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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高陵區紅十字會單位概況
西安市高陵區紅十字會于2010年8月成立,為獨立核算的一級單位,性質為財政撥款人民團體。我單位共有職工4人,其中2人屬于財供人員,退休2人。
(一)西安市高陵區紅十字會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組織落實中國紅十字會、省市紅十字會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區各級及行業紅十字會開展全區性活動,推動全區紅十字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2、開展備災、救災、救助、救護工作,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協助政府為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人道主義援助;
3、組織會員和志愿工作者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開展對公民特別是青少年的人道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文明教育和培訓活動;
4、宣傳和普及應急救護知識,組織開展群眾性應急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培訓;參與防治艾滋病、結核病等疾病的宣傳教育工作。
5、參與無償獻血、造血干細胞捐獻和遺體(器官、組織)捐獻的宣傳、管理工作。
6、開展與國際、國內紅十字會的友好交流與合作;
7、協助政府開展對臺工作,促進兩岸紅十字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8、興辦符合紅十字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
9、依法開展社會募捐活動,在公共場所設置紅十字會募捐箱,并進行管理;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西安市高陵區紅十字會的決算單位構成
西安市高陵區紅十字會設人民團體1個,其中:財政補助單位1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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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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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區紅十字會 |
人民團體 |
二、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35.71萬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1.21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4.5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5)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0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0萬元)。
2、支出總計35.71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61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27.52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2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6萬元
(2)項目支出5.1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3)結余分配0萬元。
(4)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0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及比上年增減情況,分析增減變化原因.
2017年本部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1.21萬元,較上年減少了0.63萬元,減少了1.99%。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31.21萬元, 其中:基本支出30.61萬元,項目支出0.6萬元。較上年減少0.63萬元,減少1.99%,收入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為:業務經費減少。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具體描述)。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34萬元,(是指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等業務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86萬元,主要反映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納。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0.6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9.39萬元,公用經費1.22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國實際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減少0萬元;因公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境)團組共0批,0人次,團組批次和人數較上年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主要購置0用車;發生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0%。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1.21萬元。
四、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由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3、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公用經費: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用經費1.22萬元,較上年比較無增減變化。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六、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附件1:2017年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附件2:2017年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附件3:2017年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附件4:2017年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附件5: 2017年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
附件6: 2017年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明細表
附件7: 2017年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附件8: 2017年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附件9: 2017年政府采購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