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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規定,現將全區市場主體報送并公示2023年度年度報告、公示即時信息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報信息公示。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機關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選擇紙質年報的除外),均須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報送途徑:1、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陜西)(網址:http://sn.gsxt.gov.cn)”---“企業信息填報”;2、登錄“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址:http://scjg.xa.gov.cn),“網上辦事”---“網上年報登錄”;3、關注“西安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公眾服務——“年報入口”。
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記經營異常狀態。被列入經常異常名錄的企業將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二、即時信息公示。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三)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四)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五)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六)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未依照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未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三、依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規定,大型企業應當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四、繼續實施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海關、統計、外匯部門相關事項合并年報。繼續開展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疫苗生產企業、特種設備生產企業重點行業領域的企業年報,對于取得相關許可證的正常經營企業,應依法履行主體責任,自行填報并公示,實現應報盡報。
特此公告。
西安市高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