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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場監管局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規劃。
2、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責任主體、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著力規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社會共治機制,建立健全市場主體社會信用體系,完善質量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保障體系。
3、負責轄區工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負責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藥品零售企業、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行政許可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食品流通經營企業經營保健食品經營許可,保健食品專營經營許可資料初審,藥品經營企業兼營保健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資料初審;負責計量器具制造、修理行政許可。
4、負責轄區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負責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以及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職責,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5、負責轄區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制;監管和指導商標代理機構;開展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的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管理和保護;依法對企業名稱,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指導廣告業發展;監測轄區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實施廣告經營和發布行為的行政許可;開展廣告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6、負責轄區合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推廣合同示范文本;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依法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實施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7、負責轄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開展產(商)品質量監督。受理消費者咨詢,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建立并完善消費維權體系,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有關問題產品的召回和處置;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管理工作。
8、負責管理和指導轄區質量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區提高產(商)品質量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推進名牌發展戰略;實施工程設備監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各類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9、負責轄區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計量制度,依法管理量值傳遞和強制檢定以及計量校準工作,負責計量器具生產、使用的監督管理,規范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開展能源計量監督檢查。
10、負責轄區標準化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擬訂農業標準規范;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和企業執行標準的登記工作;組織宣傳和實施各級各類標準并依法監督檢查標準的貫徹執行;組織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管理全區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組織推行農業標準化、信息標準化;指導行業、企業標準化工作。
11、負責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受理特種設備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記,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發證和監督管理;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上報和調查處理;負責特種設備統計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節能監管;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檢查。
12、負責轄區食品生產(除高風險、食品添加劑以外)、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轄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轄區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3、負責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對轄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管。
14、負責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總體質量狀況的評價性抽樣檢驗和監督性檢驗工作,組織開展轄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落實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15、承擔西安市高陵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督考評和協調指導職責,協調本區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督促檢查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
16、負責轄區相關市場監管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17、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高陵區市場監管局的決算單位構成
高陵區市場監管局設行政單位 1個;事業單位 2個,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1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1 個、經費自理事業單位 0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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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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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區市場監管局機關 |
行政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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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藥品稽查隊 |
參公事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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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
事業單位 |
二、西安市高陵區市場監管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2958.27萬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35.17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23.1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5)上年結轉和結余8.56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0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8.56萬元)。
(6)、本年末結轉和結余23.56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為0萬元,都為其他收入結轉和結余。
2、支出總計2943.18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38.97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2341.16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96.4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34萬元。
(2)項目支出404.22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工商行政管理專項,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及業務管理等。
(3)結余分配0萬元。
(4)年末結轉和結余23.56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0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23.56萬元)
3、收支增減變化
2017年收入,比2016年收入增加。因為人員工資增長等原因。2017年支出比上年增加,因為項目經費增加檢測專項。(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及比上年增減情況,分析增減變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35.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97萬元,項目支出404.22萬元。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行政運行2100.14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0萬元。是指履行單位基層工商所老舊房屋維護、維修等業務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專項55.5萬元。是指原工商行政管理各項專業管理工作專項:包括市場秩序整頓、公平交易、成品油市場整治、商標注冊、工業企業個體戶注冊,煤炭市場管理等專項業務支出。
(4)執法辦案專項支出2.0萬元。大安要案辦理專項工作經費。
(5)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及業務管理專項67.00萬元。指原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質量標準建設、計量檢測、名牌申報、標準申報、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的專項業務支出。
(6)重大公共衛生專項0.5萬元。指重大群眾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項。
(7)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事務549.47萬元。食品藥品監管人員工資支出,食品藥品專項抽樣檢測、食品藥品專項執法等業務支出。
(8)住房公積金156.56萬元。指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共計2537.6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人員經費2341.16萬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資642.89萬元。津貼補貼779.28萬元。獎金589.29萬元,指公務員目標獎支出。績效工資150.89,指事業單位目標獎。
(2)公用經費196.47萬元。指履行單位職能發生的辦公、水電、郵電、差旅、勞務、培訓、車輛等商品和服務支出。
4、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5、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17.6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類17.69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59.9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9.09萬元,占三公經98%。公務接待費0.88萬元,占三公經費的2%。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因公出國實際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為2016年,2017年單位均無因公出國費用。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境)團組共0批,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7年車輛購置支出 0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為2016年及2017年無購置車輛支出。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59.09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13%,較上年決算增加(減少)8.95萬元,主要原因為單位實行車輛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定點維修,節約成本。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27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1)本單位無外事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
(2)國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88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46%,主要原因為外出接待頻次降低,不可避免的公務接待按要求在本單位廉政灶用餐。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國內公務接待13批次、119人次。開支的主要內容為餐費。
4、三公經費增減變動情況
三公經費較上年減少,根據八項規定要求,我局完善厲行節約要求,在車輛使用,公務接待等方面嚴格要求,降低支出。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935.17萬元,包括各項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的績效管理。
四、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預算:指政府的基本財政收支計劃,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將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分門別類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類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財政收支狀況。透過公共財政預算,可以使人們了解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也可以體現政府政策意圖和目標。
2、績效目標:常被稱為目的和責任,英文Achievement imitates a target,是指給評估者和被評估者提供所需要的評價標準,以便客觀地討論、監督、衡量績效。員工的績效目標是有效績效管理的基礎。
3、執法辦案經費:專指具有執法辦案權利的區級部門日常執法辦案產生的費用或征收與執法辦案相關的非稅收入而產生的成本支出。
4、監督檢查費用:專指因區委、區政府安排或決定的部門重點工作任務二發生的有關支出。
5、人員經費:國家預算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經費中,用于各類人員的勞動報酬、生活津貼和福利補助等開支的部分。按照國家預算收支科目的劃分,包括工資、補助工資(如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民辦教師補助費等)、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和人民助學金等項。行政、事業單位發給個人的撫恤金、出國實習和留學人員生活費、收養人員生活費等,也屬人員經費。人員經費,應根據定員編制和開支標準,編列預算,掌握開支。
6、公用經費:公用經費按單位編制內實有在職人數核定, 對超編人員財政不供給任何公用經費。
7、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
8、質量技術監督: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以標準為依據,以技術檢驗、計量檢測為手段,對產品質量進行規范和監督管理的行政活動。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綜合性的基礎工作,其覆蓋范圍廣泛,涉及到工農業生產、工程建設、科學研究、文化教育、醫藥衛生、環境保護、核安全、國內外貿易、服務行業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
9、藥品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是指藥品監督管理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藥品的研制、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進行管理的過程。
10、食品安全監管:國家職能部門對食品生產、流通企業的食品安全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能。具體是負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實施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質量違法行為。
11、政府性基金: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共計2100.14萬元,主要包括人員全年工資支出、維持日常辦公等支出。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7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2臺(套)。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3)本部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為零。
六、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