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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單位概況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通過行使檢察權,監督法律實施,懲罰犯罪活動,保護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
(一)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單位主要職責
1、對于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于公安機關、國家監察委員會,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準逮捕、起訴;并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3、對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于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法律規定的其它職權。
(二)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單位的決算單位構成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單位設行政單位 1 個;事業單位 個,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個、經費自理事業單位 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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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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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 |
行政 |
二、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888.82萬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88.82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較上年增長25%,原因為案件量的增加,辦案及日常經費增長。
(2)事業收入******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
(3)其他收入******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萬元。
(5)上年結轉和結余187.03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實際結轉和結余187.03萬元)。
2、支出總計1068.42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744.11萬元, 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604.52萬元,日常公用經費98.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16萬元。 較上年增長41%,原因為人員的增加,日常經費的增長。
(2)公共安全項目支出324.31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等。 較上年增長406%,原因為案件量的增加,相關費用的增長。
(3)結余分配*******萬元,主要是***************。
(4)年末結轉和結余7.42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實際結轉和結余7.42萬元)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及比上年增減情況,分析增減變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8.42萬元,較上年增長81%,原因為人員的增加,日常經費的增長。其中:基本支出744.11萬元,較上年增長41%,原因為人員的增加,日常經費的增長;項目支出324.31萬元,較上年增長406%,原因為案件量的增加,相關費用的增長。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行政運行98.44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公共安全項目支出324.31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辦案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①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支出45萬元;②中省政法轉移支付辦案業務費支出279.31萬元;是履行等業務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分別進行說明)
人員經費604.52萬元,日常公用經費98.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16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基金預算撥款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類****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8.98萬元,較上年增加2.87萬元,增長46%,主要原因為查辦案件增大,出差增多辦案費增加。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98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00%。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因公出國實際支出*******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減少******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境)團組共*****批,****人次,主要內容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7年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主要購置0用車,較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為******。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8.98萬元,較去年同比增長46%,較上年決算增加2.87萬元,主要原因為查辦案件增大,出差增多辦案費增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1)外事公務接待費用支出******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外事接待*****批次、****人次。開支的主要內容為*****。
(2)國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國內公務接待*****批次、****人次。開支的主要內容為*****。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高陵區人民檢察院財政專項資金(項目),中省轉移支付辦案業務費項目績效目標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1萬元。
四、專業名詞解釋
1.公用經費: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2.辦案業務費:指用于檢察院辦理案件(業務)直接相關的辦案(業務)支出,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執行。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共有在職財政供養人員44人,其中行政38人,事業6人。財政補助人員27人,其中遺屬5人、退休20人,離休1人。退休人員均由養老中心統一管理,離休人員由單位管理。人員工資支出604.5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98.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16萬元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2017年單位共有車輛7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六、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