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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辦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西安市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市政辦函〔2023〕4號)、《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高政告字〔2023〕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辦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期限
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至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地點
西安市高陵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大廳17號窗口
三、有效期限
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為發證之日起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止。
四、申辦條件
1.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應符合區應急管理局或所在街道的布點規劃;
2.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經過安全培訓并合格;
3.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不得前店后住宅、下店上住宅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情形;
4.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申請人應提供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周邊安全條件說明和100米范圍內安全平面示意圖。同時,煙花爆竹零售場所選址應與學校、醫療機構、幼兒園、養老機構、集貿市場等密集場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及重點建筑物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5.煙花爆竹零售區域使用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且不得大于20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場所;
6.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實行專柜專店經營,不受理臨時戶外攤點經營許可申請;經營場所內應將產品堆放區和銷售柜臺分區布置,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7.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標志;
8.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應將《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懸掛于醒目處;
9.煙花爆竹零售申請人應簽訂告知承諾書。
五、申報材料
1.《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申請表》(掃文后二維碼即可下載);
2.經營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3.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材料或證書(復印件一份);
4.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復印件一份);
5.零售點周邊安全條件說明和外部100米范圍內安全距離示意圖。
六、辦理流程
(一)受理申請。經營單位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已參加區應急管理局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明材料或證書(培訓報名截止時間:1月18日17:30前,培訓報名地點:西安市高陵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大廳17號窗口)。符合申辦條件的即可進入辦理環節;不符合申辦條件的,不予受理。
(二)現場審核。申報材料齊全的,按照申請次序,由區行政審批局技術保障中心工作人員對申請的經營場所安全條件進行現場核查。
(三)辦結發證。經營場所安全條件審核合格,符合申報條件的,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辦理發放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聯系電話:029-86926503
18729220068
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