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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第18屆3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30日
西安市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8
1.1?編制目的................................................................................. 8
1.2?編制依據................................................................................. 8
1.3?適用范圍................................................................................. 8
1.4?事故分級................................................................................. 9
1.5?工作原則.............................................................................. 12
1.6?預案體系.............................................................................. 12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3
2.1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13
2.1.1 指揮部組成............................................................ 13
2.1.2?指揮部職責.............................................................. 14
2.1.3?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5
2.2?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9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職責......................................................... 19
2.4?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 20
2.4.1?專業處置組.............................................................. 21
2.4.2?安全穩定組.............................................................. 21
2.4.3?醫療救治組.............................................................. 22
2.4.4?宣傳輿情組.............................................................. 22
2.4.5?調查監測組.............................................................. 22
2.4.6?綜合保障組.............................................................. 23
2.4.7?善后處置組.............................................................. 23
2.5?專家指導組.......................................................................... 24
3?預防和監測預警.............................................................................. 24
3.1?預警和預防機制.................................................................. 24
3.1.1?預警信息內容.......................................................... 25
3.1.2?信息來源................................................................... 26
3.2?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27
3.3?預警分級.............................................................................. 28
3.4?預警啟動程序...................................................................... 28
3.5?預警終止程序...................................................................... 29
3.6?應急物資征用...................................................................... 30
3.7?預防預警行動...................................................................... 31
4?應急響應.......................................................................................... 31
4.1?信息報告.............................................................................. 31
4.1.1?報告時限和程序...................................................... 31
4.1.2?報告內容................................................................... 32
4.1.3 信息通報................................................................... 32
4.2?響應分級.............................................................................. 33
4.3?先期處置.............................................................................. 34
4.4 應急響應.............................................................................. 34
4.4.1 Ⅲ級應急響應.......................................................... 34
4.4.2 Ⅱ級應急響應.......................................................... 34
4.4.3 Ⅰ級應急響應.......................................................... 35
4.4.4 應急響應程序.......................................................... 35
4.5?響應措施.............................................................................. 36
4.5.1?總體要求................................................................... 36
4.5.2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主要任務........................ 36
4.5.3 現場控制與處置...................................................... 37
4.6 響應升級.............................................................................. 40
4.7 指揮和調度.......................................................................... 41
4.8?安全防護.............................................................................. 41
4.8.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41
4.8.2?群眾的安全防護...................................................... 41
4.9?信息發布.............................................................................. 42
4.10?應急結束............................................................................ 42
4.10.1?應急結束條件........................................................ 42
4.10.2?應急結束程序........................................................ 42
5?后期處置.......................................................................................... 42
5.1?善后處置.............................................................................. 42
5.1.1?征用物資的補償...................................................... 43
5.1.2 搶險物料補充.......................................................... 43
5.1.3 損毀工程修復.......................................................... 43
5.2?社會救助.............................................................................. 43
5.3?調查與評估.......................................................................... 43
6?應急保障.......................................................................................... 44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44
6.2?物資裝備保障...................................................................... 44
6.3?應急隊伍保障...................................................................... 45
6.4?經費保障.............................................................................. 45
6.5 醫療衛生保障...................................................................... 45
6.6 交通運輸保障...................................................................... 46
6.7 治安秩序保障...................................................................... 46
6.8 社會力量支援保障.............................................................. 46
6.9 技術保障.............................................................................. 46
6.10 制度保障............................................................................ 47
7?監督管理.......................................................................................... 47
7.1?宣傳與培訓.......................................................................... 47
7.1.1?應急宣傳................................................................... 47
7.1.2?人員培訓................................................................... 47
7.2?預案演練.............................................................................. 47
7.3?修訂與更新.......................................................................... 48
7.4?備案....................................................................................... 49
7.5?監督檢查.............................................................................. 49
8?獎懲與責任追究.............................................................................. 49
9?附則................................................................................................... 49
9.1?名詞術語解釋...................................................................... 49
9.2?預案解釋部門...................................................................... 50
9.3?預案實施時間...................................................................... 50
附件1........................................................................................... 51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框架圖.............. 51
