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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負責預防、發現、制止、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宗教、民族事務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管理槍支彈藥、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負責全縣禁毒、緝毒工作,承辦區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警衛國家規定范圍的特定人員,負責重要的場所和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管理戶政、出入境等有關事務;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鄉(鎮)和農村、街道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收集、掌握影響穩定的情報信息,維護穩定;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辦理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7年,我局將圍繞區委、區政府和市局黨委工作大局,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繼續加強民警、輔警隊伍建設,加大反恐維穩力量建設,努力推進“互聯網+公安”發展進程,通過運用信息化技術和各項機制創新推進“四個一”工作機制持續深化。
一要堅持政治建警,著力提高黨的領導力。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注重加強民警的理想信念教育,以十八屆六中全會及區委第一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考評體系,量化考核指標,嚴肅開展各項黨內生活,堅決維護黨在公安工作中的絕對領導地位,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
二是堅持反恐思維,進一步構建社會面立體化防控體系。加強對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常態化的摸排管控工作,積極發揮群防群治在反電信詐騙、反迷信詐騙、預防侵財型犯罪中的作用,形成整體合力;以建設禁毒教育基地和戒毒康復工作站為契機,加強禁毒教育宣傳陣地的建設;加強反邪教斗爭,斬斷我區與周邊區縣的邪教組織鏈條,嚴防形成現實危害;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做到預知預警預防,整合民警、輔警、村、社區干部和情報信息員隊伍,挖掘深層次、內幕性的情報信息;加強受立案和執法規范化建設;以創建一級巡特警大隊為契機,逐漸加強分局維穩處突能力建設,統籌加強民警隊伍建設和輔警隊伍建設,重點加強輔警維穩處突力量建設。
三是大力加強公共安全監管,著力提升保障生命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汲取陜西府谷“10.24”爆炸事故和江西豐城電廠“11.24”事故深刻教訓,大力排查、集中整治安全事故隱患,堅決杜絕發生有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強化消防綜合監管,努力實現火災事故持續下降;強化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有效預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促進工作有新突破;強化重點行業監管,切實做到工作全覆蓋,嚴防重大事故發生;強化大型活動監管,堅決防止群死群傷事故。
四是深化“四個一”公安改革,著力夯實公安工作基礎。在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政法委的牽頭組織和大力支持下,搭建“四個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平臺,通過“互聯網+服務”進一步促進黨務、政府、警務機制融合,進一步完善“四個一”相關工作的量化任務考核考評機制,積極探索和解決公安改革存在的問題和難點,積極發揮好“一村一警一站一隊”工作機制的優勢,做好經驗總結和宣傳推廣,使公安民警和人民群眾享受到改革紅利。
五是強化信息技術應用,嚴厲打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侵財案件。在吸收外地公安和兄弟單位先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發揮高陵公安自身優勢,依托“四個一”綜合服務平臺,構建完善公安信息平臺,通過建設人像識別、車輛識別等系統,應用云計算與大數據技術為打擊“盜搶騙”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撐,提升破案率,為建設“智慧高陵”貢獻力量,進一步提高群眾的安全感和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
六要堅持嚴管厚愛,提高隊伍凝聚力和綜合戰斗力。根據“追趕超越”定位和“五個扎實”要求,充分運用“三項機制”和紀檢監察力量,進一步突出領導干部和先進個人的帶頭示范作用,創新各項暖警愛警舉措,調動公安隊伍工作活力;進一步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公安工作落實不打折扣;進一步統籌合理安排各項公安工作,最大化的發揮高陵公安隊伍的整體優勢,為建設產業優化、生態優美、百姓富裕、社會和諧的新高陵貢獻公安力量。
(三)部門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名稱、單位性質、經費管理方式、人員及資產情況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下設行政編制機構1個,我單位屬于一級預算行政單位,下設三室(政工監督室、法制室、警務保障室)一中心(指揮中心)七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刑事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交通管理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便衣大隊)一科(出入境管理科)十個派出所、一個看守所(拘留所),我單位交通管理大隊經費獨立核算,其余各所、室、大隊實行經費報賬制。2017年年初共有財政供養人員336人,事業45人;財政補助人員76人,其中自收自支9人,遺屬14人、六十年代1人、退休51人、離休1人。資產共計8066.45萬元。
2017年收入預算 5602.58萬元,按照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標準,核定我局2017年支出預算 5602.58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撥款數為 5602.58萬元,具體為:
1.基本支出4997.78萬元
2.項目支出604.8萬元
(四)部門預算收支編制的相關依據等情況
1.部門預算收支編制的依據
按照我區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有關標準,根據市財發〔2012〕94號文件,我單位財政預算公用經費按人均4.5萬元標準執行(其中2.7萬元用于日常公用經費,1.8萬元用于辦案(業務)經費),具體如下:
(1)人員經費
核定范圍為2016年12月底單位實有正式職工,人員經費按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政策標準核定。
(2)日常公用經費
日常公用經費按照人均2.7萬元執行。
(3)項目收入
項目支出按照人均1.8萬元,列入公安(辦案)業務經費。
2.支出項目填報口徑:所填報數據依區財政局批復的部門預算數據進行分類填報。
1)基本支出4997.78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3569.09萬元,包括在職人員的工資和各項補貼、津貼,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1146.72萬元,包括辦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三公經費”等,不包括項目支出中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81.97萬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遺屬人員、六十年代退職人員各項補貼和其他補助等。
2)項目支出604.8萬元。根據市財發〔2012〕94號文件,我單位財政預算公用經費按人均4.5萬元標準執行,其中1.8萬元列入項目預算,用于公安辦案(業務)經費。
(五)“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原因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 361.6 萬元,較2016年預算370.17萬元減少 8.57萬元,降幅2.32 %。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
2、公務接待費預算2.8萬元,較上年減少 0.11萬元;降幅 3.78 %,原因:我局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
3、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費預算358.8 萬元,較上半年減少 8.46萬元,降幅 2.30 %,原因:根據公車改革,我局今年有報廢車輛 。
二、部門預算公開相關附表
按照我區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有關標準,核定我單位2017年度支出預算5602.58萬元。具體內容為:基本支出4997.78萬元;項目支出604.8萬元。(詳細情況見附表)
附件:1.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2.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3.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4.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出總表
5.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6.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支出預算表(按經濟科目分)
7.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8.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9.部門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政府采購(資產配置、購買服務)預算表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