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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區涇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27日
西安市高陵區涇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大涇河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涇河水生態安全,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16〕64號)和《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高政辦發〔2016〕142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涇河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涇河入渭斷面優于入境斷面。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強涇渭濕地建設。
在涇河入渭口以及重點排污口的適宜區域,建設人工與自然相結合的生態濕地。保護水和濕地生態系統。加強河湖水生態保護,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復。強化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大退耕還林、還草力度。加強濱河帶生態建設,在河道兩側建設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
(二)加大河道治理力度。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到2017年底前,實現非汛期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
(三)推進污水管網建設。
進一步擴大涇河沿岸污水管網收水范圍,新建管網實施雨污分流,雨污合流管網逐步改建為雨污分流管網,涇河工業園北區內納網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后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四)規范管理沿河排污口。
按照屬地原則對沿涇河雨水排水口定期清淤,封堵現有污水排污口,確保沿涇河排污口排水水質達到相關標準。
(五)推進生態健康養殖。
在涇河流域劃定限制養殖區,實施網箱上岸和水產養殖池塘網箱標準化改造。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并開展專項整治。
(六)科學保護水資源。
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技術方案要求,對涇渭苑水廠水源地實施生態保護,清理清查保護區范圍內違法違規設施,整治污染隱患。開展沿涇河流域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三、管理措施
(一)積極保護生態空間。
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涇河河道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河道兩岸大面積實施造林綠化,城市段適當增大堤防背水側綠化林帶寬度。
(二)穩妥處置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
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主體,明確預警預報與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
(三)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水環境保護責任。
各相關單位要不斷完善政策措施,積極爭取中、省、市各級項目資金,明確責任主體,強化監管,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二)加強部門協調聯動。
各項任務牽頭部門要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定期檢查任務進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告。環保高陵分局要加強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進展和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三)嚴格目標任務考核。
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區政府每年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附件:1.涇河(高陵段)排污口整治任務表
2.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責任分工
附件1
涇河(高陵段)排污口整治任務表
|
序號 |
排污口名稱 |
詳細地址 |
排污口 性質 |
治理目標 |
完成 時限 |
責任單位 |
|
1 |
店子王村北排污口 (涇河1號排污口) |
涇渭街道店子王村北,涇河南岸 |
雨水 |
定期清淤,確保排水達到黃河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COD50 氨氮12) |
/ |
涇渭街辦 |
|
2 |
水榭花都南排污口 |
水榭花都小區正南方,涇河北岸 |
污水 |
封堵現有排污口 |
2017 |
區建住局 |
|
3 |
涇渭小學南排污口 |
涇渭小學正南方,涇河北岸 |
污水 |
封堵現有排污口 |
2017 |
區建住局 |
|
4 |
涇渭六路排污口 (涇河5號排污口) |
涇渭十路西段,涇渭六路正北,涇河南岸 |
雨水 |
定期清淤,確保排水達到黃河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COD50 氨氮12) |
/ |
涇渭街辦 |
|
5 |
涇河6號排污口 |
涇渭十路東段(雨中情東北),涇河南岸 |
/ |
封堵現有排污口 |
2017 |
區建住局 |
|
6 |
涇河7號排污口 |
涇渭十路東段(污水泵站東北),涇河南岸 |
雨水 |
定期清淤,確保排水達到黃河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COD50 氨氮12) |
/ |
涇渭街辦 |
附件2
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責任分工
|
序號 |
工 作 任 務 |
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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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主體,明確預警預報與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 |
環保高陵分局 |
區水務局、區農林局、區建住局、國土高陵分局、區發改委、區衛計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
2 |
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 |
區發改委、國土高陵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工業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
|
3 |
涇河工業園北區內納網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后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
|
4 |
清理清查涇渭苑水廠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違法違規設施,整治污染隱患。 |
區水務局、國土高陵分局、建住局、公安高陵分局、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
|
5 |
進一步擴大涇河沿岸污水管網收水范圍,新建管網實施雨污分流,雨污合流管網逐步改建為雨污分流管網,封堵現有污水排污口。 |
區建住局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
6 |
在涇河入渭口以及重點排污口的適宜區域,建設人工與自然相結合的生態濕地。保護水和濕地生態系統。加強河湖水生態保護,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復。強化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大退耕還林、還草力度。 |
區農林局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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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照屬地原則對沿涇河雨水排水口定期清淤,確保沿涇河排污口排水水質達到相關標準。 |
涇渭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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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涇河河道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 |
國土高陵分局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
9 |
加強濱河帶生態建設,在河道兩側建設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 |
區水務局 |
國土高陵分局、區財政局、涇渭街辦、 崇皇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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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到2017年底前,實現非汛期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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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重點流域劃定水產養殖限制養殖區,實施網箱上岸和水產養殖池塘網箱標準化改造。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在涇河流域劃定限制養殖區,實施網箱上岸和水產養殖池塘網箱標準化改造。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并開展專項整治。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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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河道兩岸大面積實施造林綠化,城市段適當增大堤防背水側綠化林帶寬度。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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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技術方案,對涇渭苑水廠水源地實施生態保護,開展沿涇河流域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
涇渭街辦、崇皇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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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定期向社會公布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