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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健全和執行好返貧人口監測幫扶機制,鞏固脫貧成果。這為各級地方政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實現高質量脫貧提出了具體要求。當前,許多地區對防止返貧人口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探索處于起步階段,存在認識不到位、了解不透徹、操作經驗匱乏等問題。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推進改革,健全返貧人口監測幫扶機制,鞏固脫貧成果。
建立專業人才保障機制,夯實信息傳輸“支撐軸”。以信息傳輸為基礎的信息管理是返貧人口監測幫扶機制的核心。為了保障信息采集、錄入、更新等信息傳輸的穩、準、快,各地亟須建設一支高素質人才隊伍。要加大對現有扶貧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同時建議縣、鄉兩級扶貧信息員均由在編干部擔任,通過相關知識培訓,打造懂扶貧、會幫扶、作風硬的防范返貧干部隊伍。此外,還可在村級地區探索建立返貧監測員制度,通過選聘合適的人員扎根基層,并通過優惠政策實現待遇留人,最終確保達到信息管理工作預期。
建立分級預警管理制度,構筑返貧人口“信號燈”。信息監測出現“兩不愁三保障”中任何一項風險提示時,建立分級預警制度為后續精準幫扶提供支持。在實際工作中,可以嘗試從三級預警開始,逐步推進更為精細的警度劃分。一是對人均可支配收入略高于現行貧困線或與貧困線持平、存在極高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和邊緣戶啟動紅色預警;二是對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現行貧困線但在貧困線1.5倍以內,需進一步觀察的啟動黃色預警;三是對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現行貧困線1.5倍以上且不存在返貧風險的進行綠色標識。后續以紅、黃、綠三種標識為依據采取針對性幫扶措施。
制定分類處置應急方案,上牢精準幫扶“雙保險”。分類處置,便于進行精細化管理。譬如,可以分為以提升易貧人口內生動力和可行能力為主的“激勵—幫扶”型和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兜底保障為主的“干預—保障”型。針對前者,可以構建扶貧項目激勵機制,激發易貧人口致富的主動性、積極性;創新知識技能培訓,構建長效脫貧教育機制,增強對易貧人口文化、科技、思想上的賦能;加強產業幫扶和就業引導,將公益崗位安置等扶貧資源向易貧人口傾斜。對于后者,則需要構建“救助+服務”的兜底保障體系,擴大對特殊群體的社會保障范圍,將生活幫扶、精神慰藉和社會融入納入全方位兜底保障領域,同時重視和靈活運用臨時救助的應急兜底功能。
建立利益風險共擔機制,構筑多方協同“防火墻”。要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引領作用,通過獎補等政策支持,激勵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帶動周邊群眾穩定脫貧。此外,可以考慮加快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發展股份合作經濟,保障貧困戶享受同等收益,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對于重點扶持農村特色產業發展,要努力將扶貧同特色養殖、特色種植、農村電商、光伏發電、旅游扶貧等項目進行聯結,實現貧困人口產業脫貧。充分調動易貧人口主動性,對那些有脫貧愿望且具備相關條件的貧困戶予以小額信貸支持,鼓勵勤勞致富。要利用好市場機制,注重運用市場力量進行防貧干預,增強易貧人口抗風險能力,降低返貧發生率。
堅持考核、監督兩手抓,筑牢返貧監測“保障網”。在現有脫貧攻堅考核體系中,建議增設“返貧發生率”作為重要考核指標,明確凡是返貧發生率不達標,即視為同期扶貧、脫貧攻堅預期目標未完成,并將考核結果與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相掛鉤。同樣,要更好利用現有督查巡查等扶貧監督機制,擴大對返貧情況的監督。特別是對返貧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中的作風漂浮、敷衍應付,扶貧資金使用上的違規決策、監管不力,落實幫扶措施時的疲憊倦怠、慵懶推諉等行為,堅決予以問責。
(作者:孫爽、張文君,均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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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檔時間: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