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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高陵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責
1、對全國、省、市人大下發的法律、法規草案,組織征求意見,并整理修改意見上報。
2、對提交區人代會審議的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預算草案進行審查并提出報告;對計劃、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初審并對計劃、預算的部分變更提出審查報告。
3、對區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的本區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民政、民族、環境工作等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見。
4、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區制定的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視察和檢查。
5、對本區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組織調查研究、視察和檢查。
6、監督區“一府兩院”的工作。
7、督促區人代會期間代表議案、意見和建議的辦理工作。
8、選舉和罷免區人民政府的正、副職領導人,選舉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及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任免范圍內的干部任免。
9、組織區人大代表的選舉和市人大代表的選舉。
10、聯系區人大代表,組織代表視察、檢查和接訪選民活動,督促代表視察、檢查和接訪活動中提出意見、建議的辦理工作。
11、聯系在高陵區工作的全國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協助開展視察活動。
12、負責區人代會、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13、負責區人大常委會文件、報告的起草、印發,常委會公報、人大工作簡報等的編輯印發和人大工作的宣傳報道。
14、受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
(二)單位構成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設行政單位1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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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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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二、西安市高陵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818.92萬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18.92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435.27萬元,差額為383.65,原因是因為我單位2017年度人員增多、業務量增加。
(2)事業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0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5)上年結轉和結余0.92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實際結轉和結余0.92萬元)。
2、支出總計819.84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7.8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490.13萬元,日常公用經費47.71萬元。
(2)項目支出282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大會議、代表工作、人大信訪及一般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等。
(3)結余分配0萬元。
(4)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0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及比上年增減情況,分析增減變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19.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7.84萬元,項目支出282萬元。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行政運行504.85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55萬元。是指履行人大日常業務工作、老干部活動經費等業務支出。
(3)人大會議102萬元,指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人大常委會會議及主任辦公會議等各類會議費用支出。
(4)代表工作20萬元指全年度代表視察、調研、培訓等費用。
(5)人大信訪5萬元,指信訪工作業務經費。
(6)住房公積金32.99萬元,指單位財供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分別進行說明)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總計537.8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90.13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451.0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39.10萬元。公用經費47.71萬元,主要為商品和服務支出47.71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類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0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11.4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21萬元,占三公經費的98%。公務接待費0.21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18%。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因公出國實際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減少0萬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境)團組共0批,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7年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主要購置0用車,較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0。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1.21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0.7%,較上年決算增加(減少)4.71萬元,主要原因為履行節約。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1)外事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國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21萬元,主要原因為我單位老干部增多。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34人次。開支的主要內容為老干部活動用餐。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19.84萬元。
四、專業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504.85萬元,因人員增加的原因較上年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我部門今后將繼續嚴格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嚴控行政運行成本,壓減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示例: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三、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