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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審范圍:
門診慢性病實行兩年一次復審,申報范圍為2024年及以前年度經資格認定及復審認定通過的,現正常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的參保人員。
1、復審病種范圍及待遇
7個病種:甲狀腺功能異常(原甲狀腺功能亢進癥或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癲癇、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原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病毒性肝炎(原慢性活動性肝炎)、肺結核活動期(原肺結核(耐多藥))、耐藥性結核病、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在認定通過后,待遇享受期為兩年,到期按規定參加復審。
2、不再新增保障對象的病種
3個病種:紫癜性腎炎、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巨趾癥,按照文件規定不再納入新的保障對象。已享受保障的人員,繼續按原政策兩年一次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