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西安市資源規劃和林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已印發執行。現就有關情況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是行政機關結合自身行政處罰工作實際,按照不同行政處罰案件的事實和情節,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原則性規定或者具有一定彈性的處罰種類、幅度等內容進行量化細化的工作環節。其質量和水平,對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有效實施,規范行政處罰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2022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要求,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抓緊研究規范行政裁量權,糾正執法不嚴、簡單粗暴、畸輕畸重等行為,提高執法水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能力的實施意見》(市政辦發〔2022〕40號)要求,各級行政執法單位要加大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運用推廣和執行力度,健全完善裁量權基準制度,減少行政處罰的隨意性,防止公權力濫用。
二、制定依據
《實施細則》主要依據《行政處罰法》《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城鄉規劃法》《測繪法》《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濕地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及《陜西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制定。
三、起草過程
我局結合行政處罰工作實際,組織起草了《實施細則》,從制定依據、基本原則、裁量規則、工作要求等方面對資源規劃和林業行政處罰裁量工作進一步規范。在此基礎上,梳理歸納了三大類254項資源規劃和林業常見行政處罰事項,以附件形式列明各違法行為對應的事項名稱、處罰依據、裁量階次、違法情形、處罰裁量標準,制定了《西安市資源規劃和林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基準》(以下簡稱《實施基準》),供各執法單位日常使用執行。
經向市資源規劃各分局、各縣資源規劃局、直屬事業單位、專家、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按照各方面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實施細則》和《實施基準》,并通過了法制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于2023年11月29日印發。
四、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21條。具體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明確制定目的和適用范圍,以及裁量的基本原則;二是明確行政處罰的裁量階次和情形;三是明確裁量的處理規則、實施行政處罰時不得采取的行為措施;四是明確違反裁量權規定時的糾正措施和責任追究;五是明確行使裁量基準的兜底性規定。
《實施基準》共254條,分為三類。一是自然資源類,主要涉及土地、礦產、地質類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共92條;二是城鄉規劃類,主要涉及規劃和測繪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共43條;三是林業管理類,主要涉及森林、野生動植物、濕地保護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共1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