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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
2019年部門綜合預算說明
一、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主要職責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在區委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主要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帶頭依法依規辦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輪訓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貫徹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研究協調政法單位之間、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地方之間有關重大事項,統一政法單位思想和行動。
(三)加強對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提出重大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協助黨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改革等各項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協調指導政法單位和相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工作。
(六)支持和監督政法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密切配合,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銜接和協作配合機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七)指導和推動政法單位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協助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派員列席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
(八)落實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全面依法治國領導機構的決策部署,支持配合其辦事機構工作;指導政法單位加強國家政治安全戰略研究、法治中國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建議和工作意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維護政治安全工作和執法司法相關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做好依法辦理、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等相關工作。
(十)完成黨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2019年區委政法委機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中省市政法工作會議和區委六次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加快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進平安西安建設,加快推進過硬政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切實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任務,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安,為新時代高陵追趕超越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以優異成績向新中國成立70周年獻禮。
(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聚焦聚力抓學習,深入調研謀劃抓落實。
(二)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政治安全。夯實安全基礎,嚴防“顏色革命”,嚴防暴恐襲擊,嚴控網絡安全,嚴控境外宗教滲透和邪教破壞,加強案件統籌協調。
(三)堅持“穩”字當頭,全力確保社會大局穩定。落實維穩責任,強化風險評估,強化預警防范,突出重點工作。
(四)堅持打網破傘,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明確目標任務,完善制度機制,形成斗爭合力,注重工作實效,加大宣傳攻勢。
(五)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安。扎實推進平安西安建設,切實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切實加強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工作,抓好綜治信息化建設。
(六)堅持改革創新,全面推進法治西安建設。深化政法機關機構改革,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深化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深化公共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七)堅持政治引領,著力加強過硬隊伍建設。加強教育培養,強化本領提升,持續正風肅紀,落實從優待警。
(八)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加強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提高黨支部建設質量,抓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學習貫徹。
(九)堅持網絡新媒體打造,切實加強政法領域輿論宣傳工作。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為行政單位,經費管理方式為財政預算內全額撥款,無二級預算單位。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包括:
| 序 號 | 單位名稱 |
1 |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 |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底,區委政法委人員編制10人,其中行政編制10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員20人,全部為行政人員。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6人。

五、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0日,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六、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9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18.50萬元。
七、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9年我單位預算收入618.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18.50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0萬元,2019年部門預算收入較上年減少131.42萬元,變化原因:人員減少、工作業務經費減少。按照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標準,核定區委政法委2019年預算支出618.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為618.50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0萬元,具體為:1.基本支出307.01萬元,2.項目支出311.49萬元。2019年部門預算支出較上年減少131.42萬元,變化原因:人員減少、工作業務經費減少。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區委政法委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618.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18.50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0萬元,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較上年減少131.42萬元,變化原因:人員減少、工作業務經費減少。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618.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為618.50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0萬元,2019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較上年減少131.42萬元,變化原因:人員減少、工作業務經費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明細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區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618.50萬元,較上年減少131.42萬元,變化原因:人員減少、工作業務經費減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區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18.50萬元,其中:
(1)行政運行(2013601)287.70萬元,較上年減少4.48萬元,原因是人員減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3602)311.49萬元,較上年減少126.51萬元,原因是工作業務經費減少;
(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19.31萬元,較去年減少0.43萬元,原因是人員減少。
3.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1)按照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說明。
區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18.50萬元,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301)256.40萬元,較上年減少5.52萬元,原因是人員減少;
商品和服務支出(302)362.10萬元,較上年減少65.10萬元,原因是工作業務經費減少。
(2)按照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說明。
區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18.50萬元,其中
機關工資福利支出(501)256.04萬元,較上年減少5.52萬元,原因是人員減少;
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502)362.10萬元,較上年減少65.10萬元,原因是工作業務經費減少。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并以公開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并以公開空表。
(六)“三公”經費等預算情況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0.5萬元。較去年減少0.5萬元。其中:1、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比去年預算減少0萬元,無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未發生因公出國(境)事項;2、公務接待費預算0.5萬元,比去年預算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3、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去年預算減少0萬元,無變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我單位無公務用車。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0%),主要原因是車改后,本部門已經取消公務用車。
2019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數6.5萬元,較上年減少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會議費管理制度;2019年本部門培訓費預算數11萬元,較上年減少11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培訓費管理制度。具體情況見附表。
(七)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公用經費根據市政法發〔2012〕12號文件和縣政府第16次常務會會議精神,按照2018年12月底單位實有正式職工和退休干部人數,2019年我單位的公用經費為33.05萬元,較上年增加1.53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會經費預算。
(八)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采購預算,并以公開空表。
八、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3.項目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的預算支出以外,財政預算專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項經費。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政法委2019年部門綜合預算公開報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