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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高陵區人社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規范性文件并貫徹落實;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綜合管理全區政府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工作,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管理;擬定和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3、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準入制度、監管辦法和人力資源流動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4、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和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定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的規范性文件,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考核及聘任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工資總額計劃、工資基金管理、增人計劃管理等人事宏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并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辦法、機關事企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支付保障機制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制度;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統計;管理區政府部門科級以下干部、在本區入人才庫的大中專畢業生、全區國有企業破產改制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檔案。
6、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區工作的規范性文件;監督檢查引智工作的執行質量、經費的使用情況;組織協調有關人事人才方面的各種交流與合作,承辦有關人事工作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穩定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服務管理等工作。
8、擬定并落實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全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指導組織全區職業能力鑒定工作;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做好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并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組織指導農村剩余勞動力開發和對外勞動力轉移及有序流動。
9、統籌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和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規范性文件和保障標準,貫徹落實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統籌擬定和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范性文件。
10、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擬定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制度;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11、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農民工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制定促進農民進城落戶有關農民就業、創業、培訓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配套辦法并組織實施。
12、擬定并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省駐區單位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指導督促企業推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處理全區企業勞動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參與評定區級勞動模范;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3、按權限審批退休退職,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指導企業做好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遺屬生活補助費標準的審批;承辦機關、事企業單位公(工)傷認定、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公(工)傷殘等級鑒定的審核上報工作。
14、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15、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政務信息。
16、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決算單位構成
西安市高陵區人社局設行政單位1個,事業9個,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3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6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1 | 西安市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機關 | 行政 |
2 | 西安市高陵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參公 |
3 | 西安市高陵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 參公 |
4 | 西安市高陵區就業服務局 | 參公 |
5 | 西安市高陵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事業 |
6 | 西安市高陵區勞動監察大隊 | 事業 |
7 | 西安市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 事業 |
8 | 西安市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 事業 |
9 | 西安市高陵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事業 |
10 | 西安市高陵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 事業 |
二、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2725.49萬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41.6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0萬元。
(3)其他收入126.69萬元,為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3.13萬元。由于本年支出大于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虧損。
(5)上年結轉和結余44.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28.55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2017年收入總計2668.29萬元上年2377.54萬元,增幅12.23%,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41.6萬元,上年2137.47萬元,比上年增加18.91%,因為本年有獎勵金收入;其他收入126.69萬元,比上年減少了47.23%,因為本年預算外財政資金撥款減少。
2、支出總計2725.49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69.27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基本支出占總支出的78.26%,比上年增長了11.88%;其中:人員經費1899.51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37.2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15.12萬元。
(2)項目支出574.8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公務員綜合管理等。項目支出占總支出的21.74%,比上年減少了46.22%。
(3)結余分配0萬元。
(4)年末結轉和結余81.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45.16萬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2017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4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27萬元,占總支出的78.26%,比上年增長了11.88%;項目支出574.8萬元,占總支出的21.74%,比上年減少了46.22%。
本年行政機關運行經費本年121.56萬元,上年130.25萬元,本年比上年減少了8.69萬元。其中行政單位本年42.17萬元,上年58.89萬元,本年較上年下降了16.72萬元,下降了28.40%,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本年79.39萬元,上年71.36萬元,本年比上年下降了8.03萬元,因為本年例行節儉。
2、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行政運行951.5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綜合業務管理241.98萬元。是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方面綜合性管理事務支出。
(3)勞動保障監察148.49萬元,反映勞動保障監察事務支出。
(4)就業管理事務187.05萬元,反映就業和職業技能鑒定管理方面支出。
(5)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111.51萬元,反映社會保險業務管理和基金監督方面的支出。
(6)信息化建設61.67萬元,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用于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和數據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7)社會保險經辦機構159.75萬元,反映社會報信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支出。
(8)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88.99萬元,反映勞動關系和維權事務支出。
(9)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467.76萬元。
(10)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39.85萬元,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各類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支出。
(11)住房公積金129.37萬元。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036.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899.51萬元,公用經費137.29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0.26萬元,均為辦公設備采購。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9.7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61萬元,占三公經費的98.77%。公務接待費0.12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23%。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1)2017年車輛購置支出 0萬元,較上年決算無變化。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9.61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42.14%,較上年決算減少7萬元,主要原因為實行公車改革后,各單位車輛減少。
2、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1)外事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萬元。
(2)國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12萬元,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25%。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國內公務接待3批次、25人次。
三、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7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541.6萬元。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共計951.5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商品服務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勞務費等。
(二)、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單價均不超過20萬元。2018年部門預算沒有安排購置車輛;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五、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1.批復01表-部門決算收支總表
2.批復02表-部門決算收入總表
3.批復03表-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批復04表-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批復05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6.批復06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7.批復07表-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8.批復08表-部門決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復09表-政府采購決算表
附件:
2017決算公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