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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通過行使檢察權,監督法律實施,懲罰犯罪活動,保護國家安全、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具體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
1、對于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于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于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準逮捕、起訴;并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于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法律規定的其它職權。
(二)部門及單位基本情況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屬于獨立核算單位,執行行政單位部門預算標準。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共有在職財政供養人員45人,其中行政42人,事業3人。財政補助人員26人,其中遺屬5人、退休19人、離休1人。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堅持把檢察工作擺在高陵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牢固樹立新的發展理念,聚集“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盡職盡責,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特別是加強對涉眾侵財類案件、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等民生領域犯罪的打擊力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加大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堅持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
大力推動職務犯罪偵查信息化和裝備現代化建設,加強信息引導偵查工作,加快推進偵查模式轉變,提升突破職務犯罪的能力。
2017年,我院將在區委和市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以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為引領,堅定維護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切實擔負起黨中央賦予的政治責任和憲法規定法法律賦予的法律職責,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牢固樹立服務大局意識,真抓實干,上下一心,為建設產業優化、生態優美、百姓富裕、社會和諧的新高陵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三、預算編制概況
(一)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推進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預算編制改革和制度創新,提高預算編制和管理水平。統籌政府財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確保重點支出需要,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民生保障水平,努力促進全區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部門預算收支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1、基本支出
(1)人員支出預算包括在職人員支出預算。其中在職的人員支出預算以區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的2017年12月份財政供養人員及其工資數為依據,全年工資福利支出為455.44萬元。
(2)公用經費預算:公用經費包括辦公經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檢察院辦公經費定額標準每人每年1.5萬元(依據市財發〔2010〕87號文件和縣委第66次常委會紀要精神)。商品和服務支出為67.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32.7萬元, 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0.4萬元,共計100.20萬元。
(3)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預算: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包括生活補助及住房公積金,全年預算12個月。全年補助為38.66萬元。
2017年安排檢察院基本支出共計594.70萬元。
2、項目支出
檢察院辦案業務費按照每人每年1萬元預算(依據市財發〔2010〕87號文件和縣委第66次常委會紀要精神)。當前我院堅持把維護穩定及反腐敗工作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勢在必行,我院將進一步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堅持以辦案為中心的指導思想,突出重點,為促進我縣的黨風廉政建設,2017年安排檢察院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經費項目支出共計45萬元。
2017年高陵區人民檢察院總收入預算639.7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為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加大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三公經費”預算12萬元為公務用車維護費預算,較2016年預算有所增加。因公出(境)費用預算為0元;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元,較上年減少1.5元,我院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切實嚴格接待標準,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三、部門預算公開相關附表(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