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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2018年度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公開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機構設置
高陵區金融辦內設機構:高陵區金融辦內設辦公室、金融科、資本市場科、綜合科4個科室。
(二)主要職責
區金融辦主要職責: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創新農村金融體制,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貫徹執行各有關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建立全區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有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形勢和運行情況,開展銀政,銀企合作。
2019年3月全區機構改革后,更名為西安市高陵區金融工作服務中心,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銀政、銀企信息交流服務工作;協調和服務地方金融領域營商環境、發展改革、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三農”和中小微企業扶持力度,開展金融風險知識宣傳;配合金融監管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監管;負責地方中小企業上市掛牌、“新四板”等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
二、單位的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本部門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決算單位共有1個,包括:
| 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1 |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本級) | 事業單位 |
三、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15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事業編制15人;實有人員12人,其中行政0人、事業12人。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0人。

四、2018年度部門工作完成情況
2018年,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區金融辦充分發揮協調職能,全力推進企業掛牌上市、加強和改善營商環境、農戶信用等級評價、防范非法集資等各項工作,大力支持轄區經濟發展。現將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匯報如下:
一是金融機構經營情況。積極配合金融機構增設營業網點及自助設備,安排專人每月對金融機構進行走訪對接做好經營數據統計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銀行機構各項存款余額為300.73億元,較年初增長16.02%;各項貸款余額為162.84億元,較年初增長38.04%;存貸比為54%。
二是努力拓寬融資渠道,提升區域營商環境。2018年,共召開區級安排部署及推進會議3次,各類融資對接會議27次,調研駐區銀行機構22次,赴其他區縣交流學習4次,開展融資登門行活動140余次,走訪企業90余家,收集制作《高陵區銀行業信貸產品匯編》并為轄區企業發放了180余本。截至2018年年底,全區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7.36億元。
三是大力推進企業上市融資工作。組織陜西股權交易中心、西安資本市場服務中心、投資機構及轄區企業召開“創投會”3次,召開企業家座談會5次;開展“大走訪、大調研”活動,實地走訪企業91家;聯系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上門對接服務有需求企業12次,幫助企業梳理困難,解決問題;加強自身業務培訓,組織參加市級“龍門行動計劃”等業務培訓會3次。
四是深入開展農戶信用評級工作。印發出臺《西安市高陵區農戶信用等級評價辦法》(高政辦發〔2018〕45號),在4個涉農街道召開農戶信用等級評價工作培訓暨動員會,聯合區政府督查室、秦農銀行組成督查組,對各涉農街道督導檢查農戶信息采集、評級工作9次。截至2018年末,全區53個行政村已開展農戶等級評價工作,占總村數(55)的96.36%,完成農戶信用信息采集戶數29327戶,占總農戶數(40116)的73.11%;完成評級27045戶,占總農戶數的67.41%。
五是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及排查工作。印發宣傳教育、風險排查、不穩定因素穩控等各類方案20余份。在長慶龍鳳園、涇渭苑、涇欣園、北信學院、重點街道及村組等地通過集中宣傳、知識講堂、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開展現場宣傳教育活動25場次,懸掛橫幅50余條,發放宣傳資料1.5萬余份;在省市網絡媒體刊發宣傳稿件4篇。
六是積極開展金融扶貧工作。積極協調銀行機構做好扶貧小額貸款政策宣傳及貸款發放工作,嚴格按照免抵押、免擔保以及人民銀行當期貸款基準利率發放貸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做到應貸盡貸。截至2018年年底,我區扶貧小額貸款累計發放20筆,共61萬元。同時,聯合區脫貧辦研究出臺了《高陵區扶貧小額貸款風險防范工作方案》(高脫貧辦發〔2018〕178號),進一步做好扶貧小額貸款風險防范工作。
七是加強小貸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為進一步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監管,規范兩類公司的經營行為,我辦按照省、市文件規定,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我區2家小額貸款公司和三陽融資擔保公司進行年審,同時每半年開展現場檢查。兩類公司的年審結果均為合格,對于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辦提出整改意見并逐項落實。
五、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本年收入571.02萬元,本年支出568.86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16萬元。收入較上年減少131.5萬元,原因為退還企業墊付土地開發前期費用項目收入減少,取消棚戶區改造項目;支出較上年減少412.17萬元,原因為退還企業墊付土地開發前期費用項目支出減少184.34萬元,棚戶區改造支出減少274.20萬元,企業融資獎勵支出增加46.37萬元。
2、本年度收入構成情況。收入總計571.02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0.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0.75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比上年增長52.84萬元,主要原因為企業融資獎勵資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比上年減少184.34萬元,主要原因為退還企業墊付土地開發前期費用項目資金減少。其他收入項目比較上年無變化。
3、本年度支出構成情況。示例:支出總計568.86萬元。包括:基本支出154.39萬元、項目支出414.47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長26.76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工資的增長。項目支出較上年減少438.94萬元,主要原因為退還企業墊付土地開發前期費用項目支出及棚戶區改造支出減少。
(二)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1)財政撥款收入共571.02萬元,較上年減少131.5萬元,原因為退還企業墊付土地開發前期費用項目收入減少,取消棚戶區改造項目。(2)財政撥款支出共568.86萬元,較上年減少412.17萬元,原因為退還企業墊付土地開發前期費用項目支出減少184.34萬元,棚戶區改造支出減少274.20萬元,企業融資獎勵支出增加46.37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說明)。
(1)事業運行147.16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11萬元。是指為了履行部門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企業掛牌融資獎勵等基本業務而發生的支出。
(3)農業保險保費補貼2.72萬元。是指為了履行農房保險保費補貼而發生的支出。
(4)住房公積金7.24萬元,是指為了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而發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分別說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4.3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支出148.85萬元和公用經費支出5.54萬元。
(1)人員經費154.39萬元,是指為單位職工發放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而發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8.1萬元;津貼補貼31.15萬元;績效工資54.7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2.06萬元;住房公積金7.2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5.56萬元。
(2)公用經費5.54萬元,其中辦公費0.65萬元,印刷費0.05萬元,郵電費0.13萬元,差旅費1.48萬元,維修(護)費0.67萬元,租賃費0.31萬元,勞務費0.94萬元,培訓費0.57萬元,工會經費0.74萬元。
4、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1)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300.75萬元,是指退還企業墊付土地開發前期費用的支出。
5、國有資本經營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撥款收支。
6、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2018年度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為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金額0%。
(三)2018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三公”經費總體支出較去年無增減變化,較當年預算無增減變化。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度因公出國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減少)0萬元;比當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因公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境)團組共0批,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8年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比當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購置的公務用車0輛。
(2)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比當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維護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比當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
4、會議費支出情況。2018年度本部門無會議費支出,較上年支出無變化,較當年預算無變化。
5、培訓費支出情況。2018年度本部門培訓費支出0.57萬元,較上年支出增加0.57萬元,為主要領導參加黨員培訓所繳納的費用;較當年預算增加0.57萬元,主要原因為領導參加黨員培訓為臨時增加培訓任務。
六、2018年度部門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4個,共涉及資金11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41.4%。總體評價結果為良好。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費支出5.5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較上年增加0.54萬元,主要為辦公費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用及購置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門所屬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2018年當年購置車輛0輛;購置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購置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
八、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和公務接待費用。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反映公務用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照規定開支的各類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及其他費用。
5、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6、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國家通過向社會征收以及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專項用于支持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財政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原高陵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2018年決算公開說明.pdf
原高陵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2018年決算公開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