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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個工作日)。公眾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書面意見。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電話:029-86925336
傳真:029-86925586
郵箱:glhbdc@163.com
通訊地址:西安市高陵區鹿歌路387號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
郵編:710200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 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評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陜西九州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 乳膏劑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 西安市高陵區涇河工業園區涇渭十路30號 | 西安天創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依托現有已建成廠房,將1條原有小容量注射劑生產線改造為1條乳膏劑生產線,改造完成后乳膏劑年產量1000萬支,涉及區域建筑面積約900m2。 | (1)廢水 項目運營期不新增生活污水,設備清洗廢水、實驗清洗廢水和純水制備濃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市政管網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處理廠。 (2)廢氣 項目運營期稱量和投料過程廢氣經布袋除塵處理后,乳化和消毒過程廢氣經車間換氣空調系統收集,一同由改造后的廢氣處理設施(兩級活性炭吸附+15m排氣筒DA006)處理達標排放。 (3)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為生產設備及風機等,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廠房隔聲,項目廠界晝間噪聲貢獻值和預測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廠界南側陳家灘村晝間噪聲貢獻值和預測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棄物 項目不新增生活垃圾。運營期會產生廢樣品及不合格品、廢機油、廢油桶、廢含油抹布、收塵灰、擦拭廢物、檢測廢液、首次清洗廢液、沾染有毒有害物質廢內包裝材料、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處置。廢包裝材料分類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廢暫存間內,由物資回收公司回收綜合利用。 | 未開展公眾意見調查 |
2 | 西安艾森新余金屬制品銷售有限公司 | 西安艾森新余金屬制品銷售有限公司電泳涂裝生產線建設項目 | 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融豪工業城第46座1-3單元 | 陜西省現代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項目依托現有已建成廠房,擬在現有廠房內新增一條電泳涂裝生產線,主要包含脫脂、硅烷、電泳和水洗等工序,項目建成后全廠年涂裝各類支架和支座等電泳涂裝件共4.4萬噸,廠房面積為1452.2m2,其中擴建項目涉及區域占地面積約300m2。 | (1)廢水 項目運營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水洗槽廢水和噴淋廢水經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與純水制備濃水一起排入園區管網,最終進入西安市第八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2)廢氣 項目運營期電泳烘干廢氣和天然氣燃燒廢氣依托現有廢氣處理設施(水噴淋+除霧干燥+二級活性炭吸附+18m高排氣筒DA001)處理后達標排放;拋丸粉塵(掛具掛鉤)依托現有廢氣處理設施(水浴除塵+18m高排氣筒DA002)處理后達標排放;拋丸粉塵(零件拋丸)新建廢氣處理設施(布袋除塵器+18m高排氣筒DA003)處理后達標排放。 (3)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為純水機、超濾機、燃燒機、泵、風機等,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項目廠界晝間噪聲貢獻值和預測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棄物 項目不新增生活垃圾。運營期廢包裝袋、污泥、廢鋼丸和槽渣屬于一般固廢,交由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廢包裝桶、廢反滲透膜和廢超濾膜收集后交由供貨廠家回收處理;廢活性炭、廢機油、廢含油手套棉紗等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庫,定期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處理。 | 未開展公眾意見調查 |
3 | 陜西順鑫達精密鈑金有限公司 | 機箱機柜精密殼體生產加工項目 | 西安市涇河工業園北區(涇高南路1027號) | 湖南禾望環境評估有限公司 | 本項目租用西安永通物流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涇河工業園北區(涇高南路1027號)的廠房,生產車間一座1座,1層,建筑面積2000m2,擬購置數字化鈑金加工中心、智能焊接設備、噴塑生產線及其輔助設備等生產設備,主要生產工藝為開料、切割、折彎、沖壓、焊接、打磨/拋丸、噴涂等,項目建成后,可達到年產8000臺機箱機柜殼體。 | 本項目租賃已建廠房,施工期較短影響較小,主要為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 1、廢氣:項目切割、焊接過程設置集氣罩,收集的煙塵分別經布袋除塵器(TA001、TA002)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噴塑過程在密閉集氣柜中進行,產生的粉塵經自帶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塑粉回收后回用,固化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3)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器(TA004)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廢氣,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在采取相應措施處理后,各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及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濃度限值;排氣筒及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61/T1061-2017)表1濃度限值;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濃度限值,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61/T1061-2017)表3中濃度限值,廠區內廠房外監控點非甲烷總烴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標準,均可達標排放,故本項目選用的廢氣處理措施基本可行。 2、廢水: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污水管網進入西安市第八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項目運營期廢水水質簡單,對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3、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等離子切割機、電焊機、空壓機、風機、剪板機及沖床等,噪聲源強一般在70~95dB(A)之間。本項目選取低噪聲設備,采取室內隔聲、基礎減振、柔性連接及風機加裝消音設計等措施后,本項目各廠界晝間噪聲貢獻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對周圍噪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棄物:本項目開料切割過程產生的下腳料,沖壓過程產生的廢鐵屑,焊接過程產生的廢焊絲、焊渣,拋丸過程產生的廢鋼丸、鋼砂,焊煙凈化器收集的煙塵,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統一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濾筒除塵器收集的塑粉統一收集后回用于噴塑工序;環保設備維護過程產生的廢活性炭,生產設備維護過程產生的廢液壓油(桶)統一收集后暫存危廢貯存庫內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職工辦公生活過程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固廢處置率100%,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 報告表未采取公眾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