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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區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5〕67號),設立西安市高陵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調整的職責。
1.將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除外)保護職責,劃入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2.將原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承擔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危險性較小的礦泉水、地熱水、鹵水、采砂、磚瓦粘土開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職責。
(三)承接的職責。
1.承接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之外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不含成品油經營)職責。
2.承接市屬以下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3.承接區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職業危害較重或嚴重的建設項目審查備案。
4.承接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劃;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并向區政府提出建議。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監督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及區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全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三)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公眾聚集場所、鄉鎮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四)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負責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五)負責組織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六)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七)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類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三同時”情況;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九)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監督檢查生產經營類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十)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政治學習;負責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局財務管理和公共財產管理,辦公用品采購,后勤保障服務及對基層單位的財務監督、內部審計等職能;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年度考核工作。
(二)綜合科。
具體負責全區重大節日安全生產宣傳、組織工作;安全生產日常信息的收集報送工作;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和業務科室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檢查、專項整治和安全生產案件的督辦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四項控制指標”和行政執法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登記、備案工作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月”工作;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考核工作;承擔區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監督管理科(危險化學品管理科)。
負責非煤礦山企業許可證及一般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工作;做好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的復核檢查;協調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工作;開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檢查;依法開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檢查,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指導、監督非煤礦山企業、一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和年度再教育工作;負責全區非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日常監管、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一般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審定及備案工作;負責全區一般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組織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管理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勞動者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證明材料。
負責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之外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含成品油經營)、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發證及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生物、醫藥企業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生物、醫藥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和年度再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生物、醫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組織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五、其他事項
(一)關于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安監局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查處職業衛生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衛計局負責規范職業病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監督管理職業病健康檢查與診斷;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組織開展職業病健康宣傳;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關于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除外)保護職責分工。區安監局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事故調查處理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區建住局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責任,協調處理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責任,依法查處危害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六、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