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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一些機構或組織在暴利驅使下,打著社會組織的名義,攀附國家政策,打著扶貧、濟困、慈善、互助、養老、救助突發事件等方式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傷害了人民群眾愛心,損害了社會組織的聲譽和形象。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增強風險防范能力,現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涉及社會組織領域非法集資表現形式
1.某些組織和個人以未經登記的非法社會組織名義直接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2.利用一些已登記的社會組織急于募集善款、做大做強業務的心理,通過在這些組織下設立分支機構、專業委員會、專項基金等方式合作開展活動;
3.已登記的社會組織(如養老、文化、慈善、教育類的社會組織),將其自身包裝成相關政府部門的直屬單位,利用政府的公信力誤導廣大人民群眾,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活動。
二、風險提示
1.高額利息無法兌現。非法集資機構或組織承諾的高額利息主要來源于公眾繳納的費用,屬于拆東墻補西墻。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服務實體和收益,資金運轉難以持續維系,高額利息僅為噱頭,一旦資金鏈斷裂,高額利息將無法兌付,本金也難以追回。
2.資金安全無法保障。非法集資機構或組織超出可持續盈利水平承諾還本付息,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吸收公眾錢財,逃避金融監管部門有效監管。存在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
3.公眾需求無法滿足。非法集資機構或組織以欺詐、誘騙的方式,騙取公眾信任,向公眾承諾的高端服務項目,往往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參與集資群眾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
三、防范措施
1.識別真假金融機構,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活動是否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看其營業場所是否擺放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核發的金融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其次看其經營的業務是否屬于發證機關核準的業務范圍。
2.社會組織是非營利性組織,其業務活動禁止有“高額回報、分紅”等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向社會組織公益慈善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等同于向社會捐贈,不得以利息、分紅等形式獲取利益。
3.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依法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經核準備案后,才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非法社會組織無論是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募捐信息,或是舉辦“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義拍”、“慈善晚會”等,所開展的任何形式的公開募捐活動均屬違法行為。
4.社會公眾遇到“社會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可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或者“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查詢該組織身份的真實性、合法性。同時,還可通過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查詢該組織或者相關組織是否具備公開募捐資格。
5.社會公眾如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請及時收集和保存廣告宣傳資料、推介會錄音錄像、合同協議、轉賬憑證等證據,并積極向所在地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報案。
四、積極舉報非法集資線索
社會各界如發現涉及社會組織領域非法集資,可通過公布的郵箱或電話進行舉報,舉報內容應為開展非法集資的具體事實、證據材料或相關線索等。提倡實名舉報,舉報人可提供個人信息及聯系方式。民政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郵箱:glqmzjbgs@163.com
舉報電話:029-86916570
西安市高陵區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