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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底的一天,涇渭司法所辦公室來了一對愁容滿面的夫妻,妻子劉某說:她在1月15日早上送孩子上學時,步行至涇渭八路人行道004號支線電桿下面,被電線桿上掉落的金屬鑄件砸傷左下臂,造成左臂左側尺骨近端及左尺橈骨骨質連續性中斷,隨后被送往醫院進行治療。經過一個多月的治療,目前已有好轉,但對于這飛來橫禍她不知道該找誰賠償。
在街辦朱書記的指導和安排下,司法所及時和東路社區進行對接,通過多次努力最終確定了賠償主體為某置業公司。在調解過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員利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幫助劉某分析賠償相關問題,化解劉某心中的焦慮和擔憂。經過協商,4月中旬劉某和置業公司簽訂了賠償協議,約定由置業公司于5月底前一次性賠償劉某29萬元。
協議簽訂完成后,劉某對協議能否按時履行表示擔憂,置業公司負責人也對支付賠償金后劉某還會不會提出別的要求心存顧慮。見此,涇渭司法所工作人員向當事雙方介紹了作為訴調對接的關鍵環節司法確認制度,建議雙方通過這一制度固化調解成果,確保自身合法利益。在獲得當事雙方同意后,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聯系涇渭法庭法官,明確了需要提交的資料。一周后,法官在調解庭對雙方簽訂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及司法確認申請書進行了當場審查,隨后下發了民事裁定書。置業公司按照約定向劉某支付了賠償款,收到賠償款后,劉某給涇渭街辦贈送了錦旗,以表感謝。
下一步,司法所在街辦領導的帶領下,將持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人民調解的前沿陣地作用,完善“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機制,推動矛盾糾紛訴前解決,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系統的滿意度、對矛盾糾紛調處的滿意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