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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高陵區民政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民政、民宗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承擔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指導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制度建設、人才隊伍建設。
3、依法加強對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抓好宗教隊伍自身建設,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
4、負責全區救災工作,組織災情核查上報及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負責組織援助外地災區款物收集、運送及慰問工作。
5、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措施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教育資助和特困人員、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6、指導全區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7、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負責全區老齡工作;指導全區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8、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負責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10、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11、負責全區優待撫恤工作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干部、軍隊離退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12、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西安市高陵區民政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納入本部門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有7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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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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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區民政局本級(機關) |
行政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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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市高陵區奉正遷安園管理站 |
事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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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市高陵區救助管理站 |
事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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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安市高陵區五保戶集中供養中心 |
事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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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安市高陵區社區福利服務中心 |
事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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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安市高陵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
事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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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安市高陵區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
事業單位 |
三、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80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事業編制65人;實有人員110人,其中行政23人、事業87人。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15人。
四、2018年度部門工作完成情況
(1)民生兜底保障作用有效發揮。對178名基層民政干部開展了系統性惠民政策大培訓,強化主動發現機制作用,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助盡助”。全區現有在冊農村低保895戶、2203人,城鎮低保171戶、377人,特困供養人員209人,孤兒16人。全年累計發放農村低保金1285萬元,城鎮低保金290萬元,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172萬元,孤兒生活補助金15.52萬元。共審批發放醫療救助5314人次、538萬元;臨時救助242戶次、123.86萬元。為39名困難高中生發放春季生活救助金3.9萬元,為24名困難學生發放教育資助金13.3萬元。
(2)養老和社會福利事業加快發展。積極推進破解“養老難”工作,經報請區政府研究同意,出臺了《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破解“養老難”提升服務質量推進養老服務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高政辦發〔2018〕8號)。新審批成立2家民辦養老機構和2家民辦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完成7個農村幸福院和4個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新增養老床位數566張。按時、足額為24262位高齡老人發放生活保健補貼1779萬元,為“政府補貼人群”7342位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14.7萬元,辦理老年優待證3316本。全年累計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567.34萬元;生活困難失能老人生活護理補貼51.25萬元,農村喪失勞動能力和貧困老年人生活補貼4.25萬元。為31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生活補助24.54萬元,建立了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在全區各街道、村(社區)實現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全覆蓋。全區福利彩票銷售1.13億元。
(3)基層社會治理深入推進。指導完成了全區86個村的第十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任務。按照“任務相當、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在全區17個社區形成街道-社區-居民小組三級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模式,實現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覆蓋率100%。龍鳳園、涇渭苑、涇欣園3個國有企業社區移交工作和10個社區書屋的創建任務順利完成。指導各社區成立了由161名志愿者組成的14支社區志愿者服務隊,與5個街道42個村244戶貧困戶形成一對一結對幫扶,積極開展社區志愿者助力脫貧攻堅工作,共開展志愿服務活動160余次。
(4)雙擁優撫安置工作進一步加強。成立了高陵區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了區級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的組織架構;退役軍人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有序展開,此項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年共為重點優撫對象4611人次發放撫恤優待金1177.97萬元;為60周歲農村籍退役軍人4196人次發放生活補助金331.71萬元;積極開展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為141名優撫對象發放醫療、建房、臨時救助資金62.91萬元;春節、八一前夕,慰問重點優撫對象312人。
(5)民族宗教事務依法有序。一是成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工作領導小組、服務站、聯系點,制作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工作目標、工作職責制度牌4塊,解決少數民族群眾子女就近就學4名,順利完成朝覲工作2人。舉辦了“民族團結進校園”活動送出書籍500余本,發放民族宣傳資料1000余份。積極解決牧西餐廳和西域風情園在設立過程中遇到的困難2處,開展重大節日清真食品大檢查20余次,清真食品“泛化”問題已基本得到遏制。二是扎實開展宗教領域深度調研,依法取締非法宗教活動2處、收繳非法書籍62種499本,依法納入管理基督教活動點3處、納入臨時管理(緩沖期1年)1處。先后舉辦宗教工作培訓會議5次,參加400余人次,共發放800余冊《宗教工作干部應知應會》手冊。三是全面落實三級(區、街、村)民族宗教工作網絡和兩級(街、村)民族宗教工作責任。開展重大宗教節日檢查30余次,為全區19個宗教活動場所統一制作了8項制度牌共計152塊。四是開展“四進”宗教活動場所活動,實現了國旗、憲法和法律法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全區19個場所全覆蓋。
(6)專項社會事務工作扎實開展。積極開展第四輪區縣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完成鎮街級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勘定復核工作;建成高陵區地名地址數據庫應用平臺,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數據及邊界數據的國家驗收整改工作;切實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新登記社會組織16家,扎實開展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停辦非法社會組織21家。積極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建立“散埋亂葬”常態化巡查治理制度,定期對全區主干道兩側散埋亂葬問題進行督查整治,區奉正遷安園二期骨灰堂建設項目完成主體建設,全年殯葬救助21戶、3.1578萬元。堅持常態化主動上街救助工作機制,救助流乞人員145人,7名長期滯留人員被妥善安置到西安市第一福利院,徹底解決了我區長滯人員的安置問題。累計辦理結婚登記2737對、離婚登記1218 對。
五、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比上年增長,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長。
2、本年度收入構成情況。收入總計18095.24萬元。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構成情況;
(1)財政撥款收入12531.46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財政撥款資金。
