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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月7日12時,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涉及西安市生態環境信訪件760件,目前已辦結751件,現將第二十六批15件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區縣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受理編號 |
1 | 鄠邑區渭豐鎮二號路渭豐鎮政府往東1公里路南張某某蓋的廠區(萬隆紙業、正源包裝紙箱廠)對外出租,廠區東南角(鍋爐緊南邊)有一個污水池,大約8*8米寬,工業廢水從此處排放,污染地下水。 | 鄠邑區 | 經核查,萬隆紙業為紙品庫房,無生產行為,不產生工業廢水。 正源包裝紙箱廠應為西安正遠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生產工藝為:上料、開卷、鍋爐加熱、黏合、烘干碰線、印刷、模切、釘箱。2022年1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鄠邑分局現場檢查,投訴反映的污水池為該公司鍋爐冷卻回水循環池,大約3米×3米,內存有約1噸鍋爐蒸發水,用作鍋爐補水,循環水池四周硬化。該公司無排污口。 | 屬實 | 無。 | D2SN202201030009 |
2 | 12月19日舉報人反映:西安市高新區東大鎮郭南村上頭灘三組的18畝耕地被回填了建筑垃圾,上面覆蓋了一層土。太平河的支流(小河)河道里有很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月3日舉報人再次來電,經工作人員宣讀結果后,表示不滿意,河道內還是有很多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請再次處理。 | 高新區 | 經核查,投訴點位為郭南村、郭北村、西大村、落莊村、南強村五個村交界地帶。南強村委會曾聯同郭北村于2013年向長安區建筑垃圾管理所提出將上頭灘水坑地進行建筑垃圾復耕回填的申請,2014年長安區建管所審批同意將該處挖沙取石遺留水坑設立為建筑垃圾復耕回填點,南強村組織交界處其他村對此處的水坑進行了回填作業。 太平河的支流紫溝河河道內存在的生活垃圾,主要因為2021年夏秋季降雨增多造成紫溝河發生洪水,水位下降后從上游沖刷下來各類漂浮物散落在河堤兩側和灘涂上,東大街辦已組織人力沿河進行了撿拾、清理。因疫情封控,暫無法對河道內建筑垃圾進行排查。 | 屬實 | 待疫情結束后,東大街辦對回填點位有土地權屬主張的各村進行協調,妥善處理回填后各類矛盾問題。高新區城管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自然資源局制定符合實際的整改計劃,恢復土地生態系統;高新區城管局將督導東大街辦完成核查處理工作,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周邊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查處未辦證渣土車清運建筑垃圾、隨意傾倒等違規行為;高新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將督促鎮街及村級河湖長加強日常巡河檢查,發現垃圾及時清理。 | D2SN202201030014 |
3 | 西安市國際港務區新合街道辦唐王寨村原貴王村一組駱松村,某干部征用了駱松村可耕地30畝左右,進行挖沙后回填生活和建筑垃圾,改變土地用途,現建設一個倉庫棚對外租賃。 | 國際港務區 | 經核查,“駱松村”實為駱宋村, 原貴王村一名村委會委員于1998年在自家5畝承包地內修建了奶牛場,緊鄰貴王村一組村民住宅;2013年租用緊鄰自己承包地土地合計約10.1畝,在建設用地上新建了占地約3畝的彩鋼大棚作為牛舍;2017年注冊了綠盛苗木培養基地,在奶牛場內果園地和耕地上栽植了6畝的綠化苗木,其他區域目前為空地,未發現其挖砂及回填生活、建筑垃圾; 2019年完成清欄后,彩鋼棚用于貨物儲存倉庫。 | 屬實 | 無。 | D2SN202201030019 |
