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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區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區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5〕67號),設立西安市高陵區科學技術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西安市高陵區地震局、西安市高陵區科學技術協會牌子。
一、職能轉變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有關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國家和省市級重大科技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區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及高新技術產業化專項的征集、論證、立項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制定和發布區級科技計劃指南。
(三)歸口管理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科技項目和經費,管理好區級“三項經費”和科技基金。
(四)加強農村和農業科技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和指導農村科技示范、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建立健全科技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
(五)組織制定和實施重點科技項目攻關“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及科技成果推廣計劃;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負責高新產業企業的申報;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高新服務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的科技管理工作;推進全區科技人才創業工作。
(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技術市場、技術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科學成果與科技相關的保護工作;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七)擬訂統籌全區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八)研究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指導涉及人口資源、醫藥衛生、生態環境等社會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方面的科技工作。
(九)負責全區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開展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保密、科技獎勵、科技檔案、科普和科技會展工作。
(十)組織全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統籌協調全區涉外知識產權事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利糾紛調解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地震監測預報以及監測設備的保護、維護工作;負責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抗震設防備案工作;負責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學技術局(區地震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社會發展及科學普及科)。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重要文件起草等;負責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文書檔案管理、來信來訪、機關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工資及離退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局行政經費、科技事業費和區科技三項費等資金的預決算及管理;做好科技項目資金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等后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全面組織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負責重點人群科技普及教育活動的指導及服務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下鄉、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基層科普行動計劃”推薦管理工作;促進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表彰獎勵科技工作者,舉薦人才;負責知識產權方面工作。
(二)科技計劃管理科。
編制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區年度科技發展計劃;負責全區科技項目與成果的管理及申報工作;研究擬訂全區科技成果管理、推廣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認定和鑒定工作;負責全區科技型企業認定和鑒定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型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管理;審批各類研究機構和民營科技企業以及非企業類民營事業單位;負責全區科技示范園(基地)創建管理,科技示范戶培育、推薦、認定和管理,科技特派員制度建立和特派員推薦、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防震減災方面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區地震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