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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參保居民符合規定要求需住院治療的,可就近選擇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2、就醫登記
參保居民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未成年人)、醫保電子憑證、社保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確需住院治療的由門診醫師開具住院證,到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進行審核登記,再辦理住院掛賬手續,參保居民預交押金后住院治療。
3、費用結算
出院時(出院第一診斷符合病種目錄規定)由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屬個人負擔部分,根據預交押金情況,多退少補;屬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結算。
4、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5、起付線
起付標準按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15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三級醫療機構1200元,三級特等醫療機構2000元。
6、支付比例
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80%,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60%,三級特等醫療機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