4 | 西安市高陵區姬家街辦高劉村東口集體耕地里被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上面用黃土掩埋,現在垃圾堆得很高,一直沒有得到徹底處理。 | 高陵區 | 經核查,高劉村東口土地為建設用地。2021年4月,姬家街辦就該處垃圾問題向高劉村下發整改通知,因場地南側企業地勢低洼,為避免雨水倒灌,高劉村采用建筑垃圾在場地南側墊高回填,素土覆蓋、平整。 | 屬實 | 無。 | D2SN202201030023 |
5 | 12月23日舉報人來電反映,西安市高新區秦渡鎮街道辦南谷子衛村1組的14畝可耕地(已承包給高某某)倒的都是建筑垃圾。曾向街辦、國土部門反映過,沒有得到處理。12月19日17:30分現場查看,垃圾沒有處理。1月3日再次來電反映:建筑垃圾至今未處理,自己的承包地是東西長南北寬,14畝耕地里面全部都是建筑垃圾,導致無法耕種。 | 高新區 | 2022年1月5日,秦渡街辦現場檢查發現承包給高某某的14畝地基本平整,個別地方地勢較低,現場有一堆黃土,約10立方米。現場抽取4個點位,挖掘約1.5米深,發現其中2個點位有少量混凝土塊等垃圾。高新區已多次組織人員調查處理,高新區城管局對當事人進行了立案處罰。高新區城管執法支隊、秦渡街辦黨工委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 屬實 | 待疫情管控解除后,秦渡街辦將督促當事人立即對整塊地進行下挖查看,確保符合復耕要求,整改工作于30日內完成。高新區將加強周邊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查處渣土車未辦證清運建筑垃圾、隨意傾倒等違規行為。 | D2SN202201030024 |
6 | 西安市藍田縣安村鎮下白村四組村民反映,村中央有個養豬場,氣味難聞。反映多次,一直未解決。 | 藍田縣 | 經核查,安村鎮下白村4組一村民于2010年在自家宅基地建成豬舍3間,現有存欄生豬7頭。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污能夠及時清理,并用作自家耕地肥料,豬舍有異味。 藍田縣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10月12日、2021年12月13日對該養豬場進行檢查,未發現有豬糞亂堆亂放等現象,現場要求養殖戶進一步做好滅蠅、滅蟲、消毒等工作。 | 屬實 | 安村鎮要求該養殖戶及時對圈舍糞便進行清理還田,做好圈舍滅蠅及消毒工作,減少臭味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安村鎮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養殖戶落實整改。 | D2SN202201030026 |
7 | 西安市蓮湖區棗園街道辦漢城南路宏府鹍翔九天小區的取暖鍋爐,煙筒設置的非常低,鍋爐運作期間煙霧全部飄到附近居民家中,嚴重污染生活環境。 | 蓮湖區 | 由于疫情管控,2022年1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蓮湖分局執法人員通過電話聯系宏府鹍翔九天小區供暖單位負責人得知,該小區有5臺天然氣鍋爐為小區配套供暖,暫時無法提供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無法開展廢氣排放監督性監測。 | 屬實 | 待疫情管控解除后,市生態環境局蓮湖分局將對該小區天然氣鍋爐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核查,同時開展鍋爐廢氣排放監督性監測,根據核查和監測結果進行進一步處理。 | D2SN202201030029 |
8 | 舉報人12月10日反映:西安市灞橋區洪慶街辦三陽院村屬于秦嶺生態保護區,2018年因地質災害有100戶房屋被拆遷,建筑垃圾沒有拉出去,傾倒在了之前栗溝村、常王村、野雞胡村原址上(秦嶺保護區內)。1月3日再次來電反映,建筑垃圾并未清理。 | 灞橋區 | 因相關負責人對現場實際情況掌握不清,街辦工作人員因疫情被隔離,導致在此前投訴問題查辦中存在不嚴不實的情況。灞橋區對新投訴舉報的7處點位情況再次進行核查:①常王村五組自然溝道,目前該處違規傾倒的400立方米建筑垃圾已經全部清理;②常王村三組自然溝道。卓越公司按照該村委會要求,將20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于加固、加寬進溝的生產道路。