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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2、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掌握和分析社會穩定情況,協調處理群體性事件。
3、檢查政法部門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研究制定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嚴肅公正文明執法措施。
4、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督促、推動大案要案查處工作;研究協調重大、疑難、敏感案件的依法處理工作。
5、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平安建設措施,營造安定的社會環境。
6、組織推動政法、綜治和維穩調查研究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7、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區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干部;認真做好政法部門內設機構正職和下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干部的管理、培養、考察和任免工作;負責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訓。
8、組織、推動政法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部門領導干部違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的政法干警。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輿論情況和影響社會穩定的輿情信息,指導、協調政法綜治維穩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10、負責防范和處理各種邪教、“類邪教”及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調查研究,分析形勢,總結經驗。研究邪教發展規律,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為區委、區政府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11、負責協調全區有關邪教人員的宣傳和警示教育工作及教育轉化和鞏固工作。
12、承擔區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單位構成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設行政單位1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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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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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 |
行政 |
二、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682.41萬元。比去年決算增加437.56萬元,變化原因:人員增加、工作業務量增加。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69.14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
(2)其他收入13.27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3)上年結轉和結余19.06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0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 19.06萬元)。
2、支出總計695.61萬元。比去年決算增加469.82萬元,變化原因:人員增加、工作業務量增加。包括:
(1)基本支出324.41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269.28萬元,公用經費55.1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0.59萬元。
(2)項目支出371.19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高陵區社會大局穩定工作、社會風險評估工作、平安高陵宣傳等。
(3)年末結轉和結余5.87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0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5.87萬元)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3.6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4.41萬元,項目支出359.19萬元。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行政運行304.70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344.19萬元,是指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高陵區社會大局穩定工作、社會風險評估工作、平安高陵宣傳等業務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5萬元,是指2017年度國家司法救助支出。
(4)住房公積金19.71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財供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2017年度較上年支出增加了466.81萬元,變化原因:人員增加,工作業務增加。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分別進行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24.4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69.28萬元,公用經費55.14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因公出國實際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減少0萬元。因我單位近兩年不存在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0萬元,較去
年同比減少0萬元,因為公車改革后,我單位不存在公務用車。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1)外事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0%,因我單位近兩年不存在外事接待。
(2)國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進一步加大力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71.19萬元。
四、專業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5.1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我部門今后將繼續嚴格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嚴控行政運行成本,壓減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六、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