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各區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各相關單位:
根據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西安市就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市財函〔2021〕143號)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加大創業扶持力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在我市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以下類型創業人員,可申請我市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就業困難人員,指創業前按照規定經人社部門就業困難認定的人員;
(二)畢業年度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指統招大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
(三)貧困勞動力;
(四)退役軍人;
(五)農民工。
二、補貼標準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按照5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三、所需資料
(一)共性資料
1.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影印件;
2.身份證影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稅務部門出具的近3個月納稅證明材料影印件。
(二)個性資料
1.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影印件;
2.退役軍人提供退役相關證明影印件。
四、申請流程
我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統一實行線上申報,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登錄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眾號、西安人社通APP以及秦云就業微信小程序等線上申報平臺進行申報。
五、受理審批
(一)各區縣、高新區、國際港務區人社部門負責各自轄區內一次性創業補貼審核及資金發放工作;
(二)其他開發區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由市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審批及資金發放工作。
六、注意事項
(一)我市一次性創業補貼與失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不得重復享受。
(二)同一人創辦多家經濟實體的,只能申請一次。
(三)創業補貼申領期限為2年,即工商營業執照取得時間距補貼申請時間不得超過24個月,超過期限的,人社部門不再受理。
(四)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人必須為創業企業的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本人。
(五)創業補貼發放對象不得超出法定勞動年齡范圍。
(六)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加強協作,保障資金,確保補貼按時發放。
本文自發文日期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文為準。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財政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