附件2........................................................................................... 52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及處置流程圖......... 52
附件3........................................................................................... 53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通訊錄................................ 53
附件4........................................................................................... 54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54
附件5........................................................................................... 55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車輛........................................ 55
附件6........................................................................................... 60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單................................ 60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災害損失及影響,維護人民財產安全,保障社會經濟正常運行。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稿)》《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西安市高陵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高陵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區內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區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根據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進行物資調集、應急處置等工作;需要區交通運輸局、區級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處置的其他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發生在我區行政區域以外,但可能威脅、影響到我區行政區域或由上級部門指定或應其他部門請求,需要派力量協助應急處置的事件,參照本預案執行。
1.4 事故分級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作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標準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4.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1)造成高速公路、普通國道交通中斷,出現大量車輛積壓,并影響到周邊省域高速公路、普通國道正常運行,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上的;
(2)造成國、省道特大橋梁、特長隧道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蹤的,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域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省域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4)其他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1.4.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件(Ⅱ級)
(1)造成國道、省道交通中斷,出現大量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2)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導致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及人員疏散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3)造成國省道大橋、中長隧道發生垮塌、火災、爆炸等安全事件,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蹤的,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公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營運車輛)、道路運輸站(場)發生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5)危險貨物(含劇毒品)在公路運輸中發生爆炸、泄漏,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造成道路環境污染、區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或區域生態破壞,嚴重影響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
(6)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市域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本省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1.4.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件(Ⅲ級)
(1)造成國道、省道交通中斷,出現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6小時以上的;
(2)造成縣道、鄉道交通中斷,出現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3)造成國省道中橋、短隧道或者縣道、鄉道中型以上橋梁、隧道發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蹤的,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公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營運車輛)、道路運輸站(場)發生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5)危險貨物(含劇毒品)在公路運輸中發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造成道路環境污染、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或區域生態破壞,嚴重影響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
(6)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設區市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1.4.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件(Ⅳ級)
(1)造成縣道、鄉道交通中斷,出現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上的;
(2)造成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橋梁、隧道發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蹤的,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公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營運車輛)、道路運輸站(場)發生一次3人以下死亡(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
(4)危險貨物(含劇毒品)在公路運輸中發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造成道路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影響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
(5)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縣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在縣域內緊急安排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6)其他需要由區級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1.5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由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政府相關部門分工協作,按照公路交通事故等級分級進行組織、指揮和處置。
(2)職責明確、科學規范。明確應急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依靠科學,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全區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響應體系。
(3)以人為本、平戰結合。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平時預防工作與戰時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思想、預防和預案準備,提高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能力。
1.6 預案體系
(1)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編制,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布實施,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并抄送西安市交通運輸局。
(2)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是區交通運輸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而制定的主要涉及行業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區交通運輸局制定并公布實施,抄送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和區應急管理局。
(3)企事業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各公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為及時組織企事業單位層面應對可能發生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各公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組織制定并實施,報區交通運輸局備案。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政府設立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下設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區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2.1.1 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交通工作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公安局高陵分局負責同志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人武部、區融媒體中心、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管理局、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公安高陵分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各街道辦事處、高陵公路段、國網高陵供電公司、國網涇渭新城供電公司、區電信局、移動高陵分公司、聯通高陵分公司、廣電網絡高陵支公司等有關部門。
區政府可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對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
2.1.2 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區黨委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關于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負責接收轉發及配合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Ⅱ級、Ⅲ級預警信息;負責決定啟動和終止Ⅳ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配合國、省、市特別重大、重大公路、較大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組織、協調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和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向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審議批準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審議的重要事項;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建立健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處理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其他重要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實際處置需要設立在區應急指揮中心或區交通運輸局。