(2)事業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75.1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上年結轉和結余5488.68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5)2018年收入總計18095.24萬元,2017年收入總計17249.24萬元,2018年較2017年增長5.0%,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務資金、撫恤資金、退役安置資金、臨時救助金及城鄉醫療救助金等項目資金增加。
3、本年度支出構成情況。支出總計18095.24萬元。包括: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等構成情況:
(1)基本支出1459.93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1393.39萬元,日常公用經費66.55萬元。
(2)項目支出10257.82萬元,主要是為開展全區民政工作事業,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民政管理事務、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
(3)結余分配0萬元,
(4)年末結轉和結余6377.48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5)2018年本年支出合計18095.24萬元,2017年本年支出合計17249.24萬元,2018年本年支出較上年增加5.0%,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務資金、撫恤資金、退役安置資金、臨時救助金及城鄉醫療救助金等項目資金增加。
(二)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及比上年增減情況,分析增減變化原因。
(1)財政撥款收入共12531.46萬元,比上年財政撥款收入10471.59萬元增加2059.87萬元,主要增加原因為民政管理事務資金、撫恤資金、退役安置資金、臨時救助金及城鄉醫療救助金等項目資金增加。
(2)財政撥款支出共10889.32萬元,比上年財政撥款支出9907.58萬元增加981.74萬元,主要增加原因民政管理事務支出資金、撫恤資金、退役安置資金、臨時救助金、城鄉醫療救助等項目支出增大。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其他教育支出0.1萬元,是反映低保大學生教育資助方面的支出。
(2)行政運行645.73萬元,是反映本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0.67萬元,是反映本單位的其他項目支出。
(4)擁軍優屬12萬元。是反映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的支出。
(5)老齡事務1797.31萬元,是反映老齡事務事務方面的支出。
(6)行政區劃與地名管理24.99萬元,是反映行政區劃界線勘定、維護,以及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支出。
(7)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1076.61萬元,是反映開展村民自治、村務公開等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的支出。
(8)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875.12萬元,是反映民政部門接待來訪、法制建設、政策宣傳方面的支出,以及開展優撫安置、救災減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婚姻登記、社會事務、信息化建設等專項業務的支出。
(9)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15萬元,是反映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10)義務兵優待金845萬元,反映義務兵優待方面的支出。
(11)其他優撫支出1596.71萬元,反映用于發放撫恤金方面的支出。
(12)退役士兵安置477.79萬元,反映對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安置支出。
(13)軍隊移交政府的離退休人員安置143.76萬元,反映移交政府的軍隊離退休人員安置支出。
(14)軍隊移交政府的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92.23萬元,反應移交政府的軍隊離退休干部機構管理費用。
(15)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5.33萬元,反映退役士兵職業教育、轉業士官待分配期間管理教育等支出。
(16)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4.21萬元,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7)兒童福利46.39萬元,反映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8)老年福利107.11萬元,反映對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9)殯葬1.65萬元,反映對火葬場等殯儀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
(20)其他社會福利支出2.05萬元,反映對其他用于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
(21)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293萬元,是反映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支出。
(22)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280.4萬元,是反映其他用于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2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84.27萬元,反映對我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285.81萬元,反映對我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臨時救助支出160.46萬元,反映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臨時救助等支出。
(26)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36.56萬元,反映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機構的運轉支出。
(27)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146.61萬元,反映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救助支出。
(28)其他城市生活救助9萬元,反映用于城市生活困難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9)其他農村生活救助48萬元,是反映用于農村生活困難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3.71萬元,是反映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31)城鄉醫療救助303.35萬元,是反映用于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的支出。
(32)優撫對象醫療救助62.96萬元,是反映按規定補助優撫對象的醫療經費。
(33)住房公積金75.92萬元,是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分別進行說明)
(1)工資福利支出1375.63萬元,是指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工資及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商品和服務支出66.55萬元,其中辦公費7.58萬元,印刷費0.45萬元,手續費0.04萬元,水電費1.93萬元,郵電費1.66萬元,物業管理費0.48萬元,差旅費2.06萬元,維修(護)費3.06萬元,培訓費0.04萬元,公務接待費0.13萬元,勞務費6.64萬元,工會經費17.56萬元,福利費0.1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9.2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44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7.76萬元,其中離休費11.12萬元,生活補助5.01萬元,救濟費1.63萬元。
4、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25.03萬元,支出729.03萬元,年末財政補助結轉和結余196萬元。
5、國有資本經營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撥款收支。
6、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14.0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64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90.1%;公務接待費1.39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9.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度因公出國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0萬元;比當年預算增加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因公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境)團組共0批,0人次,較上年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8年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0萬元,購置公務車輛無變動;比當年預算增加0萬元,購置公務車輛無變動。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購置的公務用車0輛。
(2)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支出 12.64 萬元,比上年決算減少7.6萬元,主要原因為車輛報廢;比當年預算增加5.64萬元,主要原因為日常業務增多及公務用車車輛老化,日常維護維修費增加。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維護的公務用車保有量6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公務接待費用支出1.39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0.17萬元,主要原因為日常公務接待業務增加;比當年預算增加1.09萬元,主要原因為日常公務接待業務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3批次,21人次。開支內容主要為業務所需的就餐及住宿費用。
4、會議費支出情況
會議費支出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5、培訓費支出情況
培訓費支出0.1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0.1萬元,主要原因為提升人員業務能力;比當年預算減少8.99萬元,主要原因為根據實際發生培訓業務進行。
六、2018年度部門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4個,二級項目14個,共涉及資金9429.8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86.6%。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6.55萬元,其中辦公費7.58萬元,印刷費0.45萬元,手續費0.04萬元,水電費1.93萬元,郵電費1.66萬元,物業管理費0.48萬元,差旅費2.06萬元,維修(護)費3.06萬元,培訓費0.04萬元,公務接待費0.13萬元,勞務費6.64萬元,工會經費17.56萬元,福利費0.1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9.2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44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及購置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門所屬單位共有車輛6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2018年當年購置車輛0輛;購置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購置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九、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