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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5個工作日)。公眾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書面意見。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電話:029-86925336
傳真:029-86925586
郵箱:glhbdc@163.com
通訊地址:西安市高陵區鹿歌路387號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
郵編:710200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 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評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陜西越眾混凝土有限公司 | 混凝土攪拌站改擴建項目 | 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姬家鄉管委會涇吳村四組 | 西安云開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本項目總投資30萬,項目不新增占地,現通過升級水泥攪拌站設備和更新生產自動化系統來提高攪拌效率,擴大生產規模,建成后年產35萬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1)廢氣: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原料裝卸和堆場粉塵、攪拌粉塵、原料筒倉輸送粉塵、車輛運輸粉塵。原料裝卸和堆場粉塵,原料均在全封閉料倉內進行裝卸,通過灑水降塵和密閉式堆場無組織形式排放至料倉外;物料輸送儲存粉塵,通過物料通過封閉上料系統、筒倉頂部的布袋除塵器和封閉式攪拌樓無組織排放;物料攪拌粉塵,通過布袋除塵和封閉式攪拌樓無組織排放;車輛運輸揚塵,通過對廠區地面硬化,定時清掃、定時灑水等措施減少揚塵。廠界無組織粉塵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標準。 (2)廢水:項目生產廢水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聲:項目噪聲源主要為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運營期產噪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區和4類區標準要求,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項目運營期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產;廢混凝土、實驗室檢測廢料經砂石分離機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布袋除塵產生的廢布袋等一般固廢妥善處理。廢機油、廢油桶、廢含油手套抹布類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貯存庫,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環衛部門清運。 | 報告表未采取公眾參與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