2.1.3 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輿論引導工作,指導事件調查處置部門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及時組織和指導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
區委網信辦: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測、評估及輿論引導工作。
區發改委:負責指導涉及應急保障、災后恢復、災后重建等重點項目規劃的制定,做好重點項目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負責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突發事件應對的通信保障工作;負責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技術難題,整合科技資源,組織科技攻關,及時做好相關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工作;協調解決部分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供應。
公安高陵分局:負責維護應急工作秩序和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組織避災疏散;負責交通管制、處置交通事故、疏導交通,負責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保證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區民政局: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和特困人員、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推進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本級財政資金用于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會同區交通運輸局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區人社局:負責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中遭受事故傷害的救援人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并由工傷保險基金與用人單位共同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救援人員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有關地質災害相關信息收集、分析;指導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監督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協調當地政府做好災后恢復公路交通的用地保障。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對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指導。
區住建局:負責指揮、協調實施主城區防汛工作;負責做好城區排水管道及排水管網的清淤、疏通,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查,對堵塞部位及時清理,確保城區城市排水暢通。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協助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市政道路、公園廣場等場所掃雪除冰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城鎮供氣等設施,保障供氣等生命線正常運行。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收集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組織公路突發事件的應急監測,實時掌握突發事件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客運站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突發事件變化及時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公路搶通工作;組織公路應急運力;指導災后公路交通恢復重建工作。
區水務局:負責提供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有關的主要河道的水情,指導事發地做好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的縣城、農村供水設施搶修及水旱災害防御工作;協調搶修損毀的城市供水等設施,保障供水等生命線正常運行。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負責組織險情區域旅游團隊的安置與疏散工作,保障游客安全。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指揮、組織開展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根據需求,調度醫療衛生技術力量給予援助;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預防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區人武部、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負責組織民兵、視情協調駐軍部隊參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區應急管理局:統籌指導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省、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及區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指導事發地受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牽頭組織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負責提出受災群眾生活安置類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負責提供因地震導致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地地震背景資料和地震預警預報信息。
區氣象局:負責組織提供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根據需求,組織開展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監測預報,提供污染氣體擴散的氣象條件分析,組織開展公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以及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組織車輛火災原因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清除危險物品,控制爆炸險情,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負責協調內部資源全力配合進行本轄區的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融媒體中心:區委宣傳部指導下,協調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做好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應急工作信息。
高陵公路段:根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負責公路工程技術指導,全力配合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國網高陵供電公司、國網涇渭新城供電公司:負責組織搶修恢復供電營業區內的供電設施,保障應急搶險用電。
區電信局、移動高陵分公司、聯通高陵分公司、廣電網絡高陵支公司:負責組織搶修損毀的通信基礎設施,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2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主任由區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長兼任,各成員單位確定的聯絡員為辦公室成員。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組織協調全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預警工作,及時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Ⅳ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及事后調查評估工作;協調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指揮各街道辦事處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匯總、整理信息,及時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研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和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交應急處置總結報告;指導全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職責
(1)現場指揮部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在本預案啟動后,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范圍、發展態勢和應急救援實際需要,可臨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各應急工作組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區委、區政府指定專人擔任,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現場搶險救援相關工作。應急救援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自動撤銷。
(2)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主要負責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情況;針對事態發展制定和調整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救援方案;全力組織遇險人員搜救、傷員救治、人員疏散轉移和群眾安置工作;調配現場應急資源,依法開展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承擔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2.4 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
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在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接收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Ⅱ級、Ⅲ級預警信息或決定啟動Ⅳ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時根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成立,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在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
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分為專業處置、安全穩定、醫療救治、宣傳輿情、調查監測、綜合保障、善后處置七個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由一個或多個應急成員單位組成,承擔相應應急處置任務。應急工作組人員由相關成員單位抽調組建,各成員單位應當為應急工作組配備足額工作人員。各應急工作組組長由牽頭部門分管負責人或該部門參與搶險救援的現場負責人擔任,具體由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確認。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需要,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可啟動相應的應急工作組,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工作組的設置進行臨時調整。
2.4.1 專業處置組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公安高陵分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人武部、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職責: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中人員及物資運輸、隱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復和鑒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程度等工作;負責組織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人員搜救和火災撲救工作;完成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2 安全穩定組
牽頭單位:公安高陵分局
成員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
職責:負責設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發地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秩序,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組織協調運輸工具開展人員轉運工作;完成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3 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公安高陵分局
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故現場傷(病)員的救治、轉運及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工作,并及時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傷(病)員醫療救治相關信息;完成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4 宣傳輿情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區委網信辦、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融媒體中心