西邊溝內新增約60立方米建筑垃圾,為附近村民修建裝修房屋等產生;③野雞胡村一組地質災害隱患點,卓越公司將約50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于該處低洼加固處理;④野雞胡村三組地質災害隱患點,卓越公司將約450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于該路段路基處理和彎道加寬;⑤三陽院栗溝村楊某某門前地質災害隱患點,為確保該處地基穩定、路基正常,卓越公司按照該村委會要求,在道路西側使用約350立方米建筑垃圾進行支護加固,加固后覆土進行復耕復種;⑥三陽院栗溝村晾曬場,卓越公司按照該村委會要求,在對一低洼處村民房屋、牲畜圈舍等拆除后,傾倒了約15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于建設該村的農作物晾曬場地;⑦三陽院栗溝村內未清理點位,6戶地災拆遷戶進戶道路為山間小路且塌方嚴重,機械無法到達清運現場,人工拆除產生的200立方米建筑垃圾就地進行存放處理。 | 屬實 | 灞橋區城管局對西安卓越實業有限公司違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行約談。該公司已經制定方案,對用于填充夯實路基及加固地災點的四處建筑垃圾保持原狀,做好邊坡護理;對三陽院栗溝村晾曬場、栗溝村內堆積垃圾及新增常王三組溝內垃圾進行清運,清運完成后對水質和土壤進行檢測,檢測達標后進行復綠。因疫情原因,建筑垃圾目前無法外運,待疫情結束、消納正常時,立即開展建筑垃圾清運工作。灞橋區將加大巡查工作力度,防止違法偷倒、亂倒建筑垃圾行為再次發生。 灞橋區洪慶街辦給予卓越公司法定代表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街辦武裝部長、三陽院村黨支部書記、洪慶街辦兩名干部進行約談;對洪慶街道原三陽院村村委會主任誡勉談話。 | D2SN202201030034 |
9 | 西安市藍田縣前衛鎮政府占用前衛村北邊的耕地、西孔灘村和東孔灘村的耕地上修了建筑物,然后對外銷售。 | 藍田縣 | 經核查,投訴反映的西孔灘村與東孔灘村實為東鞏村、西鞏村。前衛村北邊界與東鞏村、西鞏村南邊界之間有80余畝耕地,屬藍田縣農業農村局所有,為國有土地,耕地上未建建筑物。前衛鎮政府僅有政府院內建筑房屋6棟,土地性質均為建設用地,均為機關用房,房屋未進行任何銷售、租賃。 | 不屬實 | 無。 | D2SN202201030040 |
10 | 碑林區鐘樓小區環境臟亂差,小區樓下的餐飲店油煙、污水無組織排放。小區二樓以上的衛生無人打掃。 | 碑林區 | 經核查,鐘樓小區共有餐飲商戶35家,其中涉油煙餐飲商戶8家,因疫情管控原因,均處于停業狀態。此前檢查時,8家涉油餐飲商戶均使用清潔能源和油煙凈化設備。該小區污水和餐飲廢水全部進入市政管網排放,未發現污水無組織排放現象。檢查時發現小區內確有個別地方存在環境臟亂情況。 | 屬實 | 2022年1月5日,南院門街辦組織物業和社區工作人員對小區院落、住戶樓道等衛生死角進行了打掃、沖洗和清理整治,目前已清理保潔到位。待疫情管控解除餐飲商戶開業后,碑林區城管局將加大檢查力度,依法約束其規范經營、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備,加大清洗頻次;同時委托第三方監測公司對油煙進行監督性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做進一步處理。南院門街辦要求該小區物業和鐘樓社區加強日常管理和保潔力度,形成長效機制。 | D2SN202201030041 |
11 | 1、西安市灞橋區江村溝垃圾填埋場,在2020年2月前承擔著全市生活垃圾的消納任務,但2016-2021年期間以需要黃土覆蓋為由大量接收建筑工地的渣土和泥,造成填埋場庫容減少和污染。2、在封廠后的垃圾堆上穿破防滲膜,打深井收集沼氣,致使垃圾滲濾液下滲,造成江村溝垃圾場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污染。希望有關部門管一管這種行為。 | 市城管局 | 經核查,江村溝垃圾場自 1994 年投入運行以來,一直嚴格按照相關規范運行。2016 年市固體廢棄物處置中心按照采購程序接收黃土和磚渣,用于江村溝垃圾填埋場運行期中間覆蓋和道路及平臺鋪設。2020 年 2 月填埋場閉場以后,由于堆體水位高、氣體留存量大,局部安全冗余度較低,存在安全隱患。經市級相關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實施填埋場加固工程。按照批復的設計方案,黃土為上下游邊坡臨時封場支持土層的主要材料。江村溝垃圾填埋場運行和建設期間,接收黃土和磚渣是嚴格按照運行規范和工程設計進行,進場的材料有監理單位監督確認,不存在造成填埋場庫容減少和污染問題。 江村溝垃圾填埋氣發電項目旨在對垃圾填埋氣進行處理和綜合利用。目前發電廠打設的抽排豎井井深遠小于堆體高度,不存在破壞填埋場底部防滲而造成滲濾液滲漏;加之填埋場所處區域地質特點,天然防滲條件好,且底部分別按規范采用黏土及膜防滲處理。根據填埋場場地調查初步結果,目前填埋場地下水水質與本底井水質接近,填埋場未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不屬實 | 無。 | D2SN202201030042 |
