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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區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5〕67號),設立西安市高陵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承接的職責。
1.承接零擔(快捷)貨運許可、大型道路物件運輸許可、道路集裝箱運輸許可、道路冷藏貨物運輸許可、搬家運輸服務許可職責。
2.承接縣鄉道路超限運輸許可職責。
3.承接縣鄉道路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許可職責。
4.承接縣鄉道路增設平面交叉道口許可職責。
5.承接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職責。
6.承接部分公路建設項目交竣工驗收許可職責。
7.承接部分公路工程招投標管理職責。
8.承接部分公路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職責。
9.承接機動車維修企業變更備案職責。
10.承接道路從業人員誠信考核職責。
11.承接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記錄》審核職責。
12.承接縣鄉道路建筑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許可職責。
13.承接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許可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公路路網,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二)承擔全區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維護公路交通運輸行業和城市客運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
(三)承擔全區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工程建設的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區重點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工程招投標和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提出全區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籌措交通建設資金并監督使用。
(五)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區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八)實施區公路的綠化工程施工、管理及對已建成綠化帶花草樹木的日常管護工作,綠化美化公路環境;對所屬綠化范圍全段進行定員管理,并定期對管護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以提高管護水平。
(九)統籌協調全區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全區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協調解決校車安全管理相關問題,指導相關部門、街鎮(管委會)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西安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區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十)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全部黨務工作;負責工會、團委、婦聯等工作,負責監察、紀委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文件和領導講話的起草、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保衛、值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系統維穩、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項目工程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會議接待、小區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局對外宣傳及信息報送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本系統的行政執法、普法宣傳、安全宣傳、運輸管理工作;負責了解掌握局屬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行業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及糾風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監測分析交通運輸生產情況;負責編制報送有關報表;負責群眾投訴、上訪接待工作;負責對基層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客貨運輸站場規劃的編制并監督實施。
(三)公路科。
負責編制全區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規劃的銜接;負責全區農村公路發展規劃,負責國家投資、國家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評價工作;負責有關交通基本建設綜合統計、預測、信息等工作。貫徹落實有關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交通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工作;維護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平等競爭秩序;監督公路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工程造價;監督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及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負責公路路政和公路養護工作;檢查、指導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負責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公路的綠化管理工作;負責防汛、水毀等突發事件的協調和處置工作;負責全區的交通戰備相關工作;負責承擔省市重點工程的征地拆遷及環境保障工作。
(四)工程質量監督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標準。制定質量監督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負責安排所依托的試驗室的質量檢測工作,并督促有關方面完善管理;督查建設單位施工質量、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工程質量、安全檢查,主持受監督管理工程的交工驗收前安全生產評價和交、竣工驗收前的質量檢測;參加一般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檢查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督促完善該體系及其管理手段;積極參加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工作的經驗交流和組織質監人員、監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定期向主管單位和市質監機構匯報工作;執行市質監站的計劃,積極完成主管單位和市質監機構交辦的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