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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縣以來,隨著歷代行政建置的改變,縣境屢有增析,變化不定,自清代起基本趨于穩定。
秦、漢時,縣境無具體記載。明《高陵縣志》稱其為:“涇渭屬流于前,山原遙峙于后,清谷在左,洪波在右,蓋古形勢之區,高明之國”。
三國魏黃初元年(公元220)撤銷陽陵縣,其轄地部分并入高陵,縣境較前為大。
北周明帝二年(公元558),省萬年縣入廣陽、高陵二縣??h境較前又有所增大。
唐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析本縣涇河以南置鹿苑縣,貞觀元年(公元627)撤銷,轄地復歸高陵。
唐武宗會昌元年(公元841),析本縣清平鄉以奉莊陵,縣境較前縮小。最早記載縣境大小的是北宋宋敏求《長安志》。據載:縣境東西28里,南北33里。
蒙古世祖至元二年(1265),涇陽縣并入高陵,次年(1266)復立。
明《高陵縣志》中,有在明代析東南數里(即張橋、孝義、安信三里之一部分)劃歸臨潼的記載。縣境廣28里,袤35里。其南省城,東南臨潼,東櫟陽,又東渭南,東北蒲城,北富平,西北三原,西涇陽,西南咸陽。
清代縣境變化不大。雍正十年(1732)《高陵縣志》記為東西距30里,南北距30里。東至臨潼界10里,西至涇陽界20里,南至咸寧界20里,北至三原界10里,東南至臨潼界20里,西南至咸陽界30里,東北至三原界7里,西北至三原界15里。光緒十年(1884)《高陵縣續志》記為東西30里而遙,南北30里而近。
民國時期,縣境亦未有明顯變化。據民國三十年(1941)《高陵縣區??倛D》記載:本縣東西相距36里;南北相距33里,面積1188平方里。東至臨潼縣13里;西至涇陽縣21里;南至長安縣23里;北至三原縣14里;東北至三原、臨潼縣11里;東南至臨潼、長安縣28里;西南至咸陽、長安33里;西北至三原縣20里。距省城70里。
新中國成立后,1953年與鄰縣調整插花地時,將縣東南的惠家場村劃給臨潼縣,換回原鄧、鄧家溝、六家莊3村;將縣渭河南的班家、草店兩村劃給原長安縣,換回馬坊灘、興隆村兩村。1956年5月,又將縣東北的邸家、學楊、劉家莊、灣里趙4村及王化孫的一部分劃給三原縣,換回南任、北任、官村聶、官村劉、蜜蜂王、吳鄭坊馬家、白馬寺灘7村。1958年12月14日,將縣渭河南的耿鎮地區(即今耿鎮,當時稱紅旗耕作區)割歸西安市,1963年8月20日還歸??h今之轄境東西長20.55公里,南北寬20.1公里,總面積為294平方公里。是陜西省地域最小的一個縣。