12 | 西安市雁塔區杜城街辦杜城村,劉姓三人私自在馬家墳責任田里非法挖砂并回填垃圾;2009年引進西安雁錦花卉公司,非法占地近千畝,掩蓋垃圾(包括馬家墳這片地、遺址);陜西乾和實業有限公司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把村里的四個不可移動文物篡改了,杜縣古城遺址被破壞了多半個,希望督察組對這些事情進行調查。 | 雁塔區 | 經核查,杜城村土地已于2020年進行了整村拆除,原杜城村馬家墳責任田區域未發現非法挖砂并回填垃圾情況。杜城村村委會于2006年租用4畝馬家墳的承包地用于堆放該村生活垃圾;2009年對垃圾堆放點進行了清理,并將所占土地復耕。 西安雁錦花卉公司為原雁錦花卉市場,占地約200畝,屬于違法占地。2018年年底,雁塔區已進行拆除整改和垃圾清運。該市場原址所在地不屬于級別文物保護單位,也不是第三次文物普查公布的一般不可移動文物點,未掩蓋遺址。 關于篡改文物問題,杜城群眾已反映多次。2020年5月,陜西省文物考古工程協會組織專家組,對投訴問題進行了實地核查;陜西省文物局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專家組意見認為此處不存在篡改文物情況,當時已將結論告知相關舉報群眾。 “杜縣古城遺址”應為“杜縣故城遺址”,位于南三環與子午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地面現狀為住宅小區江林新城B區。早在開發前期,省、市、區各文物行政部門多次到杜城村實地進行文物調查勘探,地面已無文物遺跡,未發現文物遺址被破壞現象。 | 不屬實 | 雁塔區城管局、杜城街辦將加強對杜城城改用地和原馬家墳承包地區域的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查處發現的違法問題;區文旅局要求杜城街辦城管部門在拆除杜城村民房地基時謹慎作業,敦促杜城村項目開發單位與專業考古單位簽訂考古勘探協議后,在專業單位指導下進行施工清表;區文旅局和杜城街辦文保部門加大對杜城區域施工工地的巡查檢查力度,同時敦促城改實施單位履行好文物保護義務,監督管理文物專業機構對杜城村開展的文物調查、勘探和考古發掘工作。根據考古發掘工作結果,提出切實可行的文物保護措施和展示方案,切實保護好歷史文物。 | D2SN202201030043 |
13 | 西安市鄠邑區草堂鎮太平河岸到澇河兩岸,岸邊都是建筑垃圾,目前均已覆蓋黃土。 | 鄠邑區 高新區 | 經核查,投訴反映“太平河岸”位于太平河團結路段。團結路以南太平河兩岸由草堂科技產業基地進行了綠化提升改造,目前已接近尾聲;為解決團結路以北太平河兩岸歷史遺留沙坑安全隱患等問題,經大良村、馬豐灘村研究并經申請同意,由一建設公司辦理了2個黃土復耕回填點,分別是太平河東岸大良村回填點以及馬豐灘回填點,均有正規的審批回填手續。回填過程中,草堂街辦與相關業務單位依法進行監管,目前均已回填結束,現地面為雜草覆蓋狀態,無亂倒建筑垃圾現象。 鄠邑區澇河兩岸存在不同程度的建筑垃圾違法傾倒問題,按照區政府部署,鄠邑區水務局嚴厲打擊亂堆亂倒等違法行為,但仍有少數不法分子利用節假日等特殊時期從事亂堆亂倒活動。該問題由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牽頭成立專案組依法嚴肅查處。2021年12月10日至今,鄠邑區水務局再未發現河道傾倒垃圾案件。 | 屬實 | 高新區草堂街辦將加強對太平河兩岸進行監管巡查,杜絕偷倒建筑垃圾和隨意傾倒黃土行為的發生;區城管局將督導草堂街辦持續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嚴厲打擊違規亂倒建筑垃圾行為;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將安排河道管理站加強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同時督促鎮街及村級河湖長加強日常巡河巡查,發現垃圾及時清理。 鄠邑區水務局針對澇河建筑垃圾問題制定如下整改方案:①對河道管理范圍發現的建筑垃圾進行全面清理,并嚴防渣土及建筑垃圾車輛進入。②對河道管理范圍開展全面摸排,并做好日常宣傳教育和對群眾的引導工作。③采取人防+技防+聯防+宣傳等措施,加強河道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聯合相關部門、街辦及時進行處理,確保河道管理秩序。 | D2SN202201030051 |
