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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概況
(一)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主要職責
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原縣物資局,1992年縣級機關改革時更名為縣物資總公司;2015年8月升區更名為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是區政府直屬經濟主管部門。位于高陵區西韓街235號。主要負責區域物資流通、系統穩定和安全監管等工作。
(二)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的決算單位構成
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設政府直屬企業1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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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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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 |
政府直屬企業 |
二、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63.98萬元。上年收入總計60萬元,比上年增加6.98萬元,原因為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3.98萬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3.98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0萬元。
(3)其他收入10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5)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2、支出總計63.98萬元。上年支出60萬元, 比上年增加6.98萬元,原因為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3.98萬元 包括:
(1)基本支出3.98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98萬元
(2)項目支出60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是指履行系統穩定和安全監管等業務支出。
(3)結余分配0萬元。
(4)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8萬元,項目支出50萬元。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行政運行3.98萬元,是人員經費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0萬元。是指履行系統穩定和安全監管等業務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具體情況:人員經費3.98萬元,公用經費0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無政府采購支出。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因公出國實際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無增減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7年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較上年決算無增減變化。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0萬元,較上年決算無增減變化。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1)外事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無增減變化。
(2)國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無增減變化。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3.98萬元。
四、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經費。
2.政府采購:是指各級政府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過公開招標、公平競爭,由財政部門以直接向供應商付款的方式,從國內、外市場上為政府部門或所屬團體購買貨物、工程和勞務的行為。
3.“三公經費”:指政府部門人員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招待費產生的消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較上年比較無增減變化。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2017年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支出0萬元,較上年比較無增減變化。
六、2017年度部門決算(見附件)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
西安市高陵區物資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