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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普通門診費用按照《西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暫行》文件規定執行。
參保居民在本人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門診就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年度最高限額為200元,具體支付標準比例如下:
1.在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和門診部就診,參保居民個人支付30%,統籌基金支付70%。
2.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就診,參保居民個人支付40%,統籌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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