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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工作規定》要求,現將生態環境高陵分局2025年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
分局主要領導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按照要求,定期召開黨組會、局務會、學習會,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研究解決分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短板弱項。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每年向區委、區政府法制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將每月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動態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分局主要領導嚴格遵循民主集中制,所有重大行政決策、大額資金使用、重大項目審批均提交黨組會、專題會集體研究。決策過程中,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程序。全面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全年法律顧問審查各類政策文件、合同20余份。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深化執法改革與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執行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查會議制度,對重大案件逐案“過篩子”,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檢驗。
2.創新執法監管方式。規范涉企檢查,制定并公開涉企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掃碼入企”檢查,杜絕隨意檢查。將環境信用好的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行“無事不擾”。
3.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采取提醒、告知、建議、勸導等方式,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主動整改環境問題。遵循首違不罰相關規定,對于符合規定情形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企業,免于處罰。
4.強化非現場監管。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控非現場監管執法,依托企業自動在線監控、用電監控和無人機巡查,提升執法智能化水平。
2025年,分局共立案22件(其中非移動機械處罰案件10件)。
(二)優化營商環境與公共服務
1.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落實環評“打捆”審批、優化環評改革試點等創新舉措,依法將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時間大幅縮短。
2.強化企業服務與普法。開展“環保服務進企業”活動,提供合規指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圍繞重點法規開展普法宣傳,全年舉辦普法宣傳活動20余場。
3.積極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導企業進行信用修復,今年以來為11家企業進行了信用修復,助力改善全市企業環境守法狀況。
(三)能力建設與法治文化培育
1.鍛造執法鐵軍。構建“理論教學+實戰演練”培訓體系,積極參加執法大練兵、技能大比武活動。組織執法人員參加綜合法律知識網絡培訓和執法模擬考試,提升專業化水平。
2.加強執法監督。嚴格按照行政執法監督方案要求,常態化開展案卷評查和專項稽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持續規范執法行為。
三、2025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分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不足之處仍然存在。一是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存在人員力量不足、標準化執法裝備配備有缺口等問題,與日益繁重的監管執法和精細化治理任務不相適應。二是執法規范化水平有待持續提升,專項檢查的規范性和實效性有待加強。三是普法宣傳形式有待進一步創新,在引導企業、公眾從“知法”到“守法”“用法”的深度轉化上效果有待加強,針對不同對象的精準普法能力需提升。四是部門間、區域間的監管聯動與信息共享機制有待進一步深化。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認識上,部分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破解難題的自覺性、主動性仍有提升空間;二是體制機制上,基層法治工作的保障機制、跨部門協同機制需進一步健全;三是能力基礎上,面對新業態、新問題,監管和服務的專業能力面臨新挑戰。
四、2026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持續強化法治建設責任體系。深入學習貫徹《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織密扎牢生態環境保護法治網。持續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點評法治工作等機制,壓緊壓實各級責任。
(二)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效能。深入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優化“雙隨機、一公開”和“掃碼入企”檢查。全面貫徹《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強化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防范和懲治。
(三)深化監管服務與普法創新。堅持包容審慎與精準高效監管并重,完善正面清單管理和非現場執法模式。深化“環保服務進企業”,從源頭預防違法。創新普法形式,依托“六五環境日”等節點,深化“法治護綠”行動,提升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夯實法治工作基層基礎。持續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配齊配強基層執法裝備與法制審核力量。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與案卷評查,完善問題整改閉環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