與實地三者一致。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