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現場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按照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供的權威信息進行新聞宣傳報道;根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組織預警信息發布;完成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5 調查監測組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公安高陵分局、區水務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
職責:負責對事發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動態監督,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2.4.6 綜合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區電信局、移動高陵區分公司、聯通高陵區分公司、國網高陵供電公司、國網涇渭新城供電公司
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所需的裝備、設備和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氣象預報、道路運輸、通信保障、電力保障、經費保障、生活保障、受災群眾臨時救助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應急物資的調用和征用;撥付應急資金;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以及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
2.4.7 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
職責:負責應急處置結束后的事故調查及善后恢復工作。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慰問安撫、保險賠付、公路交通恢復及事故原因調查等;完成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專業處置組、安全穩定組、醫療救治組、綜合保障組在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解散;調查監測組、宣傳輿情組、善后處置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2.5 專家指導組
區公路交通應急專家指導組依托省、市專家庫(地震、交通、水務、通信、電力、住建、資源規劃、醫療衛生、消防、生態環境、氣象、應急等方面)及高校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和會商咨詢;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及趨勢進行應急評估,提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成因分析意見;對突發事件處置后,事發地公路能否恢復通行進行評估,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交評估報告。
3 預防和監測預警
3.1 預警和預防機制
預警和預防是通過監測與收集突發事件相關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并作出相應判斷,發布預警信息,采取預防措施。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體系和信息報告制度,重點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信息和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收集、接收和匯總工作,健全預測預警聯動機制,建立完善預測預警及出行信息發布系統。針對各種可能對公路交通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轉發或者聯合發布預警信息,做好預防與應對準備工作,并及時向公眾發布出行服務信息和提示信息。
3.1.1 預警信息內容
(1)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氣象主管部門發布的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雷電、冰雹、霜凍、道路結冰、大霧、霾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Ⅶ)監測信息。地震震級、震中位置、發震時刻、預計影響范圍、預計受災人口與直接經濟損失。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突發地質災害監測信息包括突發地質災害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強度、預計持續時間、受影響公路名稱與位置、受災人口數量、疏散(轉移)出發地、目的地、途徑公路路線和運力需求。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洪水的等級、發生流域、發生時間、洪峰流量和當前位置、泄洪區位置、已經和預計影響區域與堤防決口和庫區垮壩的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已經和預計影響區域、預計受災人口與直接經濟損失數量、需疏散(轉移)的人口數量、出發地、目的地、途經路線和運力需求。
(5)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突發疾病的名稱、發生地點、傳播渠道、當前死亡和感染人數、預計受影響人數、需隔離、疏散(轉移)的人口數量、該疾病對公路交通運輸的特殊處理需求,緊急衛生和救援物資運輸途徑公路線路和公路、交通樞紐管理、運力需求。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運輸泄漏事件的危險品類型、泄漏原因、擴散形式、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所在路段名稱和位置、影響范圍、影響人口數量和經濟損失、預計清理恢復時間,應急救援車輛途徑公路路線。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事件的原因、疏散(轉移)人口數量、疏散(轉移)時間、出發地、目的地、途經路線和運力需求。
(7)重大惡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重大惡性交通事故的原因、發生時間、發生地點、人員傷亡、公路中斷、阻塞以及造成公路設施直接損失情況,預計處理恢復時間。
(8)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度波動引發的緊急物資運輸信息、運輸物資的種類、數量、來源地和目的地、途經路線、運載條件、運輸時間要求等。
(9)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和客運站旅客滯留信息,公路損毀、中斷阻塞的原因、發生時間、起止位置和樁號、預計恢復時間、已造成公路基礎設施直接損失、已滯留和積壓的車輛數量、已采取的應急管理措施、繞行路線等。重要客運樞紐車輛積壓、旅客滯留的原因、發生時間、當前滯留人數和積壓車輛數及其變化趨勢、站內運力情況、應急運力儲備與使用情況、已采取的應急管理措施等。
(10)其他需要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3.1.2 信息來源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主要信息來源包括:
(1)公眾信息部門(氣象、水務、衛生健康、應急、地震、自然資源、公安等)。依托信息發布媒體,收集相關部門提供的有關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誘發風險因素的公眾信息、專業實測和預報信息。
(2)區政府及其他政府部門。依托政府辦公信息網絡及信息通報制度,收集來自區政府值班室以及政府部門(自然資源、水務、地震、氣象、衛生健康、發展改革、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通報的地質災害、水文監測、地震災害、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公共衛生事件、重點或緊急物資應急運輸需求、重大交通安全、刑事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
(3)交通運輸系統。依托全區各級公路交通運輸部門提供的可能誘發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源信息。
(4)其他。有關機構及公眾發布或提供的監視、監測、分析信息。
3.2 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面向交通運輸行業的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突發事件預警支持體系;建立各級預警聯系人常備通訊錄;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風險源數據庫;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和信息報送及發布系統;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預測分析機制;建立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長效預警機制。
區交通運輸局在區政府、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指導下建立、完善區內公路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系統。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公路交通應急系統,并實現與全區應急廣播體系的對接。
3.3 預警分級
為便于對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根據已經發生或潛在的公路運輸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緊急運輸事件等對公路交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升級、降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接收轉發及配合處置氣象、水務、衛生健康、應急、地震、自然資源、公安等相關部門預警信息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Ⅱ級、Ⅲ級預警信息,負責Ⅳ級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級別:紅色預警(Ⅰ級):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時;橙色預警(Ⅱ級):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時;黃色預警(Ⅲ級):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時;藍色預警(Ⅳ級):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時。
3.4 預警啟動程序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接收轉發及配合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Ⅱ級、Ⅲ級預警信息;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時,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按如下程序啟動預警:
(1)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Ⅳ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Ⅳ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分別向上一級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報告,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Ⅳ級預警啟動文件簽發后1小時內,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相關部門及各應急工作組下發,并確認接收;
(4)根據情況需要,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此次Ⅳ級預警是否需面向社會發布,如需要,預警文件由宣傳輿情組聯系新聞媒體,面向社會發布;
(5)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調查監測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6)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專業處置組和綜合保障組開展應急物資的征用準備。
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本級處置能力,及時上報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建議提高預警等級。
3.5 預警終止程序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指令降級或終止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Ⅱ級、Ⅲ級預警信息;Ⅳ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情況下,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采取如下預警終止程序:
(1)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Ⅳ級預警啟動標準,需撤銷時,應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Ⅳ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同意終止后,正式簽發Ⅳ級預警終止文件,明確提出預警后續處理意見,向相關部門及各應急工作組下發,各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自行撤銷;并在24小時內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西安市交通運輸局上報預警終止文件;
(3)如上級公路運輸部門預警降級為Ⅳ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接到通知后,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24小時內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發送預警終止文件。
Ⅳ級預警在所對應的應急響應啟動后,預警終止時間與應急響應終止時間一致,不再單獨啟動預警終止程序。
