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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弘揚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根據《陜西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經涇渭街道申報,區委政法委調查核實,擬對李靜毅、李文吉等4人見義勇為行為予以確認,現將有關人員及主要事跡公示如下:
一、人員基本情況
李靜毅,男,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人;
李文吉,男,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
彭志龍,男,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人;
韓振啟,男,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
二、主要事跡
2025年7月25日20時許,涇渭街道惠某攜其子王某(7歲),在涇渭街道渭河段河灘玩耍,王某不慎落水,惠某隨即大聲呼救。周邊群眾李靜毅、李文吉、彭志龍、韓振啟聞訊后,迅速奔赴王某落水點,見王某在水中反復掙扎,情況十分危急,李靜毅等4人奮不顧身跳入河中進行施救,李靜毅率先游到王某身邊,及時抓住王某并試圖游向岸邊,因河水較深,水流湍急,幾次努力嘗試均未成功,王某嗆水后不斷掙扎,李靜毅拼盡全力用雙手將王某托舉起來防止其再次溺水,李文吉、彭志龍、韓振啟在周邊水域持續協同施救,最后成功將王某救援上岸,但李靜毅因體力透支、水域環境復雜等原因,不幸被河水沖走。后經多方搜救,7月26日凌晨2時許,李靜毅被打撈上岸,不幸犧牲。
經調查核實,李靜毅、李文吉、彭志龍、韓振啟在他人遇險時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奮力營救他人生命,情況屬實,其行為符合《陜西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七條第四款規定情形,且施救行為不屬于本人的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
公示時間: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4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被公示人員及其見義勇為事跡有異議,請以電話、信函等方式向區委政法委實名反映。
聯系電話:029—86912711
聯系地址:高陵區東環城路89號區委政法委
中共西安市高陵區委政法委員會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