14 | 西安市長安區楊莊街道辦小廟村村北,從西向東有兩條高壓線,大概有750千伏,舉報人擔心有高壓輻射,希望調查處理。 | 長安區 | 2022年1月5日,長安區工作人員赴楊莊街道小廟村核查,其附近存在有750千伏高壓輸電線路2條,均非長安區投資、建設、運維,其相應資質、手續均未在長安區相關職能部門辦理。 | 屬實 | 待疫情穩定后,長安區將協調上級相關單位對高壓輻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 D2SN202201030052 |
15 | 西安市國際港務區新合街辦新合村村委會對面雨星駕校破壞40畝耕地,打水泥建駕校。雨星駕校隔壁福運食品有限公司破壞4畝耕地,在耕地上搭大棚建食品廠。秦漢大道南邊100米的元齊駕校在原耕地上傾倒垃圾,硬化土地建駕校。新合村村南鉑源瀝青攪拌站在原可耕地上搭建大棚50余畝堆放沙石,在國際港務區隔壁的儲備用地上傾倒垃圾及廢棄的瀝青,占地50畝。210國道以西秦農銀行西南角的燕都環保有限公司在原可耕地上搭建大棚做攪拌站,占地90余畝,其中30畝是臨潼西泉街辦椿樹村管,60畝是國際港務區管理。 | 臨潼區 國際港務區 | 經核查,雨星駕校應為西安宇星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2018年與新合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租用面積約24.5畝土地用于建設駕校,該地塊為建設用地。 福運食品有限公司應為福祥食品加工廠,從2016年開始占用新合村約2.14畝耕地修建食品加工廠房(大棚)。 元齊駕校應為西安百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占用的地塊為建設用地。該公司與新合村委會簽訂租地合同,并于2019年8月開始對地面進行硬化建設駕校,建設前該地塊為廢棄的二灰石場。 新合村村南鉑源瀝青攪拌站應為海門市帕源路橋建設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2013年7月與新合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租用新合村老磚廠75.29畝場地,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建設瀝青攤鋪材料及二灰碎石拌合項目,建設的大棚主要為封閉的砂石堆場。在“國際港務區隔壁的儲備用地上傾倒垃圾”實為其《水泥路面塊綜合利用項目》的生產原料,“堆存的廢棄瀝青”實為銑刨料,主要用于帕源公司道路修筑攤鋪原材料。 燕都環保有限公司應為西安燕都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其租用新合村原磚廠及旁邊土地約64畝建設用地,用于《新建環保建材項目》建設,建設的大棚主要為封閉的砂石堆場。其中26畝屬于臨潼區西泉街辦椿樹村地塊。該土地類型為城鄉建設用地,規劃為允許建設區。 2019年4月,資源規劃港務分局對福祥食品加工廠進行立案查處,并由灞橋區人民法院下發裁定。 | 屬實 | 國際港務區將持續加大土地違法行為的巡查監管和查處整治力度;資源規劃港務分局將對接新合街辦、港務區城管局制定拆除計劃,盡快完成違建拆除工作。 臨潼區西泉街辦將配合執法部門做好日常巡查;資源規劃臨潼分局將加強巡查頻次;臨潼區住建局將嚴格項目審批,強化審批后監管工作。 | D2SN202201030055 |
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陜西時間: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專門值班電話:029-81026166,專門郵政信箱:陜西省西安市A127號郵政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
此欄目已歸檔
歸檔時間:202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