3.6 應急物資征用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接收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Ⅱ級、Ⅲ級預警啟動指令或Ⅳ級預警啟動后,專業處置組和綜合保障組應根據預警事件的特征和影響程度與范圍,提出公路交通應急保障資源調用、征用方案,經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執行。
在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征用通知下發后24小時內,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和調用、征用相關應急保障資源,簽署公路交通應急保障資源征用通知書并下發相關單位,征調的相關公路搶險保通和運輸保障的人員、車輛、裝備和物資,到指定地點集結待命。
3.7 預防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狀態后,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公路交通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根據事態發展,及時調整公路交通應急所需人員和物資、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6)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事件信息,公布咨詢電話;
(7)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的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和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4.1 信息報告
4.1.1 報告時限和程序
交通運輸、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部門在發現和接到預警信息或社會公眾的報告,并經核實確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立即向本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并于30min內向市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人民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首報可以采取電話報告形式,后續書面報告要在1小時內報送。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作簡要報告,然后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對于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區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部門要在獲知事件發生信息1小時內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情況特別緊急時直接向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報告,但必須同時報告被越過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
4.1.2 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型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并根據搶救救援情況及時續報。
4.1.3 信息通報
區相關部門與毗鄰區域加強協作,建立健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報、協調機制。一旦出現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超出本行政區的態勢,要根據處置工作需要,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行政區域通報情況,并積極協調處置。
4.2 響應分級
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三級:Ⅰ級、Ⅱ級、Ⅲ級。當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和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期間,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接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或請求支援的信息后,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情況,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同時,根據事件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表4.2-1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級管理一覽表
|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 管轄權范圍內應急響應分級 | 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 |
特別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 Ⅰ級 應急響應 | (1)部(特別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省(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市(較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指揮; (2)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先期響應,實施先期救援行動。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到達現場后,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進行物資調集、應急處置。 | (1)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及以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時; (2)發生或引發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但超出區級應急處置能力或救援過程中發生衍生事件超出區級應急救援能力時。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擴大響應建議,經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按程序報至市、省、部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擴大響應。擴大響應后,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利用一切資源,按照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
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 |||
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 Ⅱ級 應急響應 | (1)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 (2)事發地街辦(園辦)、相關部門負責先期響應,并實施先期救援行動。 | (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經研判達到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級別; (2)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經研判認為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
未達到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可迅速有效控制,無次生、衍生事故 | Ⅲ級 應急響應 | (1)由事發地街辦(園辦)啟動響應并組織實施;區交通局及區級相關部門指導; (2)經研判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條件,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授權副總指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 (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未達到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級別,但超出事發地街辦(園辦)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區交通局或區級其他部門協助時; (2)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未達到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級別,但影響相鄰兩個及以上街辦(園辦)時。 |
4.3 先期處置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街辦(園辦)相關負責人應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立即進行先期處置,調度物資和社會資源,指揮和派遣相關部門專業應急隊伍趕赴現場,組織傷員搶救、人員疏散、事態控制工作;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專用通道;維護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全力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控制事發現場及事件態勢的措施,嚴防次生、衍生危險發生。先期處置過程情況應及時報送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4 應急響應
4.4.1 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未達到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級別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事發地街辦(園辦)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應急處置與救援,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派出人員協助街辦(園辦)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未達到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級別,但超出事發地街辦(園辦)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區交通運輸局、區級其他相關部門協助;或影響相鄰兩個及以上街辦(園辦);且可迅速組織救援并有效控制,無次生、衍生事故,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授權副總指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4.2 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或經研判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條件,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響應。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協調指揮現場處置與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組織專家會商,制定可行性救援方案,協調調度各方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實施處置與救援,并將現場情況及時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以及事故發展態勢,調配救援力量,指導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4.4.3 Ⅰ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后,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并進行先期處置,并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報告,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在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響應命令之后,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移交指揮權并根據上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進行物資調集、應急處置。
4.4.4 應急響應程序
(1)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報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前期處置情況并提出應急響應建議。
(2)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研判后,由總指揮或授權副總指揮宣布啟動應急響應,并召集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召開電話或視頻會議通報情況,部署應急處置行動;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傳輿情組負責向社會發布。
(3)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事件發展動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召開專家咨詢會,進行風險評估,提出處置建議,區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按照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根據職責部署本部門開展協同應急處置工作。
(5)按規定程序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處置情況,視情況請求市交通運輸局支援。
4.5 響應措施
4.5.1 總體要求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由事發地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組織有關部門及救援人員做好被困人員搜救、傷員救治、工程搶險、公路搶修、運力調度、應急運輸、受災群眾轉移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采取措施,實施先期處理,控制和縮小影響范圍,防止事態擴大;
