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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未央漢城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經查,西安未央漢城醫院存在虛假住院,涉及違規醫保基金2935.15元;偽造檢查檢驗單,涉及違規醫保基金35523.44元;超醫保范圍支付,涉及違規醫保基金93023.87元。未央區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條,對西安未央漢城醫院作出如下處理:1.責令退回違規使用的醫療保障基金131519.96元;2.罰款274197.12元;3.暫停西安未央漢城醫院內科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9個月。
二、西安泰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天星店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經查,西安泰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天星店(慢性病定點藥店)為西安泰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龍城銘園店(非慢性病定點藥店)提供慢性病及門診統籌醫保結算的違規問題,涉及金額2713元。西安高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依據《西安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對西安泰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天星店做出以下處理:1.解除慢性病定點服務協議、解除普藥定點協議;2.追回違約費用;3.行業內通報批評、約談機構負責人。對西安泰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龍城銘園店做出以下處理:1.解除普藥定點協議;2.行業內通報批評、約談機構負責人。
三、寶雞高新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經陜西省醫保局醫保基金監管飛行檢查“回頭看”,寶雞高新醫院存在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不合理收費等問題,涉及違規醫保基金605.01萬元,其中前期移交問題未整改涉及250.88萬元,“回頭看”檢查發現問題涉及354.13萬元。寶雞市醫療保障經辦中心根據《寶雞市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第七章第四十三條規定,對寶雞市高新醫院作出以下處理:1.追回違規基金605.01萬元;2.對前期移交未整改問題處違規金額2倍扣款,計501.76萬元,“回頭看”檢查發現問題處違規金額1倍扣款,計354.13萬元;3.暫停該院醫保基金結算直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