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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區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5〕67號),設立西安市高陵區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強化國民經濟核算統計、服務業統計、能源與環境統計職責。
(二)強化統計新聞宣傳、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數據解讀、輿情監督及統計服務職責。
(三)強化統計執法監督職責。
(四)強化統計信息化建設、網絡安全及大數據在統計工作中的應用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擬訂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負責生產總值核算工作,編制資產負債表;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抽樣調查等,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一、二、三產業的統計調查;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并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范管理統計信息發布、政務信息公開和輿情監督工作,完善統計信息共享和發布制度。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體系,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七)依法管理相關統計調查項目,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負責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加強統計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工作。
(九)負責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的管理;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交流合作。
(十)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承擔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件、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咨詢工作;組織實施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統計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開展房地產市場、重點項目建設等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負責農業普查工作;開展特色農業、新農村建設等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
(二)綜合業務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科技、批發零售、服務業、交通郵電、金融、勞動力調查、勞動工資、民營經濟統計調查。協調指導轄區內省、市屬單位的統計工作;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供宏觀調控咨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整理全區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統計年鑒》、《領導服務活頁》和統計彩頁等匯編工作;負責全區數據庫和網絡的建立和維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