(2)應急處置要立足于快速反應、運轉高效,依靠專家力量,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4.5.2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主要任務
(1)選取符合安全要求和滿足指揮需求的場所或場地,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并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2)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負責人、專家、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通知有關人員進入指揮位置;
(3)進行現場調查、專家咨詢,根據突發事件性質、涉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制定科學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明確救援工作任務與救助措施,并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對方案進行調整優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4)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事發地相關單位和調度各方應急資源,調動事發地附近救援力量前往實施救助等;
(5)部署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6)建立應急通信機制;
(7)根據救助情況,及時調整應急措施。
4.5.3 現場控制與處置
各成員單位和應急力量到達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后,在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和協調下,根據突發事件類型、事態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擴大響應后根據上級指揮機構任務和要求,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實。
(1)專業處置組
①被困人員搜救:組織救援人員攜帶救援裝備對被困人員進行搜救,搜救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觀察現場情況,要對影響搜救或救援人員安全的現場雜物進行清理,避免二次傷害。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由醫療救治組進行緊急治療;
②針對不同事故,組織救援人員穿戴防護裝備,開展現場工程搶險,對受損公路進行加固、搶修、保通。短期內難以恢復通行的,應確定繞行線路,設置相關標識標牌,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交通管制,確保公路運輸暢通;
③組織消防救援力量進行搶險救援、火災撲救;對事故車輛進行拖移;對事故車輛的普通貨物進行轉運;對事故車輛的危險品進行封堵、收容、倒裝、轉運、撤離;
④洗消和現場清理:設立洗消站,對所有染毒人員及工具、裝備進行洗消。事故現場各處殘留泄漏物和洗消污水統一收集處理。
(2)安全穩定組
①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于場地的需求,設立現場工作區、安全警戒區、外圍管控區和交通管制區,并清空場地實施封閉,合理設置出入口和邊界警示標志,除應急救援處置人員外,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處置現場;
②根據事發地周邊道路交通情況,規劃疏散避險、醫療轉運、應急隊伍和物資運輸路線,及時疏散受影響人員;安排專人引導和維持秩序,對事發地周邊其他交通行為實施疏導和管制,保證道路安全暢通;
③根據險情現場和環境情況,組織做好遇險旅客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維持遇險旅客疏散避險秩序,防止出現踩踏事件;根據需要,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在疏散避險全過程中保持與現場指揮部和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聯絡。
(3)醫療救治組
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設置臨時醫療救治區(點),對現場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搶救后轉送有關醫院進一步救治,統計并報送人員傷亡和治療情況。
(4)宣傳輿情組
①采用廣播、擴音器、音響等設備對疏散避險人員進行指導,防止出現恐慌情緒,對已經到達避難場所的人員進行安撫;
②組織輿情監測和應對,根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安排組織事中發布或在上級領導下參與信息發布工作。
(5)調查監測組
對公路損毀情況及因運輸車輛泄露的危險化學品造成的污染進行動態監測,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6)綜合保障組
①向轉移至避難場所中的人員統一分發飲用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保證臨時生活需求;保障搶險人員生活需求;
②調集并運輸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裝備、設備、物資和通信保障、能源保障,購買或調用應急處置需要的物資裝備,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統一調撥和分配使用。
(7)善后處置組
及時組織調撥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保障遇險人員基本生活;對受災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制定恢復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搜集和留存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證據;進行事故調查,協助恢復公路運營;其他善后處置工作。
(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事發地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必要時可依法征用運輸車輛、物資設備、工作人員投入搶險救援工作。
(9)其他注意事項
①現場安全保障:處置現場應設置安全員,全程觀察、監測現場,遇到突發情況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時,救援隊伍指揮員有權決定暫時停止應急處置,迅速帶領救援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并及時報告指揮部。在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指揮部組織研究,確認符合繼續施救條件時,再行組織施救,直至救援任務完成。
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現場危險品的性質與濃度進行測定,了解受困人員情況,在綜合評價結果未出來前,應在上風向安全距離集結待命,根據監測信息結果,及時調整事故處置方案。
③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禁止或限制使用能產生點火源的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4.6 響應升級
(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達到應急響應升級要求時,及時啟動高一級應急響應。
(2)因事態發展,超出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處置能力,需要上級部門或更多的部門和單位參與處置時,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及時協調申請區相關部門或上級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7 指揮和調度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由相關責任主體按照程序啟動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置。當超出相關責任主體自身處置能力時,可向上一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由上一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更高級別的處置行動進行處置。在上級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響應命令之后,移交指揮權并接受其指揮。
4.8 安全防護
4.8.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提供不同類型突發事件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進行培訓教育,做好安全防護。
搶險救援或相關人員可能遭遇險情時,應急指揮部迅速發出轉移、撤離警報,沿事先確定的轉移路線轉移至安全區域。
4.8.2 群眾的安全防護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負責組織受威脅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確定緊急情況下群眾疏散撤離方式、程序;組織指揮群眾安全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以及做好緊急避難場所、醫療防疫、疾病控制、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9 信息發布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信息,新聞媒體根據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發布的信息進行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未經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批準,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應急處置和事態發展的虛假信息。當突發事件輿情信息超出區級應對能力時,由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報請市級部門統一協調組織輿情應對工作。
4.10 應急結束
4.10.1 應急結束條件
(1)險情排除,公路交通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等危險隱患已排除)已經結束;
(3)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害已徹底消除或已有效控制,相關風險全部排除,無次生或衍生事件的繼發可能性;
(4)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4.10.2 應急結束程序
經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宣布應急結束,解除應急狀態。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并報區政府,區政府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5.1.1 征用物資的補償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而緊急征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征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被征用物資投入使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等;
(2)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
(3)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4)其他相關證據和證明材料。
5.1.2 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應急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要求,及時補充各類應急物料。
5.1.3 損毀工程修復
盡快修復損毀工程,及時組織修復損壞的公路及其他設施。
5.2 社會救助
對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由區政府相關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臨時救助;對因參加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予相應救助。
5.3 調查與評估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形成調查評估報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有關部門要協助調查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相關記錄。
調查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結論;
(4)事件處置的經驗、教訓及改進的建議;
(5)應急預案效果評估情況和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必要的附件。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暢通相關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保證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通信設施系統,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利用現代通信手段,通過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電話、無線電臺和互聯網絡等多種形式,確保在事件發生時通信暢通。
電信、移動、聯通高陵區分公司按照規定參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6.2 物資裝備保障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負責做好公路、橋梁、隧道搶修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要明確物資儲備的部門,制定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并將物資儲備的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要建立社會應急物資儲備機構,采取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法,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
應急物資包括公路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兩類。公路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料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燃料、安全標志、車輛防護器材及常用維修工具、應急救援車輛等。
