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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單位概況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在區委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一)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單位主要職責
1、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申請再審案件,審理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
3、依法審判由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抗訴案件。
4、依法審判上級法院指定管轄案件。
5、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7、依法辦理外地法院的委托事項。
8、對法律、法規修訂草案提出修改意見,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9、負責本院思想教育、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按照管理權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助主管部門管理區法院機構編制工作。
10、負責本院監察工作。
11、負責本院司法鑒定和檔案管理工作
12、負責本院物資裝備和有關經費管理工作。
13、負責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14、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15、承辦其它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二)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單位的決算單位構成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單位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 個,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個、經費自理事業單位*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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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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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 |
行政 |
二、西安市高陵區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1605.9萬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05.9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較上年收入增長62%,原因為具體原因為辦案量的增加,經濟的不斷增長,各項費用增加。
(2)事業收入******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
(3)其他收入******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萬元。
(5)上年結轉和結余111.71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其中包括基建未決算款*******萬元,實際結轉和結余111.71萬元)。
2、支出總計1703.84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08.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936.25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00.7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1.92萬元。較上年增加60%,原因為具體原因為辦案量的增加,經濟的不斷增長,各項費用增加。
(2)項目支出594.94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3萬元;②法院審判大樓工程款180萬元:③中省政法轉移支付業務辦案費支出351.94萬元。是履行法院辦案業務費等業務支出等。較上年減少6%,原因為基本支出及總量的增加,項目資金減少。
(3)結余分配0萬元,主要是***********************。
(4)年末結轉和結余13.78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實際結轉和結余13.78萬元)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及比上年增減情況,分析增減變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03.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9萬元,項目支出594.94萬元。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行政運行100.73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公共安全項目支出594.94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3萬元;②中省政法轉移支付資金業務辦案費支出351.94萬元;③兩庭建設支出及法院審判大樓建設支出180萬元;主要是業務辦案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人員經費936.25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00.7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1.92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基金預算撥款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類****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27.3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39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00%。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較上年減少20%,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具體原因為報廢報損車輛一輛。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度因公出國實際支出*******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減少******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境)團組共*****批,******人次,主要內容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7年車輛購置支出 0萬元,主要購置*******用車,較上年決算增加(減少)****萬元,主要原因為******。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7.39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16%,較上年決算減少5.29萬元,主要原因為加強內部車輛管理,在車輛燃油使用上,維修維護上加強集中管理。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1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1)外事公務接待費用支出******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外事接待*****批次、****人次。開支的主要內容為*****。
(2)國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國內公務接待*****批次、****人次。開支的主要內容為*****。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高陵區人民法院財政專項資金(項目),中省轉移支付辦案業務費項目績效目標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54萬元。
四、專業名詞解釋
1.公用經費: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2.辦案業務費:指用于法院辦理案件(業務)直接相關的辦案(業務)支出,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執行。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是獨立的審判機關,內設部門12個,編制62人,其中公務員56人,工勤人員6人。公益性崗位人員17人,臨聘人員35人,共計114人。2017年人員經費支出1008.17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00.73萬元。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2017年車輛編制11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六、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