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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個工作日)。公眾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書面意見。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電話:029-86925336
傳真:029-86925586
郵箱:glhbdc@163.com
通訊地址:西安市高陵區鹿歌路387號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
郵編:710200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 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評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西安束能航空裝備有限公司 | 一般零部件加工制造 | 西安市高陵區絲路融豪科技創業創新產業園(三期)15座 | 陜西惠澤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 項目占地面積3709.34m2,擬購置數控車、加工中心、真空爐、真空電子束焊機為主的生產設備共計73臺,擬建7條真空電子束焊接和1條機械零部件加工生產線,全面建成達產后,預計年生產相關零部件50000件/套。 | 1.廢氣:項目拋光過程產生的顆粒物經收集后通過1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拋光粉塵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控濃度限值。 2.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31962-2015)A級標準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處理廠;超聲波清洗廢水作為危廢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3.噪聲:運營期主要產生的噪聲來源于真空電子束焊機、真空爐、超聲波清洗機、拋光機、立式加工中心、車床、風機等,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日常維護等措施減噪后,廠界四周晝夜的噪聲預測值均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晝間夜間要求。 4.固廢:本項目廢包裝材料、廢邊角料、不合格產品、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集中收集后外售;超聲波清洗廢液、廢脫脂棉、廢潤滑油、含油廢抹布廢手套等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 報告表類項目,未展開公眾意見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