6.3 應急隊伍保障
區交通運輸局組織兼職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搶險隊,并與區內相關公司簽訂應急搶險調用協議。區內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在本區內選擇有一定規模的道路客貨運輸企業,與其達成車輛調用協議,并確定從事應急運輸的人員,組建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6.4 經費保障
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需要,在現有的資金中統籌安排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等所需經費。
6.5 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健局組織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醫療衛生保障,研究制定適應不同類別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措施,做好醫療設施裝備、藥品儲備物資調度工作,實現應急醫療衛生資源的有機整合。
6.6 交通運輸保障
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建立健全應急通行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及時輸送,保障遇險人員的及時轉運。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處置期間交通管理,組織開設應急救援運送通道,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過、物資輸送暢通,做好交通疏導。
6.7 治安秩序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發地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擊違法行為,維護事發地治安秩序。
6.8 社會力量支援保障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做好應急隊伍的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投入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統一調配社會力量和民間組織的人員和設備。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公民有義務參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任務。
6.9 技術保障
(1)建設或接入現有應急指揮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建立重點路段或橋隧的地理數據庫,實現快速查詢。
(3)依托省、市、區專家庫,聘請應急、公路、地質、市政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顧問組。
6.10 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工作規則、應急會商研判機制、應急響應制度,形成上下銜接、左右互通、指揮順暢、覆蓋全面的制度機制。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與培訓
7.1.1 應急宣傳
區交通運輸局公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信息、值班電話。編印各類通俗讀本,做到圖文并茂、通俗易懂、攜帶方便、快速查詢,并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圖書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不斷提高社會公眾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能力。
7.1.2 人員培訓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編寫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內容,組織公路交通有關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常規性培訓,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原則上,區公路交通有關工作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1次;應急救援隊伍每年培訓不少于2次,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核成績實施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公路交通應急保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
7.2 預案演練
為保證本預案的有效實施及不斷完善,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結合應急預案制定演練計劃,針對當地的應急工作實際,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由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演練方案,與區應急管理局溝通后組織實施,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應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做好演練評估工作,通過應急演練,鍛煉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7.3 修訂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編制,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根據實際需要定期組織專家評審,按照評審結果需修訂或更新的,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原則上每3年進行修訂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區交通運輸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區內各交通運輸企業,制定本公司的應急預案,并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完善。
7.4 備案
本預案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編制,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并向區應急管理局備案,抄送西安市交通運輸局。
7.5 監督檢查
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對本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改進,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8 獎懲與責任追究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公民參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由區人民政府按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的,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交通運行中斷,需要及時進行搶修保通、恢復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資、人員運輸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緊急事件。
本預案中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9.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3
表附3-1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通訊錄
表附4-1 應急救援隊伍一覽表
| 序號 | 隊伍名稱 | 概 況 | 備注 |
1 | 區消防救援 大隊 | 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現有指戰員共100人,地址位于高陵區鹿苑街道東方紅路181號,電話029-86759760。大隊下轄兩個消防救援站,涇惠十三路消防救援站和東方紅路消防救援站,現共有執勤車輛、消防救援車10輛,各類執勤器材5200件套。另外姬家街道轄區渭華路消防救援站(由經開區投資建設,屬經開區消防救援大隊管轄),現有指戰員35人,共有執勤車輛、消防救援車6輛,各類執勤器材1594件套。 | |
2 | 區交通運輸局應急隊 | 公路站:應急人員44人,值班室電話:029-86913262。 | |
工程所:應急人員6人,值班室電話:029-86919335。 | |||
交通運輸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應急人員20人,值班室電話:029-86912251。 | |||
綜合執法大隊:應急人員13人,值班室電話:029-86925077。 | |||
局機關:應急人員9人,值班室電話:029-86913251。 | |||
拓通公司:應急人員13人,公司值班室電話:029-86921877。 | |||
昌通公司:應急人員14人,公司值班室電話:029-86913461。 | |||
西高公司:應急人員12人,公司值班室電話:029-86068599。 | |||
校車公司:應急人員21人,公司值班室電話:029-86084166。 | |||
3 | 陜西國邦 應急救援大隊 | 陜西國邦應急救援大隊應急突擊隊(社會組織)共8人,大隊長,李銘威,電話:15202444418。 |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車輛
表附5-1 應急車輛保障名單
| 序號 | 公司名稱 | 大牌照號 | 客座/貨噸 | 車型 | 負責人 | 聯系方式 |
1 | 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 | 陜AZ3675 | 40t,天然氣 | 陜汽 | 劉小仲 | 029-86032285 |
2 | 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 | 陜ACR690 | 40t,天然氣 | 陜汽 | 劉小仲 | 029-86032285 |
3 | 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 | 陜ACC993 | 40t,天然氣 | 陜汽 | 劉小仲 | 029-86032285 |
4 | 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陜A3X05F | 0.5t,放射性物品 | 江鈴牌JSV5021XFSZLS5 | 鄭宗謀 | 17391688608 |
5 | 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陜U7X599 | 0.81t,石油器材 | 紅宇牌HYJ5030XQY-JX | 易必換 | 18772367709 |
6 | 西安訊安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 | 陜AAH152 | 9.355t,廢機油、廢舊電瓶 | 大力 | 劉建軍 | 029-86918681 |
7 | 西安訊安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 | 陜AX0073 | 3.475t,柴油 | 炎帝 | 王力強 | 029-86918681 |
8 | 西安訊安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 | 陜AAQ830 | 34.8t,危險貨物2類1項及9類 | 陜汽 | 張行行 | 029-86918681 |
9 | 西安凱申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W2575 | 9.5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田明明 | 17791987172 |
10 | 西安凱申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W5013 | 9.5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田明明 | 17791987172 |
11 | 西安凱申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V8061 | 9.5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田明明 | 17791987172 |
12 | 西安凱申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W5061 | 9.5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田明明 | 17791987172 |
13 | 西安凱申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W8592 | 9.5t,重型廂式貨車 | 歐曼 | 田明明 | 17791987172 |
14 | 陜西月銘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 陜AAX730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李 浩 | 15229888448 |
15 | 陜西月銘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 陜AAL592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李 浩 | 15229888448 |
16 | 陜西月銘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 陜AAU113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李 浩 | 15229888448 |
17 | 陜西月銘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 陜AAX021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李 浩 | 15229888448 |
18 | 陜西月銘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 陜AAY231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福田 | 李 浩 | 15229888448 |
19 | 西安京東訊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分公司 | 陜AAX023 | 14.9t,重型廂式貨車 | 奔馳 | 李 浩 | 15229888448 |
20 | 西安京東訊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分公司 | 陜AT7762 | 14.9t,重型廂式貨車 | 乘龍 | 申中正 | 18092728563 |
21 | 西安京東訊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分公司 | 陜ACN875 | 14.9t,重型廂式貨車 | 乘龍 | 申中正 | 18092728563 |
22 | 西安京東訊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分公司 | 陜ACH971 | 14.9t,重型廂式貨車 | 乘龍 | 申中正 | 18092728563 |
23 | 西安京東訊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分公司 | 陜ABD370 | 14.9t,重型廂式貨車 | 摩天 | 申中正 | 18092728563 |
24 | 陜西中博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AN935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江淮 | 趙 衛 | 13468848111 |
25 | 陜西中博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AN680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江淮 | 趙 衛 | 13468848111 |
26 | 陜西中博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AK572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江淮 | 趙 衛 | 13468848111 |
27 | 陜西中博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AR306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江淮 | 趙 衛 | 13468848111 |
28 | 陜西中博達物流有限公司 | 陜AAM671 | 9.9t,重型廂式貨車 | 江淮 | 趙 衛 | 13468848111 |
29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06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趙園園 | 15399058500 |
30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14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劉行州 | 13572045718 |
31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J2128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A8 | 白小幸 | 13991134190 |
32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16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劉 智 | 13991116934 |
33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19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張永康 | 13572219781 |
34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25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孔 雪 | 18149058310 |
35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26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張永生 | 15991690812 |
36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B9157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李 立 | 13571863463 |
37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J3510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A8 | 馬林吉 | 15991453458 |
38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G8132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A8 | 魏登峰 | 13572196753 |
39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A6286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陳 欣 | 18991254422 |
40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64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羅 旭 | 13891931030 |
41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B3998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尹紅亮 | 15209232871 |
42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075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李 征 | 15114816475 |
43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A7678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郭青峰 | 15809287871 |
44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309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裴軍平 | 13630219445 |
45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202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賈建彭 | 15389041984 |
46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209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李 波 | 17391874879 |
47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212 | 5座轎車 | 大眾牌FV7160BBMBC | 柳 耿 | 13991214778 |
48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DL2803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A8 | 程建軍 | 13402980348 |
49 | 西安市高陵區安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陜A7T225 | 5座轎車 | 大眾牌FV7160BBMBC | 王 孟 | 17709261138 |
50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7T231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孔天柱 | 15934877031 |
51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D63076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李永鋒 | 13891940688 |
52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7T239 | 5座轎車 | 東風雪鐵龍牌DC7162RTAM | 溫甲勇 | 13659146381 |
53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DA2593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趙亞妮 | 17392976391 |
54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7T319 | 5座轎車 | 大眾牌FV7160BBMBC | 劉 勇 | 13991176105 |
55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7T250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邸 特 | 15991606554 |
56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D63083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趙朋朋 | 13572816345 |
57 | 西安市高陵區吉元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 陜A7T258 | 5座轎車 | 東風雪鐵龍牌DC7162RTAM | 陳創新 | 13772173150 |
58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58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任五全 | 13488104009 |
59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DA6186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王 皓 | 18629560971 |
60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083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高 彪 | 13572291601 |
61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084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謝 濤 | 13772124084 |
62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089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郭 磊 | 18706782250 |
63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DA8366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孫海軍 | 18710739033 |
64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01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雷 青 | 15829797316 |
65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318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王 亮 | 18149058309 |
66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14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馬 拓 | 15129214864 |
67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18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秦志軍 | 13484594984 |
68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25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董崇生 | 15829215123 |
69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DE0511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趙艷玲 | 15802985057 |
70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DB6329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王小偉 | 15289288159 |
71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299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QCJ7160A4/CNG | 文 進 | 13572962444 |
72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56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高 琛 | 15229271456 |
73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DA3123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8 | 黃永軍 | 13720601979 |
74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78 | 5座轎車 | 東風雪鐵龍牌DC7162RTAM | 雷 讓 | 13474170699 |
75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DJ0369 | 5座轎車 | 比亞迪牌BYD7005BEVA8 | 惠憲章 | 13992868592 |
76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307 | 5座轎車 | 大眾牌FV7160BBMBC | 趙西剛 | 13571819315 |
77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091 | 5座轎車 | 大眾牌FV7160BBMBC | 程國強 | 13324581270 |
78 | 高陵順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陜A7T135 | 5座轎車 | 吉利美日牌MR7182L13N | 麻 鋒 | 13152028139 |
附件6
表附6-1 高陵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單
| 報送單位(蓋章) | 報送時間 | ||
填報人員 | 聯系電話 | ||
事件發生時間 | 事件發生地點 | ||
報送類別 | □首報 □續報(第 次) □終報 | ||
人員傷亡情況 | |||
現場概況 | 風險監測情況 | ||
事件簡要經過及 可能造成的影響 | |||
已經采取的措施 及實施情況 | |||
計劃采取的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